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春秋时期的女性、联姻与政治格局演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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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

随着女性史、性别考古学的兴起和推进,学术界对两周金文中的女性称谓、先秦姓氏制度、先秦婚姻史、先秦家庭史、先秦女性性别角色、先秦女性社会地位等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在关于早期中国国家形态和西周、春秋时期政治史的研究中,女性仍然处于被忽视和一笔带过的状态。

一 金文女性称谓和先秦姓氏制度研究

两周青铜器中大量有铭媵器和为数众多的虽非媵器却可以解读出女性称谓的有铭青铜器的存在,使得对于两周时期女性称谓的研究成为古文字学家和先秦史研究者关注的重点。郭沫若、[11] 唐兰、[12] 陈梦家[13]都对自己所见金文中的女性称谓的具体所指给出了合理的释读,虽彼此之间多有差异,但是皆可谓之后青铜器铭文研究的基础和圭臬。

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对金文中所见的女性称谓多有探讨,并且努力探索金文女性称谓的称名规则。

张亚初《两周铭文所见某生考》《商周金文姓氏通考》、[14] 吴镇烽《金文人名汇编》(修订本),[15] 是对金文所见商、周人名的全面汇编和梳理。

刘启益《西周金文中所见的周王后妃》一文,[16] 在西周青铜器年代学的基础上,通过青铜器铭文与历史文献的对比,以及铭文之间的对比印证,给出了文献和金文所见周王后妃与西周十二王的对应关系。虽然对于一些金文所见后妃的名字与周王的对应关系,学术界尚存疑问,比如,王员—昭王,王白姜—懿王,王为—共王等,但是一个完整的谱系建构为西周时期周王后妃的研究,以及周王后妃事迹等的研究提供了参照系和基础。刘启益在《西周纪年》[17] 中对周王的后妃问题又有补充论述,方善柱的《初周青铜器铭文中的文武王后》[18] 则是基于对少数西周早期青铜器铭文提到的“王后”进行的断代研究。陈昭容的《从青铜器铭文看两周王室婚姻关系》,[19] 从否定西周时期“一王一后”的原则入手,对刘启益给定的西周时期周王与王后的对应关系提出了修正。曹兆兰的《金文与殷周女性文化》、[20] 耿超的《性别视角下的商周婚姻、家族与政治》、[21] 刘丽的《两周时期诸侯国婚姻关系研究》[22] 中都有基于历史文献和青铜器铭文对西周时期周王王后和后妃的讨论,三位学者对刘启益和陈昭容给定的周王王后和后妃谱系提出了部分修正意见。

天马—曲村遗址北赵晋侯墓地 M63 出土了两件“杨姞壶”,“杨姞”的身份问题引发了学术界一系列的讨论,讨论围绕“杨国”的国姓和两周金文女性的称名规则展开。《天马—曲村遗址北赵晋侯墓地第四次发掘》发掘简报、[23] 李学勤、[24] 王光尧、[25] 李伯谦、[26] 张淑一[27]主张M63 的墓主人是“杨姞”,是姞姓的杨国女子嫁为晋穆侯夫人。王人聪、[28] 陈昌远、王琳[29]则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虞、虢、焦、滑、霍、杨、韩、魏,皆姬姓也,晋是以大”,[30] 提到的杨国为姬姓入手,主张此“杨姞壶”并非媵器,M63的墓主人是晋侯夫人,并不是“杨姞”,这两件“杨姞壶”是晋国灭亡杨国时所得,后来用以陪葬。王人聪、陈昌远、王琳忽视了春秋时期被晋国所灭的杨国与“杨姞”所来自的杨国可能并不是同一个杨国的可能性。李学勤、李伯谦、张淑一则根据文献、金文和考古的相关资料,认为:“杨姞”为姞姓杨国的女子嫁为晋穆侯夫人,杨姞嫁到晋国,在姞姓杨国被周宣王所灭,并另封子弟为姬姓杨国之前。学术界基于考古学证据和金文资料对“杨姞壶”的个案研究,不仅关乎杨国的国姓和“杨姞”的身份问题,更为我们探讨金文中女性的称名规则和西周、春秋时期诸侯国的国姓和因灭国而造成的诸侯国国姓的改变问题提供了具体的事例依据。

王育成《从两周金文探讨妇名“称国”规律》、[31] 陈伟《两周妇名称国的一点商榷》、[32] 李学勤《考古发现与古代姓氏制度》《先秦人名的几个问题》、[33] 曹定云《周代金文中女子称谓类型研究》、[34] 盛冬铃《西周铜器铭文中的人名及其对断代的意义》、[35] 葛兆兰《周代金文嵌姓的称谓结构模式》、[36] 穆海亭《周代金文中的妇名》、[37] 张淑一《先秦姓氏制度考索》、[38]李龙海《对〈周代金文中女子称谓类型研究〉一文的补充》、[39] 陈昭容《“夨姬”与“散姬”——从女性称名规律谈夨国族姓及其相关问题》、[40]吴镇烽《也谈周代女性称名的方式》、[41] 李峰《西周宗族社会下的“称名区别原则”》《再论周代女性的称名原则:答吴镇烽先生质疑》[42] 等对两周时期金文中出现的女性称谓的称名规则进行了细致而深入的探讨。虽然学者们归纳、总结出的两周时期金文中女性的称名规则多有出入,不同学者对同一金文女性称谓的释读也有颇多抵牾之处;但是对金文中女性称名规则的归纳和总结为我们释读金文中的女性称谓提供了工具性的依托,尤其是对于带有难以判断姓属的国名或者家族名称的女性称谓的解读大有裨益。

对历史文献、青铜器铭文、简牍资料、考古资料中人名的释读是先秦姓氏制度研究的基础。中国关于先秦姓氏制度的研究历史悠久,至少可以追溯到战国晚期的《世本》。汉代班固的《白虎通·姓名篇》、王符的《潜夫论·志氏姓》、应劭的《风俗通·姓氏》、唐代林宝的《元和姓纂》《古今姓氏书辩证》、宋代郑樵的《通志·氏族略》等都在对先秦时期国君、诸侯、卿大夫及其夫人们的姓氏做出记述和排列的基础上,对先秦时期的姓氏制度做出了讨论。清代顾栋高的《春秋大事表·春秋列国姓氏表》[43] 对《春秋》《左传》所见诸侯、方国的姓氏做了系统的梳理。陈槃的《春秋大事表列国爵姓及存灭表譔异》(三订本)和《不见于春秋大事表之春秋方国稿》,[44] 考证春秋时期的诸侯、方国近300个,对其国名、爵位、国姓、始封人和始封地、都城的迁徙、控制区域的变迁、存灭时间等问题做了深入而细致的考察和分析,力求穷尽文献、金文、考古资料以为之解答。陈氏著述之缘起虽与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春秋列国姓氏表》有关,但其所涉范围之广博和考证之精深,远超顾氏和前代有关春秋列国爵姓的研究。严军《〈左传〉姓氏相关问题的探索》[45] 是对《左传》所见主要人物的姓氏问题做出的讨论。

20世纪90年代以来,雁侠《中国早期姓氏制度研究》、[46] 陈絜《商周姓氏制度研究》、[47] 张淑一《先秦姓氏制度考索》[48] 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对中国先秦的姓氏制度和称名规律做了全面、深入、科学的探究。

学者们对金文中女性称谓的释读和对金文中女性称名规律的讨论,以及对中国先秦时期姓氏制度的研究为我们了解西周、春秋时期的历史,尤其是与女性有关的历史提供了大量可靠的细节资料。这是支撑本书关于西周、春秋时期政治联姻和女性政治参与讨论的重要资料。

二 先秦婚姻史、家庭史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秦婚姻,尤其是两周婚姻问题开始受到学术界较多的关注。郑慧生《上古华夏妇女与婚姻》、[49]谢维扬《周代家庭形态》、[50]葛兆兰《从金文看周代媵妾婚制》、[51]朱凤翰《商周家族形态研究》,[52]都是对先秦时期婚姻、家庭问题的理论性和综述性探讨,从制度角度对中国商、周时期的婚姻、家庭形态等问题做了深入的阐释。

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者对西周、春秋时期具体婚姻关系的梳理和分析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前述刘启益《西周金文中所见的周王后妃》、方善柱《初周青铜器铭文中的文武王后》,不仅是对金文中女性称谓的研究,也是对西周王室婚姻关系的系统梳理。崔明德的《先秦政治婚姻史》,[53]对黄帝至战国时期,王、诸侯的婚姻做了梳理和罗列,其重点主要在春秋时期。陈昭容特别关注于金文所见两周时期周王室的婚姻关系,陈氏的《从青铜器铭文看两周王室婚姻关系》一文,[54]在刘启益的基础上对西周王室的婚姻关系做了全面而细致的梳理和研究,其观点与刘启益多有差别;陈昭容、刘启益关于西周周王王后、后妃的认定各有所据,难以一言定是非。罗运环的《楚国后妃考》,[55]对历史文献、青铜器铭文和出土文字资料所见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后妃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刘丽的《从政治联姻看西周王朝统治——以〈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所见诸国为中心》和《两周时期诸侯国婚姻关系研究》,[56]以《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为纲目,对两周时期诸侯国的婚姻关系做了详细的梳理,对诸侯联姻的政治背景和政治影响做了分析。陈昭容的《从青铜器铭文看两周汉淮地区诸国婚姻关系》《从青铜器铭文看两周夷狄华夏的融合》和《两周夷夏族群融合中的婚姻关系——以姬姓芮国与媿姓倗氏婚嫁往来为例》,[57]由个案分析入手,从联姻角度对两周时期的区域整合和夷夏交融问题做了深入而细致的讨论。

三 先秦时期女性性别角色、社会地位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女性主义和性别研究的兴起,学术界对先秦女性性别角色和社会地位的研究进入了繁荣期。葛兆兰《金文中的女性享祭者及其社会地位》、[58]谢乃和《金文中所见西周王后事迹考》、[59]王瑞英《从甲骨文金文看商周妇女地位的变化及原因》、[60]李宗焜《妇好在武丁王朝的角色》、[61]陈昭容《两周婚姻关系中的“媵”与“媵器”——青铜器铭文中的性别、身份与角色研究之二》,[62]借助甲骨文和金文史料对商周时期女性的社会角色和社会地位做了深入而细致的分析。赵玉宝《先秦性别角色研究》、[63]白路《先秦女性研究——从社会性别视角的考察与分析》,[64]对中国新石器时代到战国时期与性别有关的社会制度和性别观念、性别角色等问题做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

21世纪以来,伴随着中国考古学界对性别考古学理论的接受和运用,从性别角度解读中国考古资料,对西周、春秋时期中国的性别、婚姻和女性的社会地位、社会分工、政治参与等问题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林嘉琳(Katheryn M.Linduff)和孙岩主编的《性别研究与中国考古学》,[65]收录了12篇从性别考古学角度对早期中国问题进行研究的论文,包括3篇关于新石器时代的研究,1篇关于商代的研究,5篇关于周代的研究和3篇关于汉代的研究,是将性别研究应用于中国考古学较早的范例。

天马—曲村641座晋国中下层贵族墓葬和北赵晋侯墓地19座晋侯和晋侯夫人墓葬,丰富的、包含性别因素的考古资料尤其受到学者们的关注。陈芳妹《晋侯墓地青铜器所见性别研究的新线索》、[66]黄翠梅的《晋国墓葬用玉制度所显示的性别差异——以曲村和上马墓地为例》、[67]雍颖的《晋侯墓地性别、地位、礼制和葬仪分析》、[68]林永昌的《晋系墓葬性别的考古学研究》和《西周时期晋国墓葬所见性别差异初探》、[69]耿超的《晋侯墓地的性别考察》,[70]都致力于天马—曲村晋国贵族墓葬和北赵晋侯及晋侯夫人墓葬的性别差异研究。曹炜的《关于晋侯墓随葬器用制度的思考》、[71]张懋镕的《晋侯墓地文化解读三题》、[72]刘绪、徐天进的《关于曲村遗址晋国墓葬的几个问题》、[73]王涛《两周之际的青铜艺术——以晋侯墓地出土的青铜器为例》、[74]孙庆伟《周代墓葬所见用玉制度研究》、[75]吴晓筠《商周车马埋葬制度研究》、[76]宋玲平《晋系墓葬制度研究》、[77]腾铭予《曲村J4区晋国墓地若干问题的讨论》,[78]在关于天马—曲村晋国墓葬和北赵晋侯和晋侯夫人墓葬的研究中也都涉及诸多性别和性别差异的讨论。

在黄翠梅、雍颖两篇有关天马—曲村和北赵晋侯墓地的性别研究之外,《性别研究与中国考古学》中另有4篇关于商、周女性问题的讨论,林嘉琳的《安阳殷墟墓中的女性——王室诸妇、妻子、母亲、军事将领和奴婢》,[79]基于安阳殷墟的墓葬资料对商代女性的性别角色、政治参与和社会地位等问题做了深入而细致的讨论;并提出当研究者完全使用来自墓葬的资料,必须考虑是谁的观念体现在葬仪之中的方法论问题。江瑜的《宝鸡茹家庄西周人1、2号墓葬所表现的葬礼、葬者身份与两性关系问题》、[80]吴霄龙的《毛庆沟墓地所体现的男性及女性社会地位:继承的还是获取的?》、[81]李健菁的《性别关系与社会分工现象:以平洋墓葬为例》,[82]用性别考古学的理论和方法对茹家庄、毛庆沟、平洋墓葬的性别问题进行了讨论。

陈淳的《美国性别考古的研究与启示》,[83]从方法论的角度对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性别考古学做了清晰的介绍,并对将性别考古学应用于中国考古问题提出了展望。陈淳、孔德贞的《性别考古与玉璜的社会学观察》,[84]则是应用性别考古学研究中国问题的具体实践。颜孔昭的《中原地区西周墓葬性别研究》、[85]韩英超的《西周前期贵族妇女地位研究》、[86]曹芳芳的《以安阳殷墟女性墓葬为例浅析当时女性的社会地位》《以安阳殷墟女性墓葬为例再析当时女性的社会地位》、[87]李丹的《墓葬习俗中的性别角色和年龄结构观察——以忻州窑子墓地为例》、[88]杨建华的《商周时期女性墓葬中的军事将领——妇好墓与白浮墓的分析》、[89]张利芳的《试论关中东部地区西周墓葬所见性别差异》、[90]张亮的《东周社会结构演变的考古学观察——以三晋两周地区墓葬为视角》中关于女性墓葬研究的部分、[91]张礼艳的《西周贵族墓葬所见性别差异——兼论西周贵族妇女的社会地位》、[92]杨文胜、孙虎成的《从墓葬统计资料考察两周女性贵族间等级关系及变迁》,[93]都是从性别考古学角度对商周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和性别角色进行的分析。这些分析都是将统计学的定量分析方法应用于特定范围墓葬的实证研究,对相关墓葬所属族群文化的整体趋势做了有效的探讨。

耿超兼顾族群量化分析和个案研究,从性别研究的角度对商、周时期的婚姻、家庭制度、性别差异和女性的政治参与等问题做了深入而细致的讨论。耿超关于商、周时期婚姻、家庭和女性政治的研究主要有《东周政治外交婚中的性别差异及其影响》《浅议东周时期贵族阶层的性别关系及其影响》《“女祸论”源流考》《春秋时期贵族妇女的参政与两性关系》《性别视角下的商周合祭》《晋侯墓地的性别考察》《性别视角下的两周宗妇》《性别视角下的商周婚姻、家族与政治》等。[94]

基于《左传》对春秋时期女性在婚姻、家庭和社会中的角色和地位的研究尚有:张蓉的《〈左传〉贵族女性问题初探》,[95]杨萍、李艳波的《周代女性的家庭角色和地位探析》,[96]周红妹的《从〈左传〉看春秋贵族妇女家庭婚姻地位》,[97]王倩的《〈左传〉中贵族女性参政问题研究》,[98]王玲的《〈左传〉鲁国女性悲剧命运叙事》,[99]王晓丽的《〈左传〉齐、鲁女性形象比较研究》等。[100]

对于以纺织为代表的女性经济和以“女色”“女乐”为代表的女性风俗和女性文化的研究,也受到先秦史学者的关注。许倬云1954年刊载于《大陆杂志》第7卷第8期的文章《从〈周礼〉中推测远古的妇女工作》,[101]认为早期的农业主要掌握在女性手中,这从比较民族志的角度可以得到印证;而随着农业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男性从狩猎中摆脱出来之后,他们开始在农业中排除女性。许倬云对女性曾经在农业中占有重要地位的论述,使我们明确所谓“男耕女织”是一个有上限的概念,而这一概念的确立伴随着男性在政治权力中对于女性的排斥。卢云的《汉晋文化地理》[102]对先秦时期地域婚俗的差异、音乐地理的分布问题做了分析和论述。管红的《论秦汉女织》,[103]追溯了先秦时期女织对于国家和家庭经济的作用。蓝勇的《中国古代美女的地域认同文化研究》,[104]从“女色”“女乐”角度对先秦时期美女与地域的关系进行了讨论。

在综合考察历史文献、青铜器铭文、简牍资料和考古资料的基础上,借助女性史、性别考古学等领域的理论和方法,学术界对两周金文中的女性称谓和女性称名规则、先秦姓氏制度、先秦婚姻史、先秦家庭史、先秦女性性别角色、先秦女性社会地位等问题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将女性和联姻置于更广阔的政治空间,从女性和婚姻角度反思西周、春秋时期的政治生态、国家制度、国家运行的研究尚不充分。学术界对女性在西周、春秋时期宗法制和分封制中的具体存在情况和发挥的作用,研究尚不深入。尤其是以历史地理学的视角,将联姻个案对应到具体的时空位置,探求西周、春秋时期具体政治联姻与涉事者地理、政治处境的互动关系;探求女性在构建和维系西周、春秋时期某时、某地地缘政治中的具体作用的研究尚未有专著和博士论文出现。在个案研究的基础上,从女性和婚姻角度审视早期中国国家形态演进的研究也暂未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