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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当代中国史研究与国史研究的关系
国史研究有广义、狭义之分,其广义研究与现代史、当代史研究一样,狭义研究则有所不同。
广义国史研究是指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对中国领土范围内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研究和记述。它不仅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内容,也包括天象、气候、生态、自然资源和自然灾害等内容;不仅包括对国家整体历史的研究,也包括对地方、部门、行业等局部历史的研究;不仅包括对中央人民政府管辖区域内历史的研究,也包括对暂时不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辖的一些地方的历史研究,例如,1949年大陆解放后的台湾史,1949~1997年和1949~1999年主权回归前的香港、澳门史,以及1949~1951年和平解放前的西藏史等。这个意义上的国史研究,在范围上与当代史研究没有什么不同。
狭义国史研究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的整体性研究,侧重的是国家政权层面的活动。它只涉及关乎国家全局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社会领域和自然界的重大事件,只记载主权、管辖权所及范围之内的事件,而不涉及地方史、部门史、行业史等微观和局部的内容,不记载主权尚未回归和管辖权尚未取得的地区的历史。例如,它不包括内地各省份及下属地区的历史,只包括与全局相关的地方性事件;不包括1949年后的台湾史和主权回归前的港、澳史,只包括大陆与台、港、澳相互关系的历史。它相当于人们常说的通史研究,现在已经出版的各种国史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编年》等,大都属于这个范畴。这种意义上的国史研究,在概念上显然不如当代史研究宽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