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树洞里的十年

鸡叫第三遍的时候,我醒了。

天刚蒙蒙亮,窗外泛着鱼肚白,冷空气从木格窗的缝隙里钻进来,带着清晨的霜气。我几乎是弹坐起来的,连外套都没顾得上披,手先伸进了枕头底下,摸到了那本硬壳日记本。

指尖触到粗糙封皮的那一刻,悬了一整晚的心,才稍稍落了地。

我把日记本抱在怀里,凑到窗边的微光里,指尖因为紧张微微发颤,翻开了那一页。昨晚我写下的那句话下面,果然多了新的字迹,还是那熟悉的、带着少年气的歪扭笔迹,墨水比之前的更深,像是写之前反复斟酌了很久,有些笔画描了两遍,能看出来写字的人,一整晚都没平复下来。

「2015年 5月 9日,晴。我还是不敢信。昨天晚上我翻来覆去一整晚没睡着,宿舍的人都睡了,我打着手电在被窝里看这句话,看了几十遍。我还是不敢相信,十年后的我,真的能给我写字。我有好多好多问题想问你,又怕问了,你就消失了。爸妈身体还好吗?他们后来有没有少操一点心?我有没有考上大学?有没有让他们骄傲一次?还有……刘鹏后来跟我还有联系吗?我们当年说要一起考去一个城市的。还有苏晓……你后来,有没有跟她说上一句完整的话?有没有告诉她,我喜欢她?对了,十年后的我,有没有变得硬气一点?有没有人再欺负我,叫我乡巴佬了?」

我一行一行地看着,指尖抚过那些带着忐忑的字迹,鼻子一阵阵发酸。十年了,我早就忘了 17岁的自己,满脑子装的都是这些细碎的、沉甸甸的心事。不是要赚多少钱,不是要当多大的官,只是想让爸妈少操点心,想留住最好的哥们,想给喜欢的姑娘说一句喜欢,想让自己不再被人欺负,不再那么懦弱。

这些愿望,小得像尘埃,可我用了十年,也没能全都实现。

我把日记本合起来,塞进枕头底下,穿好外套,轻手轻脚地拉开了屋门。院子里结了一层薄薄的白霜,踩上去沙沙响,我妈已经起来了,正在灶房里烧火,烟囱里冒出淡淡的白烟,混着玉米粥的香气飘过来。

“醒了?”我妈掀开门帘探出头,笑着说,“粥马上就熬好了,你爸去村口磨面了,一会就回来。”

“哎。”我应着,走过去帮她往灶膛里添了两根柴火。火苗舔着柴火,暖烘烘的热气扑在脸上,我看着我妈鬓角的白头发,比上次回来又多了不少。17岁的我在日记里问,爸妈后来有没有少操一点心。我在心里苦笑,怎么会呢。他们操了我前半辈子的心,后半辈子,还是在为我牵肠挂肚。

早饭的时候,我爸从村口回来了,扛着半袋磨好的白面,脸上冻得通红,放下袋子就搓着手笑:“磨面的人说,今年的新麦磨出来的面,比去年的筋道,过年给你蒸你爱吃的糖包。”

我看着他冻得裂了口子的手,喉咙发紧,赶紧起身给他倒了一杯热水。17岁的我拼了命想考出去,想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可十年过去,他们还是守着这片土地,还是在为我操劳,而我,连一句“我失业了”都不敢跟他们说。

吃完饭,爸妈要去地里给小麦浇防冻水,让我在家看家。他们走了之后,院子里一下子静了下来。我站在院子里,目光不受控制地往村口的方向飘。

老槐树,树洞,那颗玻璃弹珠。

17岁的我昨天午休跑去看了,说弹珠还在。那十年后的今天,它还在吗?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再也压不下去了。我回屋穿上厚外套,锁上院门,脚步匆匆地往村口走。腊月的风刮在脸上,像小刀子一样,可我一点都不觉得冷,心里像揣了一团火,脚步越走越快。

两百米的路,我走了不到五分钟,就站在了老槐树下。

十年了,老槐树比我记忆里更粗了,树干上的纹路皲裂得更深,像老人脸上的皱纹。朝南的那个树洞,还在那里,就在我胸口高的位置,洞口被风吹来的落叶和尘土堵了大半,和我记忆里的样子,分毫不差。

我左右看了看,大清早的,村口没人,只有几只麻雀在树枝上跳来跳去。我伸出手,指尖触到粗糙的树皮,凉得刺骨。我一点点扒开洞口的落叶和碎土,心脏跳得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指尖碰到了一个硬硬的、圆圆的东西。

我的呼吸一下子停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掏了出来,摊在手心。

是那颗玻璃弹珠。

透明的珠子,里面嵌着一穗小小的金色麦子,中间一道清晰的裂纹,刚好从麦穗中间劈开,和我记忆里的样子,一模一样。十年了,它安安静静地躺在这个树洞里,躲过了风吹雨打,躲过了小孩子的打闹,就像我藏了十年的、从未对人说过的心事。

我蹲在老槐树下,把弹珠攥在手心,冰凉的玻璃硌着掌心,眼泪毫无预兆地掉了下来。

17岁的我,把它藏在这里的时候,一定想不到,十年后的自己,会蹲在同一个地方,把它重新掏出来。更想不到,他会隔着十年的时光,和未来的自己,说上话。

我把弹珠重新放回了树洞,用碎土和落叶盖好,和当年一模一样。就像我和 17岁的自己之间的秘密,要好好地藏起来,不能被任何人发现。

往回走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来了,暖融融的阳光洒在身上,村口的街坊看见我,笑着打招呼:“小麦,逛呢?”

这一次,我没有像昨天一样,低着头含糊应付,而是停下脚步,扯出一个笑,应了一声:“哎,叔,出来走走。”

说完这句话,我自己都愣了一下。换做以前,我只会低着头赶紧走,不敢跟人多搭一句话。可刚才,我竟然很自然地应了,甚至没有觉得紧张。

或许是因为,我不再是一个人了。那个 17岁的、怯懦的、总怕做错事的自己,正隔着十年的时光,陪着我。

一整个白天,我都坐在屋里的旧木桌前,对着日记本发呆。我在想,该怎么回 17岁的我那些问题。

我想告诉他,爸妈身体都还好,只是年纪大了,腰不好,眼睛也花了;想告诉他,我们考上了大学,虽然只是省内的二本,不是我们当年心心念念的名牌大学,可爸妈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逢人就说,眼里的光,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想告诉他,刘鹏后来没跟我们去一个城市,他高考失利,去当了兵,现在在老家的县城当辅警,我们还是最好的哥们,逢年过节都会一起喝酒;想告诉他,我还是没敢跟苏晓说那句喜欢,毕业之后,我们就断了联系,我只听说,她嫁了人,过得很幸福。

我还想告诉他,对不起,十年后的我,还是没变得很硬气,还是会被人欺负,还是不敢跟人争,还是那个懦弱的、没用的陈麦。

可笔尖落在纸上,这些话,我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我不能剧透他的人生,不能让他提前知道未来的遗憾,不能让他对未来失去期待。我更不能让 17岁的他,知道十年后的自己,还是这么不堪,让他连往前冲的勇气都没有。

一直到傍晚,爸妈从地里回来,做好了晚饭,我都没想好该怎么写。晚饭的时候,隔壁的王叔来串门,拎着半袋自己家种的花生,一进门就大着嗓门喊:“小麦回来了?听说在杭州大公司上班呢?一个月能挣不少吧?啥时候带个媳妇回来,让你爸妈也抱抱孙子!”

我拿着筷子的手一顿,脸瞬间涨得通红,嘴里的米饭像噎住了一样,咽不下去。我张了张嘴,想解释,想应付,可话到嘴边,却怎么都说不出来,只能低着头,含糊地笑了笑。

我妈赶紧打圆场:“孩子还小,不着急,先忙事业。”

王叔又说了几句家长里短的话,就走了。院子里又静了下来,我扒着碗里的米饭,一点味道都尝不出来。心里像堵了一块石头,闷得喘不过气。

原来十年过去了,我还是这样。遇到一点尴尬的场面,还是只会逃避,只会低头,连一句像样的应付话都说不出来。

晚上等爸妈睡下,我坐在床沿上,翻开了日记本。窗外的月光洒进来,落在纸页上,17岁的我写下的那些问题,一个个扎在我眼里。

我拿起笔,这一次,没有再犹豫。

我没有告诉他未来的具体答案,没有剧透高考,没有说那些遗憾,只是一笔一划地写下:

「爸妈身体都很好,就是总惦记你,你以后多跟他们说说话,别总把心事藏在心里。你现在拼尽全力的每一天,都不会白费。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没有对不起任何人,你已经很勇敢了。刘鹏会是你一辈子的哥们,不管你们离得多远。至于苏晓,别害怕,别留遗憾。想说的话,就大大方方地说出来,哪怕结果不是你想的那样,也比藏在心里十年强。还有,对不起。我还是没变得特别硬气,还是会害怕,会退缩。但是我想告诉你,就算我们一直都是这样胆小的人,也没关系。我们不用变成浑身是刺的人,温柔和善良,从来都不是懦弱。」

写完这句话,我把笔放下,看着纸页上的字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我没有再把日记本藏起来,就放在了枕头边。我躺在炕上,睁着眼睛看着窗外的月亮,心里前所未有的平静。

我不知道明天早上,17岁的我,会给我回什么样的话。但我知道,这场跨越十年的对话,从来都不是我去教 17岁的他怎么活。

是他,那个 17岁的、还带着一腔孤勇的少年,在拉着我,从失业的泥潭里,一点点往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