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非经文献疑难字词考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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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敦煌非經文獻字詞訓釋研究綜述

一 第一階段(1900—1980年)

這一時期敦煌非經字詞訓釋的作品主要集中出現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中期,字詞研究的重點主要集中在敦煌俗文學作品方面。

(一)主要成績

任二北是對敦煌歌辭中的俗語方言進行大量解釋者中較早的一位。他在《敦煌曲初探》[1]一書的“修辭”與“考屑”两節中對“尤泥、相料、不揀、過與、支分”等100多個唐宋俗語詞進行了考釋。雖然一些論證比較簡單,還有一些僅列詞條,未加考釋,但也不乏論證充分、見解精闢的詞條。

蔣禮鴻的《敦煌變文字義通釋》是敦煌變文字詞研究的開山之作,主要研究對象是敦煌變文中不易理解的疑難字詞。此書於1959年初版後,36年間,蔣禮鴻鍥而不捨,6次補訂,從5.7萬字增補到42萬字。該書能够一版再版,足見其受歡迎程度;作者對其不斷的增訂修改,也可見作者用功之勤、治學態度之踏實嚴謹。徐復認爲此書“既全面系統,而又謹嚴條達。它和張相先生的《詩詞曲語辭匯釋》一書可以互相媲美”[2],其研究方法多爲後代學者所繼承,被奉爲圭臬。

徐復在《敦煌變文詞語研究》[3]中對敦煌變文中69個俗語詞進行了考索。他在釋詞時善以聲音通訓詁,破通假,考語源。

蔣禮鴻在《〈敦煌資料〉(第一輯)詞釋》[4]中對敦煌契約文書中“寒盜”“大例”“東西”“遷變”“行巷”等多個常見俗語詞進行了考釋,揭開了敦煌社會經濟文書字詞專門研究的序幕。

(二)不足之處

這一時期,敦煌非經文獻釋詞作品雖然數量不多,整體較爲精良,但也有失誤之處。特别是這一時期學者們在釋詞及引例時所採用的敦煌文獻均依據校録整理過的成果,而非原卷,難免存在一些錯誤。由於蔣禮鴻《敦煌變文字義通釋》成書時作者未能見到敦煌變文原卷或縮微膠卷,有些條目隨著王重民《敦煌變文集》而産生錯誤,如説“乘”有“我”義,是“朕”的假借,其實例句中的“乘”在P.3079號卷子中作“”,是“我”的俗寫,可惜的是在以後的幾次增訂版中仍收有“乘”條。又如S.1897《龍德四年(942)二月一日敦煌鄉百姓張某甲僱工契》:“大例賊打輸身却者,無親表論説之分。”BD03925背《甲戌年慈惠鄉百姓竇跛蹄雇工契稿》:“作兒賊打將去,壹看大例。”其中第二例中“例”字,蔣禮鴻《〈敦煌資料〉(第一輯)詞釋》據《敦煌資料》第一輯録爲“”,並認爲“”是“例”之訛字,而原卷實爲“例”字。他認爲“大例”猶如説“大命、天命”,意思是説所雇的工或牲口如被賊掠騙而去,視同天命,雇主不負責任,受雇方面不許論説。“大例”在敦煌契約文書中頗多,爲通則、慣例之義,蔣禮鴻在《敦煌文獻語言詞典》中已經修正了此條解釋。[5]另外,由於學者們所見敦煌原卷不廣,对敦煌俗字書寫規律还不十分熟悉,許多疑難字詞没有得到很好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