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社会保障基金运营
一 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目的与原则
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国家法律或政策许可的金融资产或实物资产并获取收益的行为,它是在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充实基金规模的重要手段。
(一)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目的
1.保值
随着基金筹集模式从现收现付向积累、半积累制转变,基金累积结余会逐渐增加并长期存续,不断递涨的基金累积和通货膨胀造成的基金贬值的矛盾会一直存在。经济学家研究发现,在一国经济增长与通货膨胀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经济增长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的对比关系大致在1∶0.6,高的经济增长率都会伴随较高的通货膨胀率。因此,如果不能使基金运营收益抵消通货膨胀的损失,就会在一定时期后倒逼保险缴费率上升。因为随着通货膨胀,社会保障基金贬值,人们生活费用逐渐增加,使依靠社会保障基金生活的那部分人群需要领取更多的保险金才能维持原生活水平不变,而要满足这部分基金支出负担,就不得不提高保险缴费率。为了削弱通货膨胀带来的负面影响,而不增加参保缴费和财政的负担,就只能设法使基金保值增值。
2.增值
国家的整体经济水平上升后,国民收入以及分配到劳动者身上的劳动报酬随之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物价水平。为了保障被保险者的基本生活,使之在不同物价水平下能够维持必要的生活资料和对应的生活水平,必须定时或不定时地随物价的上涨调整和提高保险待遇,这是全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必要体现,也是社会保险制度要体现公平的要求。要达成这一目标就必须增加社会保障基金支出。另外,很多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存量巨大,不进行投资运营也是资源的巨大浪费,而通过投资充实社保基金规模无疑是符合市场规律的。
(二)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原则
1.安全性和法制性原则
社会保障基金无论从收支的过程来看,还是从具体运营的操作来看,都潜伏着风险。基金规模越大,基金风险也越大。风险一旦发生,直接影响社会保障对象待遇的实现,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国家必须实施有力监管,确保基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法制性,保证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同时,基金投资应实现多元化,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合法、合理规避风险,保证基金的安全性。
2.社会效益和长期收益原则
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社保基金的运营应力求获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收益,这是基金保值增值的基本要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不能为追求高额利润而冒很大的风险,但也不能为了投资安全而不考虑收益。只有当基金投资收益率高于通货膨胀率时,基金才能真正实现经济收益,促进经济增长。也只有把社保基金收益变现为提供给受保障人群的各项服务和资金补偿时,才能真正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进步。
3.资金运行的稳定性和流动性原则
一般社保基金规模巨大,其投资必须具备稳定性,否则对一国的资本市场冲击较大。保证基金投资在不发生损失或资产转让成本低于资金拆借成本的条件下可以随时变现,以满足随时可能支付的需要。为此,基金投资时应有妥善的计划、精确的计算,根据各种保险金支付需要,确定变现的额度和资金融通的灵活性。
4.资金使用的专项性原则
社保基金作为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一般进行专款专项管理,主要用于支付与社会保险项目有关的各种待遇支出,账户之间不能随意拆借、挪用。
(三)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方式
1.集中垄断式运营
这种方式是指中央政府通过强制手段,将参保人的社会保障缴费集中到公共管理的基金,政府社会保障部门直接负责该基金的运营。如新加坡、马来西亚都是这种运营方式。美国自1990年年底以来,预缴的老年、遗属、伤残保险缴税总额由财政部在每季度的首日将其自动划入相应的信托基金。该基金由挂靠在财政部的信托基金管理理事会负责评估基金的收支状况、投资管理、基金长(75年内)短(10年内)期预测,并提出投资征缴方案等。
2.分散竞争式运营
这种基金运营方式仍然由政府统一征缴投保人的社会保障缴费,但是会公开选择若干家经营良好的基金公司投资管理基金。或者将基金集中后,按照投保人个人选择,在几家基金公司中进行选择。这种方式避免了政府垄断投资运营的行政性弊端,还能发挥规模投资效益,赋予投保人一定的自主性。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的社保基金运营都选择这种方式。
二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方向
(一)购买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主要包括国库券、基本建设债券、财政债券、金融债券、国家重点企业债券、地方企业债券等。其中,国库券由国家政府部门发行,国家财政做担保,利率比同期银行存款略高,是一种风险小、收益高的投资工具。将社保基金投资于政府债券是众多国家最普遍的一个投资方向。美国根据《社会保障法》《国家税收法》等法律,对联邦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基于审慎、安全原则而规定了较严格的限制:基金不可“入市”,不可用于购买股票,或进行委托投资、房地产开发等投资,只能投资于美国政府发行的债券或由政府担保本息的证券,美国财政部获得授权发行的特种债券,在初次发行中只能由信托基金购买。此外,英国、瑞典及一些拉美国家等也将大量社保基金用于购买政府发行的公债。
(二)购买股票
股票是持有人对股票发行单位资产所有权的证明文件,随着公司市值的增长,投资股票的红利收益也会增长。社会基金购买股票是最能够抵制通货膨胀对资产贬值影响的投资工具之一。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各国要求社保基金增值的意愿越来越强烈,更多的国家愿意将社保基金投资于资本市场以获得高回报率,并通过投资组合分散风险。美国私人养老计划(如401K计划)的基金投资形式多样化,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以及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不同的投资选择,如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平衡型基金、指数基金,甚至最保守的货币市场基金和最激进的新兴市场基金。2012年7月,我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入股建信人寿,成为建信人寿第三大股东。当然,一些国家会对社保基金购买公司债券、股票等设置限额以防范风险。
(三)存入银行
银行存款尽管收益率较低,但却是一种相对无风险的投资,存取期限和存款方式都比较灵活。基于安全审慎的原则,各国对社保基金存入银行的投资限额较宽,为了体现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和资助,存入银行的各社会保障基金享有优惠利率,特别是在通货膨胀水平比较高的情况下,存入银行的社会保险基金可获得保值补贴。因此,社会保险基金中的风险准备金和“略有结余”的那部分资金,都可以选择活期存款或短期定期存款的方式存入银行,定活两便,安全稳定。
(四)投资于符合政策导向的项目
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于土地开发、住宅建设,医院及其他医疗设施建设,老区改造和新市区建设等。一般来说,投资于该有形资产项目的基金份额相对较少,但也有一些拉美国家为抵御高通货膨胀对基金的不利影响,会将较大比例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有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项目。不动产是指土地、住宅、厂房等不易变现的财产,对不动产的投资其收益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出租不动产获得的租金收入;二是通过买卖不动产获得的价差收益。由于不动产也具有很好的抗通货膨胀能力,所以我国的全国社保基金把不动产投资当作一个重要的投资方式。
(五)各类贷款
这主要是指将社保基金投入如住房贷款、个人贷款及工商业贷款等项目。如投向住房贷款,既可以体现投资收益,又能实现住房社会保障目标;投向商业性贷款,可以促进国有企业发展并实现保值增值。
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呈现了比较明显的国际化趋势,倾向于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进行投资,将境内投资和境外投资紧密结合,分散风险的同时获取了更优质的投资组合,其中股票投资比例有所上升,投资日趋多样化,追求综合收益率。
三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
(一)管理机构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成立于2000年8月,负责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并接受地方政府委托负责投资运营地方社会保险基金。2018年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由国务院管理调整为由财政部管理,承担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主体责任,作为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不再明确行政级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2016年5月正式实施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委托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的,应当选择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专业托管机构分别担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分别签订委托投资合同、托管合同。
2.基金投资管理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负责运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进行投资;按照规定提取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报告投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2002年年底,社保基金理事会首批评定南方、博时、华夏、鹏华、长盛、嘉实6家基金公司成为社保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为基金托管人。
3.基金托管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财产;按照托管合同的约定,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按照规定和托管合同的约定,监督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执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指令,并报告托管情况;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投资结构
社保基金会采取直接投资与委托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投资运作。直接投资由社保基金会直接管理运作,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债券、信托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委托投资由社保基金会委托投资管理人管理运作,主要包括境内外股票、债券、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委托投资资产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选择的托管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