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导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发展也逐渐显现出许多问题,仅从民生角度来看,我国居民存在的收入差距问题早已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以及世界相关研究人员的重视。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衡量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我国早在2000年就已经超过了国际警戒线0.4的标准,近年来虽有所减小,但2019年的基尼系数仍然不低,为0.465,这说明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问题依然非常严重。诸多研究也表明,居民的收入分配差距在一定合理的范围内是可以促进经济增长的,但若差距过大,则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不仅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反而会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桎梏,极容易导致社会的动乱与不稳定。
如何缩小居民的收入差距,减少居民的贫困问题?我国政府也在尝试用各种方法进行解决,2006年党的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这个决定中,中共中央提出了“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并指出现阶段我国仍然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以及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发展不均衡的突出矛盾,强调要构建和谐社会,要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实现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基本原则,推动不同区域间包括公共医疗卫生、公共教育以及社会保障的公共事业的发展,从制度上确保我国社会的公平。之后,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指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重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要加强政府的服务性功能,提出逐步实现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医疗和社会保障等项目的开展。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了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提出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等问题。
从以上党的文件中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和党中央已经深刻认识到政府通过公共服务调节收入差距的职能以及我国区域发展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那么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实现,主要渠道就是通过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来协调不同区域各类公共服务领域的发展。因此,党和政府应采取更加精准的措施,更加合理有效地支配其财政收支,以确保能进一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以及减少贫困人口的发生,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以及促进社会平稳发展的必要条件。
从宏观视角研究政府公共支出的成果已经比较丰富,但从微观上来看,政府对民生的公共服务转移支出实际上转化为了居民的非现金收入,如政府的公共教育服务、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等。居民的这些非现金收入直接增加了居民的经济福利,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对居民收入再分配的调节作用。鉴于长期以来,政府公共服务支出存在供给与需求的不对称性,深入研究居民非现金收入的大小和分布及其再分配效应,对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为目标的公共服务合理配置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其也具有基于福利经济学理论推动财政支出核算理论方法研究的重要学术价值。
(二)研究意义
在构建和谐社会以及我国深入改革的背景下,协调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以及减少贫困人口,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是我国政府目前的最大任务,在这样的环境下,研究、测度我国居民非现金收入的大小、分布及其产生的经济社会效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1.理论意义
(1)居民收入呈现多样化趋势,传统收入概念亟须更新,本书通过对非现金收入概念的研究,进一步完善收入的定义。
(2)已有公共服务的统计测度方法还不完善,研究更加合理的统计测度方法尤为必要,既可为相关研究提供方法论支持,其测度结果也可为地区或国别比较增加典型样本。
(3)以SNA2016等核算准则为基准,对已有微观调查数据进行修正处理,测算我国居民的非现金收入及其效应,不仅为准确测度公共服务提供数据依据,还可为后续研究提供参考。
2.现实意义
(1)通过对我国政府提供给居民的几种主要非现金收入的区域差异以及动态演进情况的分析,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政府在公共服务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为后续的公共服务支出政策调整提供参考依据。
(2)通过构造新的统计测度方法对居民非现金收入进行测度,我们不仅对居民的收入有了新的认识,还可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视我国的收入不平等问题,对缩小收入差距、构建和谐社会更具现实意义。
(3)科学分析评测我国居民非现金收入分配的效用,可以直接为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公共财政政策改革的路径选择和政策设计提供参考依据。
二、非现金收入的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按照希克斯(1962)对收入的定义,“收入是一个人在一星期当中所能消耗的最高价值,并且预期他在周末的处境会和周初一样好”,可以看出其实收入的概念并不仅仅是指现金收入,还包括实物收入。Smeeding等(1993)指出实物非现金收入之所以长久以来都被大家忽视,有一定的原因:一方面是政府公共转移服务的福利价值没有得到重视;另一方面是基于微观数据对个人或家庭的非现金收入进行计量、估算还存在较大的问题,不仅估算方法有问题,合适的数据资料更难以准确收集。
20世纪80年代,在收入分配研究领域,国外学者逐渐认识到居民非现金收入的重要性,开始将居民得到的经济福利也纳入收入范围的相关研究。90年代以来,随着西欧、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微观数据库的完善,居民非现金收入的相关实证研究逐渐丰富起来。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关于经济福利的测度比较研究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主要得益于计算方法的改进、完善以及数据提供方面的进步,使对家庭经济援助的分析更易于转化为对个人经济福利状况的分析。较早的研究始于1983年的卢森堡收入研究(LIS)项目,该项目致力于研究国家微观数据库的构建以及据此进行国际收入不平等、非现金收入、家庭贫困、福利等问题的研究,在非现金收入测度方面做出了较大的贡献。莫纳什大学政策研究中心(1989)使用来源于ABS的数据,基于几种不同家庭类型的生命周期的综合人口统计资料,分析了生命周期对政府保健、住房和教育支出发生率的影响。Freebairn等(1989)提出了对非现金健康和住房福利的价值和发生率的最新估计,研究了如何扩展收入的定义,使其包括这些福利,从而改变收入分配估计;进一步借鉴了最新的国家卫生和住房管理模型,对政府保健和住房支出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从规模和具体影响等方面讨论了非现金收入在西方国家的重要性。
澳大利亚于1993年成立了国家社会和经济模型中心(NATSEM),主要是利用微观数据开发供政府部门和其他社区使用的微观模拟模型,此研究中心基于1988—1989年的家庭支出调查数据(HES),估计了澳大利亚的非现金医疗和住房福利的发生率及对不同群体收入水平的影响。Wilson(1993)进一步对政府在保健和住房方面的财政支出进行了详细的分析。Raskall和Urquhart(1994)利用1980年澳大利亚的统计数据,分析了教育和卫生支出等政府福利和税收对家庭福利的影响情况。Whiteford和Kennedy(1995)运用Smeeding等(1993)使用的方法和卢森堡收入研究(LIS)项目保存的1986年ABS收入调查数据集,研究了澳大利亚居民的非现金收入情况。
以上是早期国际上几个主要机构对于非现金收入的研究,在这些研究机构相关项目的资助下,非现金收入的研究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目前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仍然陆续出现。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非现金收入组成及其分布的研究
美国人口普查局(Bureau of the Census)和英国中央统计局(Central Statistics Office)都发布了一系列关于福利和税收对家庭收入影响的报告。虽然有一些测量上的差异,但评价方法是相似的。在1986年英国的调查中,他们估算出了最大的两项实物福利,即保健和教育服务。另外,还包括学校伙食和牛奶、住房和旅行补贴。综合来看,这些福利的绝对值与非退休家庭的收入没有明显的关系。1986年美国调查涵盖的福利包括食品券、学校午餐、医疗补助、医疗保险、租金补贴、能源援助以及雇主提供的医疗保险和养老金计划。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针对老年人的医疗保健)的加入,通过提高收入最低的两个五分之一群体在总收入中所占的份额,略微减少了收入不平等。对医疗补助(穷人医疗保健)、食品券、学校午餐和租金补贴的收入分配产生的影响是,收入最低的两个五分之一家庭所获得的总收入份额将从4.2%提高到4.7%。
Hagenaars等(1994)根据欧洲各国20世纪80年代的微观数据,分析住房和公共医疗服务等非现金收入的支付形式、统计测度指标及其贫穷统计的推进和相关统计体系匹配问题。van de Walle和Nead(1995)讨论了东欧与俄罗斯现金和非现金转移(食品消费、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的支出等)的测量方法以及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另外,Atkinson等(1995)、Canberra Group(2001)、Atkinson等(2002)也对非现金收入的组成以及计算做出了努力。
Paulus等(2009)测算了5个欧洲国家(比利时、德国、意大利等)三种重要的实物转移,即住房、教育和保健公共服务的规模与发生率的估计数,分析它们的短期分配影响,得出这三种公共服务的价值为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7.5%~26.7%。在所有国家,相应的实物转让似乎大大减少了家庭收入的不平等和(相对)贫穷,这种影响在有孩子的家庭中更为明显。
2.提出更多非现金收入类型及其统计测度方法,进一步完善收入定义
Smeeding等(1993)提出主要包括住房福利、公共教育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等居民非现金收入统计测算方法,并分析其对居民收入不平等的影响。Harding等(2006)、Garfinkel等(2006)分别研究实物转移、间接税等对居民福利分配的作用。Nolan和Russell(2001)研究了爱尔兰的一系列非现金福利,包括“免费计划”,如免费旅行、免费电力等。他们发现,医疗卡计划强烈地集中在分配的底部,61%的医疗卡支出流向收入分配最低的30%人口。Tsakloglou(2009)讨论了房屋生产和附带福利,如公司提供的汽车、雇主为雇员提供的私人健康保险计划等对家庭收入的影响,并利用德国、意大利和希腊的数据得出结论,附带福利的规模较小,对自己生产商品的消费规模也可能相对较小,不平等正在加剧。
3.选择特定非现金收入进行测度,研究其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Smeeding等(1993)利用20世纪80年代初的LIS数据,总结了非现金收入(健康、教育和住房)对7个国家收入分配和贫困的影响(挪威不包括在内)。结果显示,非现金收入对平均收入水平的影响在有孩子和老人的中年家庭中最大;在大多数国家,相对而言,最大的输家是没有孩子的年轻家庭、无子女中年夫妇和接近退休年龄的人;在所有国家,有孩子家庭的相对收益都大于老年人。住房福利的增加只是略微改变了这一状况。此外,教育和卫生领域的非现金福利对收入总体分配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是平等的。德国受影响最大,其次是欧洲、英国和加拿大。美国受影响最小,瑞典甚至有轻微的不平等。在德国,住房福利的增加减少了卫生和教育在分配平等方面的收益。相比之下,在荷兰、瑞典和加拿大,住房福利的增加显然更加平等。
Herigstad在1986年做了一项关于家庭收入、现金转移支付和公共服务使用之间相关性的研究。非现金福利包括医疗、教育和儿童保育服务等。卫生保健服务似乎对收入分配几乎没有影响。非现金教育收入增加了有子女家庭和单亲家庭的相对收入地位。Herigstad发现儿童看护服务的使用与有幼儿的高收入家庭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这种正相关关系在教育和文化服务方面也存在。政府转移支付的总体结果似乎是收入不平等的轻微缩小。
Nolan(2001)探讨了非现金福利是否显著影响估计贫困率的问题,通过详细讨论非现金收入的测度问题,得出当非现金福利被估价并列入估计程序时,总体贫穷水平的变化相对不大。但是,由于这些福利主要针对老年人而不是其他福利领取者群体,因此在确定不同群体的相对贫穷状况时,纳入这些福利确实很重要。
Sefton(2002)利用1996年和1997年以及2000年和2001年的数据估计了英国的“社会工资”,并将其与1979年数据进行了比较。结果显示,较贫穷的家庭比富裕的家庭获得更多的非现金福利,而且“亲穷人的偏见”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增加。然而,这并没有成功地减少不平等。
Callan T和Coleman K(2007)、Tsakloglou和Antoninis(1999)等测度了公共教育及其对居民收入差异的作用。D'Ambrosio和Gigliarano(2007)、Frick和Grabka(2003)、Verbist和Lefebure(2007)等分别提出住房租金福利、医疗卫生保健福利与效应测度及其产生的居民收入差异。Tsakloglou(2009)等则提出消费自产自用物品和其他额外收入的福利测度与效应分析等。
Ramanjini(2019)通过印度国家抽样调查办公室(NSSO)进行的家庭调查,揭示了不同收入群体的高等教育支出发生率的模式。基于分析的调查结果表明,最富有的收入群体获得的利益远高于最贫穷的收入阶层。在收入不平等的基础上,再加上其他因素,如性别、地理位置等,使得面临多重不平等的群体在获得公共教育的好处方面变得脆弱。通过对不同层次教育的受益发生率的比较,我们需要更多关注,以促进有针对性的高等教育补贴。虽然公立高等教育的扩张已经使部分穷人受益,但非常缓慢。
4.非现金福利测度过程中等价量表的运用
在家庭福利测度过程中,常采用等值量表使不同规模和构成的家庭收入具有可比性,影响比较大的是修改后的经合组织(Hagenaars et al.,1994)提出的等价量表,以一个单身成年人的家庭为参照,并将其权重赋值为1,家庭中每增加一个成年人会增加0.5个权重,每增加一个14岁以下的儿童会增加0.3个权重。例如,一个由两个成年人和两个孩子组成的家庭的权重是2.1。将家庭收入除以这样一个权重会得到家庭的等效收入(或等价收入),这个收入被认为在所有家庭中具有直接可比性。
Brigitte等(1988)利用LIS数据库检验各种收入不平等和贫困测度对等值量表选择的敏感性。结果表明,等值尺度的选择有时会系统地影响贫困的绝对水平和相对水平、不平等以及国家(或国家内的人口子群体)排名。由于这些敏感性,人们必须仔细考虑跨国比较贫穷或不平等所产生的简要说明和政策影响。另外,Donaldson等(2004)、Koulovatianos等(2005)也都证明了等价尺度的敏感性问题。
Radner(2010)指出当非现金收入被包括在收入的定义中时,很少有人注意到收入的规模和用于衡量经济福利的等价比额表之间一致性的重要性。作者还指出,当某些类型的非现金收入被包括在收入的定义中时,收入和需求方面的不一致性可能是比较重要的,但很多人在研究时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Dudel等(2015)探讨了收入独立量表和收入依赖量表结果的一致性。研究表明,在相当普遍的条件下,两种规模不可避免地导致对贫穷和不平等的不同评估,并用德国的微观数据进行了检验。
(二)国内研究现状
非现金收入的概念目前还没有真正引起国内学者的注意,这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非现金收入中由于政府的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实物转移占较大比例,主要研究视角还是以公共服务转移为主,实际上政府的这部分服务转移福利也是对应于居民所获得的非现金收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公共服务基本内涵的界定。安体富和任强(2007)、陈昌盛(2008)、曾红颖(2012)等从不同角度对公共服务的基本内涵进行了阐释,并指出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公共教育服务、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和基础设施服务等与民生相关的纯公共服务。
(2)对公共服务的测度。目前国内学者主要采用四种方法进行测度:
①采用实物资本来衡量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通过对各地区交通状况、信息化水平、教育条件、医疗条件、就业环境或者生态环境等实物指标进行归一化处理、加权平均等方法进行核算,最后加总各个指标的得分作为本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邵挺和袁志刚(2010)通过土地供给量的变化来反映地方公共服务供给的变化,进而分析其对房价的影响,发现地方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高低对住宅价格有显著的影响,说明我国的地方公共品供给已经出现了资本化的现象。蒋萍(2001)分析了用投入替代法核算政府部分服务产出存在的有关问题。罗良清、王秀华(2001)提出了非市场服务产出核算的几个原则:价值指标与国民经济核算保持一致性原则;服务宏观经济管理的原则;满足各类经济主体分析需要的原则;操作的可行性与核算方法的正确性原则。李祥等(2012)认为政府提供的主要公共物品,住宅所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会影响居民的消费意愿;利用南京市江南八区的调查数据,构建特征价格模型,考察公共服务水平对住宅销售与租赁价格的影响,结果表明:公共服务对住宅销售价格与租赁价格的影响大致相同,四类公共服务中,教育公共服务对住宅销售价格与租赁价格的影响最大;政府对城市核心地带公共服务的过多投入并不会导致当地房价租金比提高,相反,对城市边缘地带公共服务投入不足则将使当地房价租金比提高。
②采用货币支出来衡量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踪家峰等,2010;邓宗兵等,2014)。这种测量方法大多使用政府在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教育、基本医疗等各方面的财政投入总量、平均量或者财政支出强度(在这些领域的财政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对地区公共服务进行测度。王志章等(2015)根据社会发展现状中农业人口市民化中存在的问题,从随迁子女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障、保障性住房、其他社会保障、城市公共成本等六个方面,计算出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所需增加的人均支出额约为3.2万元,并在市民化公共服务成本的分摊机制现状的基础上,从农业转移人口、企业和政府“三位一体”的成本分摊机制入手,提出了创新成本分摊机制的政策建议。
③采用产出指标法测算公共服务水平(金钰,2002;蒋萍、金钰等,2005)。这种方法是在指出传统测度公共服务所用投入替代法缺点的同时,提出采用产出指标法测度非市场服务的新的测度方法,其基本思路是先根据具体的服务产出类型来确定产出指标,以某一年为基期计算物量指数,反映非市场服务产出的数量变动,然后用基年的产出价值推算报告期的不变价产出。罗良清(2003)分析了教育服务产出核算的特点,如教育服务只是一个过程,没有静态的“产品”;教育服务的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不可分割;教育服务具有产出多元化特征;教育服务的质量难以确定等,并进一步分析了以往以“状态”的变化作为教育成果的计量基础的核算方法,在理论上存在缺陷,在实践中可能会导致产出核算数据失真。胡学锋(2010)指出由于教育服务属于非市场部门,缺少相应的市场价格,故教育部门服务产出的质量差异不能通过市场价格反映出来,这是在对教育服务产出进行核算综合时面临的困难,并进一步从教育服务质量调整的角度提出了对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质量调整的一些建议和看法。姜文昱(2019)全面分析了英国非市场教育服务产出的统计内容与方法,包括英国非市场教育服务产出核算定义、核算范围、产出核算具体方法以及产出质量调整方法等,在总结核算经验与局限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我国应高度重视非市场教育服务产出统计的核算方法改革研究,并结合我国的九年义务制教育体系、公立教育类型和考试制度等具体国情,从直接产出统计角度对我国非市场教育服务产出的统计指标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
④把居民对住宅区公共服务水平的主观感受作为对住宅区公共服务水平的度量。这种测量方法须事先设计好包含公共服务问项的调查问卷,然后通过对居民的调查访问了解其对住宅区附近公共服务水平的评价值,以此作为对公共服务的衡量。周京奎(2008)利用特征价格模型和2006年天津市内六区的调查数据,分析了公共资本品规模对住宅价格的影响效应。汪利锬(2011)采用一般均衡研究方法,通过构建一个参与式公共服务供给模型,从反面证明了我国目前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低效的基本事实,而且在迁移成本很小或可忽略不计的假设下,居民会通过“用脚投票”自行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罗万纯(2014)基于农户的视角对农村生活环境公共服务供给效果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虽然通过不断加大投入,农村生活环境逐渐得到改善,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如农村饮用水水质有待改善,厕所无害化程度有待提高,清洁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有待增加,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有待形成体系等。农村生活环境公共服务供给效果主要受农村居民环保意识和环保知识、家庭需求和“公共地悲剧”的影响。
(3)对公共服务与居民收入差距的研究。刘乐山、何炼成(2005)认为公共产品供给的差异是城乡居民收入差异的一个原因。刘穷志(2007)利用公共服务归宿评测模型解释了公共支出惠及富人与穷人的公共品非均等化情况,并利用中国省际面板数据进行检验,发现:富人的公共安全服务相对不足;文教科卫和社会救济近年来更多地惠及了贫困人口,但社会保障则供应不足;贫困人口较多地得到了见效快的经济服务,但着眼于长远利益的经济服务相对较少;补贴给了富人,专项服务和支援更多地给了贫困人口。刘渝琳和陈玲(2012)分析了社会保障对收入分配的作用机制。徐俊武(2011)、邱伟华(2009)分析了公共教育支出与收入分配的关系及作用机制。王志平(2017)指出对未发生直接货币流动的经济活动应做虚拟处理的统计测算,在考虑虚拟处理因素之后,我国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水平与未考虑虚拟处理相比,会有显著提高。同时,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则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4)福利测度过程中家庭等价规模的测算。解烜等(2005)介绍了等价规模的概念并借鉴国外的方法,测算了中国的家庭贫困线。赵锐(2016)认为在比较家庭的生活水平时,为了更精确评估贫困和不平等程度,应用家户等价规模来进行调整,并进一步使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2013年数据,基于主观福利评价的思路,估计了不同规模和年龄结构组成家户的等价成人规模:在仅考虑家户人口规模时,城镇家户的规模经济系数为0.751,农村家户为0.647;在加入家庭成员年龄结构的影响后,成年人计算等价成人规模的折算系数为0.389,未成年人为0.521。刘娜等(2020)重点分析了等价尺度在育儿成本测度、收入不平等及贫困等方面的应用研究问题。
(三)研究现状述评
(1)国外文献从公共财政理论视角展开的居民非现金收入统计测度及影响研究起步较早,主要从非现金收入的类型、各种不同非现金收入的测度方法、家庭等价福利的调整等方面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基本思路都是在测度不同非现金收入价值的基础上将其加入家庭初始收入中,分析非现金收入对家庭收入及贫困的影响,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可为本书提供相应借鉴。但其文献研究主体主要集中在西欧、澳大利亚、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缺乏发展中国家的研究,而且相关测度方法存在较大差异,没有形成统一的认知,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
(2)国内相关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关于公共服务供给的测度,大多文献依据宏观数据,从公共产品投入量角度进行核算分析。而对公共服务产出进行核算的相关文献,也大多集中在基于政府支出宏观数据的核算理论方法探讨。缺乏从居民收入分配视角,结合微观数据,开展公共服务供给与配置的测度研究。这方面是本书力图推进的,相关成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一定的理论学术价值。
三、研究内容与框架
(一)研究内容
本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我国居民的非现金收入测度问题及其效应,拟在国内外相关文献基础上,围绕居民的几种主要非现金收入展开研究。首先,通过对居民非现金收入概念的梳理、阐释,进一步完善居民收入的定义。其次,研究居民主要的非现金收入分配统计测度的理论方法,一方面基于居民福利视角,构造更有效的公共服务收入分配效应统计测度方法;另一方面通过深入分析非现金收入对居民收入差距的贡献,评价我国公共财政政策对缩小收入差距的影响效果,为公共财政政策改革提供相应政策建议。其内容可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对本书研究的相关概念、理论依据、测度问题进行分析;第二部分,分析我国居民非现金收入的区域差异以及动态演进情况;第三部分,从微观视角对我国居民主要的非现金收入进行测度,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对家庭福利的影响;第四部分,从宏观视角分析居民的主要非现金收入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第五部分,进一步从宏观视角分析居民的非现金收入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导论,介绍本书的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与框架、研究思路与方法以及创新之处。
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属于本书第一部分的内容。首先,介绍了非现金收入的相关概念及理论依据,并提出了本研究的理论分析基础;其次,分析了本书非现金收入与收入的概念以及其包含的内容,进一步概括总结了非现金收入的测度思路,并指出了在具体测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介绍了在福利测度过程中,家庭等价尺度的测度及其选择对研究结论产生的影响。
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和第八章属于本书第二部分的内容,主要从宏观角度,运用基尼系数、泰尔指数、核密度估计等方法分别研究了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和公共住房非现金收入以及公共教育、卫生、住房非现金总收入的总体以及区域差异情况,并进一步分析了总体与区域之间差异的动态演进情况。
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属于本书第三部分的内容,主要从微观角度进行分析,分别测度了家庭的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和住房非现金收入,并进一步以家庭为单位,分析了这些非现金收入单独和汇总后对不同类型家庭的福利产生的影响。
第十三章、第十四章和第十五章属于本书第四部分的内容,从宏观角度,运用面板数据回归的方法,分别分析了我国居民的教育非现金收入、公共卫生和住房非现金收入以及总非现金收入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
第十六章属于本书第五部分的内容,从宏观角度,运用回归的方法分析居民的教育、卫生、教育卫生和教育卫生住房非现金收入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第十七章是本书的结论、建议及对进一步相关研究的展望。
(二)研究框架
本书的研究框架如图1-1:

图1-1 本书的研究框架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一)研究思路
基于我国公共福利对居民收入的影响作用,本书对收入的概念进行重新定义,对其中包含的非现金收入进行统计测度,并分析其对居民的收入效应以及其对经济增长的效用等,研究促进收入公平的公共财政政策,以“理论基础—方法构建—统计测度—定量分析—政策建议”为主线展开研究。首先,在福利经济学框架下,分析与公共福利支出对应的非现金收入对居民收入的影响,重新定义居民收入的概念。其次,根据公共教育、公共医疗卫生和住房福利等的特点,构造不同的居民非现金收入测度方法。再次,利用我国已有的微观调查数据库,如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CHFS)、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FPS)等,结合《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财政年鉴》《中国教育年鉴》《中国卫生年鉴》等的相关数据,测度我国居民的非现金收入,并实证分析其公共支出的再分配效应以及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等。最后,在得到分析的结果后,提出促进居民收入的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二)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在研究过程中,查阅了国内外的大量相关文献资料,通过对已有研究的梳理,了解相关的研究现状以及优缺点,以便在本书的研究中借鉴并吸收现有的研究成果。
(2)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利用相关的统计年鉴和家庭调查数据,对居民的非现金收入进行总量与分量的计算。
(3)等价尺度法。用不同的方法测算我国家庭居民的等价尺度,为了使计算出来的非现金收入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可比性,在计算家庭非现金收入时,采用等价尺度进行计算。
(4)平均成本法。非现金收入的计算离不开公共财政支出成本,鉴于群体内公共财政的福利支出比较平均,对这类的非现金收入可用平均成本法计算。
(5)计量分析方法。住房的福利性非现金收入可以用回归的方法估计,住房的租金作为被解释变量,房屋的特征、位置、房客的特征等可以作为解释变量进行估计。另外,在计算非现金收入对收入差距以及经济增长的影响时,均采用回归等计量经济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6)统计分析方法。在对政府转移的居民非现金收入区域不平等进行测度分析时,运用不同的统计方法。在测度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非现金收入时,可采用基于实际消费的方法、自我健康评估的保险价值的方法等。在测度住房福利时,可采用机会成本的方法、资本市场的方法、自我评估房屋价值的方法等。
五、创新之处
(1)本书力图在统计理论方法方面有所创新。国内已有公共服务测度大多采用投入价值替代法进行计算,虽已有学者提出产出法(如产出指标法),但大多基于政府支出宏观数据的核算理论方法进行探讨。尚没有从居民收入分配视角,结合微观数据,开展公共服务供给与配置的测度研究。本书通过对居民非现金收入的统计测度研究,不仅力图基于宏观数据和微观数据的结合提出新的测度方法,推进公共产品基于投入价值测度的理论方法研究,而且利用实证结论对其新测度方法进行了检验。
(2)本书力图推进公共财政再分配机制的理论研究。现行公共财政理论框架仅是从公共资源供给的视角进行构建的,并没有考虑居民需求的视角,导致公共资源供给与需求的不对称分布,造成资源浪费。本书通过居民非现金收入分配的实证研究,分析我国公共资源再分配的不均衡状况。基于福利经济学效率最大化原则,从供给与需求相均衡视角,构建了公共财政对再分配作用机制的理论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