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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良知”本体的公共性

在王阳明“良知”学说的研究之中,关于“良知”在一切个体那里存在的绝对性与普遍性,这一点基本上不会有疑问,是得到普遍承认的,但关于“良知”是否具有公共性,用通俗的话来说,也即是“我的良知”与天下人人的“良知”是否同一,则或许仍然存在着重大误解。明代中叶以后,阳明学说在社会不同阶层中开始普遍流行,直到晚明时代,尤其在以王畿为代表的“浙中王门”一路、以王艮为代表的“泰州学派”一路,都曾出现了所谓玄虚蹈空、束书不观而事无根之游谈的弊病,其情况正如刘宗周当年曾指出的那样:“今天下争言良知矣,及其弊也,猖狂者参之以情识,而一是皆良;超洁者荡之以玄虚,而夷良于贼。亦用知者之过也。”(《刘宗周全集》第二册)所谓“参之以情识而一是皆良”,即是把掺杂了“情识”的私意私见混同于“良知”。“情识”虽也人人皆有,却是人人不同;把“情识”混同于“良知”,就自然会得出“良知”人人不同的结论。这一观点在实践上是危险的,它几乎必不可免地会导致借着“致良知”的名义,却行“致私意”之实,从而任情适意,佚荡礼法,狂放不羁,落入所谓“狂禅”一路,反而成为公共生活秩序的破坏者。若以此来倡导“致良知”,则显然在实践上就走向了“致良知”的反面。就历史经验来说,晚明时期学术界所掀起的批判王学思潮,其主要目的即在试图纠正部分王门后学在实践上的此种弊端,就理论之严密及影响之卓著而言,刘宗周所提出的以“意根”为“独体”而倡导的“慎独”之说,最为富有理论创新与思想洞见。

这一历史经验是值得记取的。在今天,我们尤其需要强调“良知”本体的公共性。仅就阳明学说本身而言,所谓“良知”,原本就是天道在人的内在,故“良知即是道”(《传习录中·答陆原静二》)。“良知”之所以可能是人的本原性实在,正在于“良知”自身的存在是根源于天道的,是人对于作为宇宙本原之唯一大道的直下承继。正因此故,人的存在性才与天下一切万物取得本原上的终极同一性,“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才是真正可能的。在王阳明那里,“良知”的公共性正是“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在理论上的本原性根据,坚持“良知”的公共性,“致良知”才不会流于私心私意之任情适意的放荡,才可能实实在在地成为天下之公道公理的实践途径。我们今天谈论阳明心学的实践意义,尤其需要彰显“良知”本体的公共性内涵,把“致良知”的实践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