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前言

目前,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初期阶段,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老年人口,并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基于此背景,本书以中国老年人权益保护制度的研究为出发点,结合对国外相关经验的研究,探索适合中国本土特色的制度建设。全书共有13章,全方位、多层次地构建老年人权益保护制度,具有相应的配套制度,保障制度的完整性,提升制度的可操作性,力求为实践提供借鉴。

通过人口统计数据分析,可以印证我国老龄化社会下的老年人权益研究的必要性。本书明确了老年人权益的性质,将老年人权益分为基本的生活权益和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权益。老年人除了具备一般公民的普遍权益,还享有作为特殊群体的特殊权益。具体而言,老年人权益主要包括:受赡养的权利、享有物质和精神上的慰藉的权利、医疗权、参与权、发展权、文化权。基于中国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以及可持续发展要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有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规定,但在实践中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的可操作性不强,法律的规定落后于现实等情况。

为努力构建友善中国老年社会,解决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本书的制度设计分为四个方面。

一是完善我国老年人社会保障系统。老年人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化的保障措施,也是一项社会再分配的措施。通过分析英美德日等国家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探索我国老年人社会保障发展趋势,提供相应的借鉴经验,设计适应我国国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障系统,形成相应的老年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老年人医疗保障与服务、老年人社会救济、老年人社会福利等制度。上述制度在本书均有章节进行阐述。

二是老年人长期照护和监护制度。在养老问题中一个重要问题是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问题。在老年人照护需求急剧增长的背景下,我国需分析总结不同国家的长期照护制度并结合我国长期照护需求的现实状况和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社会情况的长期照护制度。本书侧重从完善成年人监护制度的角度去实现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的目的。老龄化的社会背景对身心障碍者的人权保护观念和各国成年人监护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尤其是对老年人监护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社会的发展要求我国立法对监护制度以及与老年人相关的成年监护制度进行重新审视。

三是老年人的财产与人身权利的保护制度。在老年人口持续增长,老年人平均寿命增加,家庭、社会与环境不断变迁的背景下,老年人正处于潜在或严重经济生活维系危险中。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易遭受消费欺诈,本书通过分析老年人消费欺诈的现状、因素、常见领域等内容,阐述防止老年人消费欺诈的措施及制度改进。另外,除需保护老年人的财产之外,仍需时刻关注老年人的人身权利。当前,虐待老人、遗弃老人的现象屡有发生,本书从刑法角度出发,通过分析相关案例,探析虐老、遗老的刑法规制。

四是老年人权益司法救济制度。“无救济则无权利。”老年人作为我国社会的一个庞大弱势群体,其权益保护不容忽视。老年人缺少法律知识,自我保护能力较差,需探索老年人权益司法救济实践,分析老年人权益司法救济途径的制度,使老年人面对纠纷时受侵犯的合法权益可得以救济,司法程序也应对老年人权益设置相应的倾斜保护。

本书相对于已有的研究具有的学术价值在于拓展了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对老年人各项具体权益的理论体系、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实施情况与实效测评方面的研究,在老龄化逐渐加剧的社会现状中寻求权利有效保护的实施路径,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目标开展实施策略的探索。

本书通过对老年人权益概况、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和照护、监护、老年人住房保障、防止对老年人的消费欺诈、老年信托制度等的实用性研究,探索与老年人权益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制度,从多学科研究视角出发,深化研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决策,着力探索构建中国特色的老年法体系和实施策略。

加大财政投入的普惠性养老机构和设施建设。发展老龄产业,积极应对老龄化趋势,从家庭养老为主转向社会养老为发展方向和积极应对措施,结合不同地区情况,构建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在养老机构和相关设施建设上要注意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防疫功能设置。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明确老年人社会保障法定权益和赡养人义务,加强地方老年人保障立法。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养老责任再分配,结合社会力量,分担家庭、政府养老负担,合理配置养老保障资源,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政府与市场作用相结合,发展多种养老服务模式,构建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

在养老保险方面,应扩大覆盖面,建立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统账分离管理,做实个人账户,增加多渠道资金来源,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推行指数化改革,增加弹性退休制度,明确政府职责,建立可持续发展养老保险制度。老年人仅靠基本养老金不能完全从经济上满足养老需求,还需一定的生活补贴,老年生活补贴金可为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人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在医疗保险方面,应加大政府投入,向弱势群体倾斜,合理制定医疗费用给付水平,确保在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合理扩大可报销的医疗诊治项目和药品范围,创建长期护理保险,减轻老年人医疗费用和家庭成员负担,推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在老年人住房保障方面,研究提升效力等级,制定专门法律,制定具体法律制度,指引实践操作,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人住房保障法律制度。

长期照护制度的建立,可将长期照护保险与养老保险结合,以覆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为原则在全国推行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同时对农村地区的照护制度和经费来源也要列入逐步、分期支持费用的日程。除了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外,我国也应鼓励发展商业长期照护保险。开放长期照护服务供给系统,实现长期照护服务提供的部分市场化,鼓励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在服务内容上应该以生活照护为主要内容,在服务类型和水平上,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和发展阶段,分别发展居家照护、社区照护和机构照护不同配置、侧重的照护模式。在老年人监护制度方面,建立三级监护制度,根据意思能力欠缺程度不同的要求,将监护制度分为监护、保佐和辅助;扩大被监护人的范围,完善监护人的选任和资格,完善监护人职责和权利,完善意定监护制度。

对于老年人财产与人身权利的保护,加强政府的监管与教育职责,金融机构在信托财产的管理与运用上应恪守信义义务。推动老年人财产信托立法工作,确立老年人财产信托制度,建立老年人财产信托监察人选任制度。对老年人进行法律宣传教育,结合专业消费辅导,在消费者纠纷解决机制一体化、便捷化的基础上,为老年消费者提供专门化的消费维权服务和帮扶机制。

加强司法机关对虐待老年人案件的干预和查处,借鉴、改造美国强制报告制度。推行“老年法庭”的设立。将老年人权益保护和家事审判改革联系在一起,设立老年人监护的行政帮助机构,探索如何在家事审判程序设计中,更高效、灵活、便捷地让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司法救济。

本书的作者分工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