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与文学视野下的明代会元及其别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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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科目众多的唐代科举

唐代科举考试只有两级,即地方上的发解试和由中央的尚书省(前期是吏部考功司,开元以后是礼部)主持的省试。发解的“解”,意谓士子像贡品一样被解送至京参加省试,故通过解试而获得省试资格者,谓之乡贡(明清沿用乡贡进士之名指称举人,即源于此),发解试的头名为解首,亦称为“解头”,也就是后来的“解元”。参加解试者,一般由自学或民间私塾学成,“皆怀牒自列于州县”(《新唐书·选举志》),并未进入中央和地方各类学校(这是因为唐代的门阀贵族势力尚强,各级学校以招收贵族子弟为主,他们经过学业考试可以直接参加省试,成为省试应试者的另一种来源,叫作生徒)。关于乡贡考试的情况,韩愈在《赠张童子序》中说:

始自县,考试定其可举者,然后升于州若府,其不能中科者,不与是数焉。州若府总起属之所升,又考试之如县,加察详焉,定其可举者,然后贡于天子而升之有司,其不能中科者,不与是数焉。[3]

据此,解试似可分为县和州府两级,但统谓之乡贡,也未有与州、县考试相应的功名称号。另一方面,唐代的省试,科目设置较多,《新唐书·选举志》概括云:

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4]

从以上的叙述中可以看出,唐代尤其是唐初,科目设置繁多,剔除属于临时和重复的,唐代科举的常选项目大致以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6科为主。其中秀才科极难,登第者极少,使得敢于应试的举子亦逐渐稀少,此科遂于高宗初年废止。明法、明书、明算等科选拔的是专门人才,名额不多,故只有明经和进士两科成为唐代科举常选的主体。至于不定期的制举,科目则更为繁多,见于记载的,如《玉海》作59科,《困学记闻》作86科,《云麓漫钞》则记有108科之多。傅璇琮先生据《唐会要》卷 76《制科举》的记载,统计为 63 个科目。[5] 这些科目有考试文学辞藻的,有考试经学造诣的,有考试吏治才能的,有考试军事韬略的,有考试品行操守的,如《新唐书》所说:“天子又自诏四方德行、才能、文学之士,或高蹈幽隐与其不能自达者,下至军谋将略、翘关拔山、绝艺奇伎,莫不兼取。其为名目,随其人主临时所欲。”[6] 其名目之繁多,真可谓“按科目举人”了。由此可见,唐代士人的入仕之途和人生价值的实现方式是较为宽泛的,士具一长,一般都能寻求到某个安身立命的合适定位。再加之唐代科举考试并不糊名,又有行卷之风,所以举子平日的品行、才华甚至社会关系对于其登第具有一定的作用,而考试本身在决定士子未来命运的过程中不至于占有过于绝对的比重。

唐代状元并未取得后世那样令人艳羡的地位,其原因在于:(1)唐代科举名目繁多,各科均有头名产生,状元作为进士一科的头名,虽较他科更为重要和显赫,但并非唯一。(2)唐代状元多由知贡举官以“京兆府解头”为之,受人请托和接受推荐属正常现象,且未经过殿试“钦点”的权威认证,没有高于一般进士之上的特殊荣耀,光环不够强烈。(3)进士及第者还需参加制举考试方能授官,故状元与仕宦之间的联结不如后世那样直接而重要。因此,史书中并不特意强调某人的状元头衔,如两《唐书》里有传的王维、柳公权等,只称“中进士第”,后人熟知的是他们的文学家和书法家身份,却较少提及他们的状元功名。

总体来看,唐代的科举考试科目设置多而级别少,考试的主观性和素质测试性强,它为士人提供了较为广阔的进身途径。唐代的贡士[7]、进士功名并非选官的资格,进士及第后还需要参加吏部组织的铨试,才算释褐入仕。唐代解试和省试两级考试的头名——解元和状元并没有过于荣宠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