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9章 舍不得
小镇很小,农贸市场隔得也不远。
唐霄平时是不上菜场的,菜场老板只认识老太太。
纷纷打招呼:“哟!大娘!这大小伙是谁啊?”
“我孙子!”奶奶中气十足地回答,像骂人似的。
唐霄无奈地看她一眼,孙子,是您孙子,不用这么大声吧?
“嗬!您孙子都这么大了?长得真高啊!真精神!说媳妇儿了吗?”
“还在上学呢。”
“那以后肯定不缺媳妇儿!您家门槛都要被媒人踏破!长得这么精神!没几年您就要抱重孙啦!”
老太太乐开了花。
唐霄笑笑,前世他还真没有媳妇儿,所以奶奶临走也放不下他,怕他孤老无依。
他和叶青绯早恋后,拿过她的照片回去,奶奶喜欢得了不得,让他带回来。但高考后她就失联了。
后来姚瑶毕业来找他,知道他有女朋友了,奶奶让带回去,姚瑶不肯跟他回去。他也觉得再挣点儿钱给她一个保障再说。
再后来,姚瑶不辞而别,他和大他九岁的女老板在一起,家里不同意。后来同意了,但女老板根本没想跟他结婚。
所以,他真没有媳妇儿。
唐霄回想着自己这苍凉的被女人玩弄的一生,突然听见奶奶说:“来二斤五花肉!我给我孙子做红烧肉。”
“奶奶,我不吃红烧肉,我要吃鱼,晚上吃牛肉。”唐霄说,他现在得控制一下脂肪和糖分摄入。食堂基本都是猪肉,虽然都能提供蛋白质,但要换换种类。
“好!奶奶给你买鱼!买牛肉!”
鱼不贵,牛肉贵,牛肉现在不是普通家庭常备食材。但是为了孙子,老太太也是豪气地要买下一头牛的样子。
再买买其他蔬菜、调料,唐霄拎着,奶奶挽着他胳膊,幸福地走在他身边。
回到家,奶奶说:“你看电视,奶奶去给你炸鱼。”
“不要炸的,直接炒。”
“怎么炒?”
唐霄系上围裙,“我来炒。”
奶奶惊讶地看着他。
看着孙子手法娴熟地处理了鱼,切了块,撒调料入味儿上浆。
奶奶洗菜的功夫,唐霄就把一盘香喷喷的红烧鱼块炒好了。
奶奶惊讶地看着他,似乎要看看这到底是不是自己孙子?
“霄霄,你啥时候学会做饭的?”
“嗯,我不是在食堂吃小灶吗?看老板娘炒菜,学的。”
“噢!霄霄你太能干了!你都能去办席了!”
唐霄笑笑地看着老太太,您要拿个车给我开,就说我能去开飞机了!
刷了锅,唐霄又炒了一个青菜,做了一个汤。
祖孙俩吃饭,奶奶夸个不住,“你这鱼又入味又嫩!比刘厨子办得还好!”
吃完饭,奶奶收拾碗筷,让唐霄去睡会儿,唐霄也不跟她争,老人不能闲着,闲着数日子,难熬。
唐霄凭记忆走上二楼,到自己的小房间。
以前每次回来,就躺在床上,拉开床头抽屉,把信看一遍。叶青绯给他写了很多信。
每一张纸条他都保存着。每一颗她觉得好看的鹅卵石,每一片她觉得好看的树叶,也都保存着。
奶奶去世前的那年春节,推门见他又看信,坐在他床边,说:“霄霄,你去找她吧。”
唐霄怔怔地坐了一会儿,有时候真的很难理解一个那么热烈地追求过你喜欢过你的人,给你写了满满一抽屉信的人,为什么就突然消失了?
奶奶去世后,他没再打开过抽屉。后来镇上改造,换房子,也就全都丢失了。
从书包里拿出这周她写的信,想了一会儿,放进抽屉。
奶奶推门轻轻走进来,轻言细语:“霄霄,谁给你写信啊?”
“同学。”
“男娃娃还是女娃娃啊?”
这是不是今天人家说她要抱重孙子了,就惦记上了?
唐霄笑了笑,还是没有骗她,“女娃娃。”
奶奶满脸笑容,坐在他床边,“长得乖吧?”
“很乖。”
“有照片吗?”
“没有。”
“那你下次让奶奶看看。”
“好。”
“哎!”奶奶摸摸他的手,“霄霄长大了!你看你这手啊,比奶奶大好多!”
祖孙俩沉默下来,唐霄并不是个擅言辞的人。
“你睡会儿吧,晚上那牛肉要怎么做?”
这刚吃完午饭就打算晚饭了。老人就是操持这一日三餐。
“我一会儿起来做。”
“好。”
奶奶出去后,唐霄拉开抽屉,看着那几封信,除了洪旭打开的那一封,他都没有打开。
不是不想看,其实是不敢看。
唐霄犹豫了一会儿,拿起第一封,撕开封口,抽出信纸,把封口边放回信封里。
她的每一封信,他都是把封口边放回信封里的。
后来她用那种直接卡在一个口里的,不用撕的能保持得更完整。
还有更多的信没有信封,信纸叠成一个心型或者其他什么形状,或者就是一张纸条,被他一起装在一个大信封里。
唐霄靠在床头,展开信,一股香味传来,她喜欢买香香的好看的信纸,她不喜欢买其他女生喜欢的有明星图案的信纸,她喜欢那种边上印着风景画的。
她的字还是那样好看。
“窗外的男孩:
你好,很冒昧给你写信。我想我不用介绍我是谁,你看到了我,我也看到了你,你像一束阳光,扫亮我尘封的心。
从上高中以后,我常常安不住这颗心,总想要逃出去。总觉得大好青春不应该关在校园里,好闷。
很突兀地跟你说这些,我只是希望你能了解我对你的感觉。就像在外婆家昏暗的小屋里捉迷藏,藏到深处,小伙伴找不到我,我睡着了,醒来时,看到阳光透过瓦片的缝隙漏进来,连灰尘都在旋转、明亮、起舞。
你明白吗?
没有低到尘埃,我看到你,像灰尘一样旋转、明亮、起舞。
你对我是怎样的感觉呢?
隔壁班靠窗的女孩”
唐霄胸口闷得很。
第一封只是试探,短短的。唐霄又看第二封、第三封……
从第三封开始终于有名字了,洪旭念过了。
第四封是封口插着玫瑰花的那一封——
“唐霄:
我相信一见钟情,我相信自己的感觉,我觉得你喜欢我。你没有说话,你没有回信,但你的眼睛告诉我了。
你就像那屋顶的阳光一样,溜得再快,总会透过点点缝隙漏下光来啊!而我的心并不是密不透风,我的心千疮百孔,我捕捉到了你眼里的光,你喜欢我。
我会掀翻整个屋顶来接纳你。
你不喜欢写信,我会继续给你写的。送你的花,喜欢吗?”
唐霄人麻麻的,一辈子,两辈子,除了她,没有女人对他说过这样的话。
明明是她在追他,但她确实没有低到尘埃,她是灰尘看到他也要起舞,唐霄就迷她这个神采飞扬的样子!
她已经胜券在握,她已经把追逐变成了一场游戏。
看完了,睡着了,这样不用立刻做出决定,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