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采场要素
5.4.1 开采台阶的高度应根据开采工艺、开采设备、起重设备的技术参数,以及荒料的规格等因素确定。
应根据不同开采工艺、开采设备、起重机设备的技术参数,以及荒料的规格等参数要求综合考虑确定开采台阶的高度。在保证安全、满足台阶高度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应选取较高的台阶高度以提高荒料率。
5.4.2 各种开采设备适宜的开采台阶高度可按表5.4.2确定。
表5.4.2 各种开采设备适宜的开采台阶高度
本条规定参考了开采设备的最大作业能力和加工设备对荒料规格的实际要求。
5.4.3 开采台阶的高度应与起重设备的吊装高度相匹配。各种起重设备适宜的吊装高度可在表5.4.3内选取。
表5.4.3 各种起重设备适宜的吊装高度
本条根据不同起重机类型规定了适合于这些起重设备的起吊范围。
5.4.4 不同开采方法的单机设备的最小工作线长度应按表5.4.4确定。
表5.4.4 不同开采方法的单机设备的最小工作线长度
本条根据不同开采工艺和开采设备要求规定了适合于不同开采设备的最小工作面长度。
5.4.5 开采工作线长度应根据开采工艺、各工序所占长度综合确定。
5.4.6 开采台阶的最小工作平台宽度应满足开采工艺各工序所选设备的作业宽度、分台阶高度和安全生产的要求。使用矿山圆盘锯石机、金刚石串珠锯或臂式锯石机开采时,最小工作平台宽度不应小于30m;使用其他开采方法时,最小工作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0m。
开采台阶的工作宽度在满足矿山圆盘锯石机、金刚石串珠锯、臂式锯石机工作范围的同时,还应满足长条块石的翻倒或石料离台所需的工作面积,以及长条块石分割、荒料整形和吊装运输、清渣等工艺设备的作业和安全生产要求。
5.4.7 开采台阶坡面角应根据矿岩性质、矿层产状、节理裂隙倾角、采剥推进方向等因素确定,可为90°或与节理裂隙倾角一致。
一般情况下,石材矿山都采用机械切割法开采,开采台阶的坡面是完整和稳定的,根据这一特点,开采台阶的坡面宜设计为90°;矿层产状和节理裂隙倾角大于60°、且倾向与采剥推进方向相向时,开采台阶坡面角可与地质倾角相一致,倾向与推进方向相同时,坡面角可为90°。
5.4.8 开采台阶在推进至最终边坡并段时,最终台阶高度不得超过20m。
5.4.9 凹陷开采时,出入沟的宽度应根据运输线路和运输设备的规格确定,开段沟的宽度应满足新水平准备时开采、吊装及运输所需要的最小宽度。
5.4.10 开采台阶高度和采掘带宽度应与所需荒料规格尺寸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