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墓志碑铭撰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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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相关学术史回顾

宋史学界对墓志碑铭的研究和使用,主要有以下几个层面。

(一)公开发表墓志拓片或释文,并进行简单考述,或从单一墓志纠正史籍谬误及补充史文不足

此为当下对新出墓志碑铭较为通行的方法。荣丽华前揭书对1949—1989年间公布的墓志碑铭有较好的总结。1990年之后公布的墓志碑铭及类似考释性文字,多散见于考古、文博及历史学杂志,不赘举。

(二)利用墓志铭材料研究某些具体问题

1.以墓志碑铭为主要材料从事宋代家族史的研究

有学者认为,宋代家族史“真正的研究是从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27]当时的研究重点为“义门”,史料使用上以“族规、宗谱为主要依据”。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家族史或家庭史研究“在史料运用上尤其重视墓志铭”,[28]当属对学术动态高屋建瓴的把握。对于宋代家族史的研究,学界“主要是侧重家族本身的兴起、发展、迁徙和衰落过程以及在经济、教育、婚姻、家风等方面的探讨,只是根据家族的不同个性而各有侧重而已”[29]。在利用墓志铭讨论家族或家庭史过程中,形成了相当丰富的学术成果,[30]其中有两部专著是较为典型的作品。陶晋生从家庭及家族维持、婚姻和生活三个方面,考察了北宋士人起家、宦海沉浮及家族维持,婚姻、妇女的教育、再嫁,士人的日常生活等,并附有北宋韩琦家族、山阴陆氏家族和新昌石氏家族三个不同类型的家族个案研究并加以深化。[31]黄宽重则通过四明袁氏、楼氏、汪氏、高氏以及江西张氏和程氏六个家族个案的讨论,用个案研究和宏观提升相结合的方法,把家族兴起与科举制度、家族发展与地方社会、家族兴衰与社会流动等议题紧密结合,凸显出家族与社会之间的互动,从而深化了宋代家族史的研究。[32]

2.利用墓志材料开展宋代女性史的研究。刘静贞以北宋文集中女性墓志为基本资料,探讨士大夫在试图落实“女正位乎内”的价值理念时,如何调整其理想社会秩序与现实生活间的歧互之处,认为墓志铭中的女性形象是撰写者与其同时代人对某种社会秩序的坚持。[33]她还以欧阳修作为个案,讨论了欧阳修书写中的女性与实际宋代女性之间的关系。[34]邓小南探讨了宋代苏州地区士人家族中妇女的角色及地位问题。[35]郑必俊对千篇宋代妇女墓志铭进行归纳,论述了墓志中所见两宋官绅家族中妇女文化素养的提升、相夫教子、经营家族及和谐人际关系努力等情况。[36]杨果精辟地分析了宋人墓志中女性孝女、顺妇、贤妻、慈母的模式化形象,并讨论了此模式化形象出现的原因。[37]黄繁光观察了墓志铭中显示的宋代妇女操持家务所得的现世福报,认为在传统的妇德外出现了新的赞美内容,显示了社会环境快速变动下主妇们的新工作。[38]铁爱花通过墓志铭讨论了宋代士人阶层女性在公共领域的活动、女性的阅读活动、女性的休闲活动及夫妻关系和妻妾关系等问题。[39]柏文莉从宋元墓志中“妾”称谓的变化和对妾关注度的提升,得出在由宋到元的时间范畴内妾的母性地位日渐提升的现实的结论。[40]郑丽萍以《全宋文》所收录的4802篇墓志为基础,以宋代妇女婚姻生活为研究对象,考察了宋代男女婚姻缔结过程中的择偶观、婚姻社会圈、婚姻地域圈及初婚年龄,分析了宋代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夫妻关系、人际交往、年龄和生育状况,还阐述了宋代婚姻关系的解除和当时社会贞洁观念的变化。[41]

3.利用墓志材料讨论政治史、制度史、文化史、历史地理等相关问题。这较为集中地反映在2003年台湾学者组织的“‘宋代墓志史料的文本分析与实证运用’国际学术研讨会”系列成果中。平田茂树从刘挚所撰墓志铭入手,讨论了元祐“旧法党”中核心集团“刘挚党”人员的组成、地域、仕履及错综复杂的日常关系网络。[42]何冠环以《全宋文》所收碑铭为资料基础,考录了宋初三朝18位内臣相关事迹。[43]苗书梅从墓志中爬梳北宋元丰改制之前的监当官的相关材料,对北宋前中期监当官的设置和履职情况进行探讨,很大限度上勾勒出这些在正史当中很少显现的群体。[44]林文勋对宋代墓志铭中的“富民”阶层进行了考察,认为他们是“占有大量财富但又没有政治特权的社会群体,主要靠财富和文化教育在社会上立足。虽然有为富不仁的行为,但大多数的富民在地方社会事务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45]郑铭德通过对宋代商人的墓志铭研究,认为士人对商贾仍有某种程度的排斥态度,故在书写过程中较为隐晦。在商人墓志铭中“义利之辨”是重要内容,不断强调义实际上是墓志撰写者有意识的选择。[46]刘馨珺从宋代地方官赴任过程中安全和支援两方面,论述了地方官员赴任时的种种不安定因素,以及在此情况下公私两方面的支援情况,进而阐发了宋代官员大多具有“兢兢业业、坦然面对贫穷、遵守升迁分寸以及尽职的士大夫精神”。[47]吴雅婷一改关注墓志铭中血缘伦理等内容,另辟蹊径,通过对宋代墓志铭书写脉络的爬梳,得出其中朋友交往的种种情形,并考察了宋代士人的为友之道。[48]梁庚尧以福州潘氏家族的科举表现为切入点,进而分析登科士人的家族关系及福州地区考试竞争激烈和教育扩张情况。[49]韩桂华从卒地与葬地、原乡和次乡、礼制与法制三个层面尝试探讨了宋代官员的归葬问题。[50]张智玮从阅读墓志中出现的“剧郡”“闲郡”出发,通过对传世文献的梳理,认为宋代州郡政务繁简及其认定,其实有别于官方对于州郡等级的划分,[51]等等。上述作品从政治史、制度史、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历史地理等多个角度进行研究,大大拓宽了对宋代墓志碑铭的研究。

此外,龚延明以出土墓志为例,讨论了出土墓志铭整理过程中的职官制度学养问题。[52]陈章龙通过对1997年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出土的郑绪墓志进行分析,揭示其中所体现的丧、葬、祭三方面内容,进而透视部分北宋民间丧葬习俗,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宋代统治者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客观上要求重新构建符合实际的礼制秩序的策略。[53]

(三)以墓志材料本身为对象进行研讨与反思

首先,探讨墓志铭的史料价值及不足。肖婷在唐宋变革视野的观照下,试着从内容、结构、作者和墓主身份研究宋代墓志铭的特色,认为宋代墓志铭的撰写与唐代相比,不仅形式上有所区别,更重要的是内容开始强调个人的贡献和道德伦理,与唐代墓志铭强调家族背景和血统截然不同。[54]黄宽重分析了1949—1996年间中国大陆新出土宋人墓志铭,并阐述了其在增订正史列传资料、辑补宋代名臣文集、增进家族史研究以及一般人物资料所展示的历史现象等方面的价值。[55]另外,他还用2方墓志铭做个案研究:“樊氏墓志铭”对研究高氏家族发展史的重要价值,“孟邦雄墓志”对了解南宋初年地方势力滋长、政局变化等的作用,并指出墓志铭“隐恶扬善”的写作方法及利用墓志时需与其他相关史料对比印证。[56]陶晋生从资料来源、人际关系、写作模式等方面概述了墓志材料的价值和使用限制。[57]王德毅从史源学角度认为论证了墓志铭的价值,从撰志者与墓主的关系及政治纠纷影响墓志书写的角度出发讨论了其不足之处,是对墓志材料检讨较为深刻的文章。[58]马玉臣以新出土14方富弼家族墓志为考察对象,从文献学角度讨论了富弼家族墓志补史、证史之功用,并分析了史料价值的不足。[59]

其次,对墓志铭撰写活动的分析与反思。刘静贞通过对五代、北宋女性墓志铭的分析,认为其撰写不会以“传真述实”为基本原则,而是墓志铭撰写者与其同时代人对某种社会秩序的坚持。[60]她还从北宋前期墓志铭撰写者的角度入手,通过辨析书写者的文字,分析其在撰写墓志铭过程中的心态、取材和社会意义。[61]此外,她还对五代到北宋墓志的书写、墓志资料的时代意义、石刻墓志资料的重要性及拓片资料的解读等做了深度的思考,并尝试从多方面探求其能进一步研究的渠径。[62]近藤一成以王安石撰写墓志铭为个案,讨论了其所撰墓志铭与地域、社会关系、党争等方面的互动关系。[63]邱佳慧以二程对女性墓志铭的书写为对象,其撰写女性墓志注重行第排列、谨慎选择婚配、推崇修道存德的特色,并对“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进行了深度再反思,进而认为在二程女性墓志书写中有女性独立意识的触发。[64]柳立言通过对苏轼撰写乳母任采莲墓志铭的探讨,认为其笔法反映了宋代古文运动的发展,其内容则反映了唐宋士人家族由封闭走向开放的转变,亦可看出苏轼经历了乌台诗案之后心向佛老的个人心态变化。[65]刘成国从北宋后期党争与墓志铭撰写出发,阐述了党争对碑志创作、传播、“笔法”、“内容”的影响,展示了文体与特定时代政治文化之间的关系。[66]黄益以欧阳修、慕容彦逢和刘克庄为个案,研究了三位作者对志墓铭文的不同态度及特点。[67]罗昌繁尝试将党争与碑志文撰写的研究时段向前延至北宋中期,分别讨论了吕范之争和新旧党争两个时期的党争对碑志文撰写取材、笔法和传播等方面的影响。[68]

最后,对撰者撰写碑志文的风格加以概括总结。洪本健对王安石所撰碑志文从史料价值和文体特征两个方面进行概括。[69]洪本健还认为欧阳修重视碑志文立言“不朽而存”的价值,坚持求真务实和记其大略的撰写原则,并把欧阳修撰写的碑志文做了分类研究。[70]吉文斌对欧阳修与王安石所撰碑志文进行对比,认为欧阳修为“正格”而王安石多思变,并从二者对碑志文的构思、叙事章法、行文特色等做对比研究。[71]赵征对苏轼碑志文对韩愈、欧阳修等的继承、本体特征及对后世影响有一定的阐述。[72]

综合以上内容,对宋代墓志碑铭的研究而言,因新出土考古资料渐趋丰富,墓志碑铭越来越受到学者的重视,对其研究也取得了比较丰富的成果。然这样的成果多在纠谬补阙、叙述家族历史、女性以及文体等问题,部分涉及制度史、政治史、历史地理等层面。然而对北宋墓志碑铭的研究还存在相当的不足,学界现有的相关成果主要停留在对墓志碑铭作为史料使用的阶段,然把墓志碑铭作为研究对象、真正检讨墓志铭本身的研究仍不多见,有关墓主、墓志碑铭的撰者、丧家以及撰写过程中的理念、心态和限制性因素等也是前人研究所较少涉及的内容,都有一定的拓展空间。


[1]卢向前:《新材料、新问题与新潮流——关于隋唐五代制度史研究的几点看法》,《史学月刊》2007年第7期。

[2]包伟民、郑嘉励编:《武义南宋徐谓礼文书·前言》,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1页。

[3]黄宽重:《宋史研究的重要史料——以大陆地区出土宋人墓志资料为例》,《新史学》1998年第9卷第2期。

[4]饶宗颐编著:《唐宋墓志:法国远东学院藏拓片图录·引言》,中文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页。

[5]陆扬:《从墓志的史料分析走向墓志的史学分析——以〈新出土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为中心》,《中华文史论丛》2006年第4期。

[6]台湾学者关于宋代墓志碑铭研读会的相关成果,可参考:http://www.scu.edu.tw/history/song/index.htm。

[7]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集》,文海出版社1980年版。洪业、聂崇岐等先生删去与文集重复收录者,编订为3卷。参见杜大珪撰,洪业等编纂《琬琰集删存》,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

[8]国家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宋代石刻文献全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版。

[9]北京图书馆金石组编:《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10]1949—1989年出土的北宋墓志,荣丽华编辑了详细的目录。参见荣丽华编集、王世民校订《1949—1989四十年出土墓志目录》,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82—218页。

[11]如:高文、高成刚编:《四川历代碑刻》,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陈柏泉编著:《江西出土墓志选编》,江西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马曙明、林任豪主编,丁伋点校:《临海墓志集录》,宗教文化出版社2002年版;赵君平编:《邙洛碑志三百种》,中华书局2004年版;吴敏霞、刘兆鹤编:《户县碑刻》,三秦出版社2005年版;衢州市博物馆编著:《衢州墓志碑刻集录》,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06年版;齐运通编:《洛阳新获七朝墓志》,中华书局2012年版。

[12]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北宋皇陵》,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临城县文物保管所编:《北宋临城王氏家族墓志》,文物出版社2009年版;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编:《富弼家族墓地》,中州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河南省文物局编著:《安阳韩琦家族墓地》,文物出版社2012年版。

[13]例如:新中国成立初期赵万里就出版《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 21世纪初,罗新、叶炜又出版了《新出土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中华书局2005年版)。对唐代墓志进行集中整理的则有陈长安主编的《隋唐五代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周绍良主编的《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和周绍良、赵超主编的《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14]http://www.scu.edu.tw/history/song/planwhole.htm.

[15]http://www.ihp.sinica.edu.tw/~twsung/song/report.htm.

[16]借用邓小南反思“宋代官僚政治制度史”之语。参见邓小南《走向“活”的制度史——以宋代官僚政治制度史研究为例的点滴思考》,原刊《浙江学刊》2003年第3期,今据包伟民主编《宋代制度史研究百年(1900—2000)》,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1页。

[17]陈保衡:《故检校太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使持节郓济等州观察处置等使兼侍卫亲军马步军副都指挥使仍加食邑五百户食实封二百户赠中书令韩公墓志》,北京图书馆金石组编:《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37册,第1页。

[18]李纲著,王瑞明点校:《李纲全集》卷167《宋故追复龙图阁直学士赠少师钱公墓志铭》,岳麓书社2004年版,第1548页。

[19]Denis C.Twitchett,Chinese Biographical Writing,W.G.Beasley& E.G.Pulleyblank eds.,Historians of China and Japan,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1,pp.95-111.

[20][美]柏文莉:《权力关系:宋代中国的家族、地位与国家》,刘云军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9—28页。

[21]Angela Schottenhammer,Characteristics of Song Epitaphs,Dieter Kuhn ed.,Burial in Song China,Heidelberg: Ed.Forum,1994,pp.253-306.

[22]卢建荣:《从在室女墓志看唐宋性别意识的演变》,《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第25期,1997年。

[23]翁育瑄:《唐宋墓志的书写方式比较——从哀悼文学到传记文学》,《“宋代墓志史料的文本分析与实证运用”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3年10月。

[24]刘成国:《北宋党争与碑志初探》,《文学评论》2008年第3期。

[25]郑嘉励:《南宋的志墓碑刻——以浙江的材料为例》,《东方博物》2012年第4期。

[26]刘静贞:《女无外事?——墓志碑铭中所见之北宋士大夫社会秩序理念》,《妇女与两性学刊》1993年第4期。

[27]朱瑞熙、程郁:《宋史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69页。

[28]张邦炜:《黄宽重〈宋代的家族与社会〉读后》,《历史研究》2007年第2期。

[29]粟品孝:《组织制度、兴衰沉浮与地域空间——近八十年宋代家族史研究走向》,《社会科学战线》2010年第3期。

[30]郭恩秀:《八〇年代以来宋代宗族史中文论著研究回顾》,《新史学》第16卷第1期,2005年;吴雅婷:《回顾一九八〇年以来宋代的基层社会研究——中文论著的讨论》,《中国史学》第12卷,2002年;马雪、吉成名:《1991年以来宋代家族史研究述略》,《中国史研究动态》2007年第4期;粟品孝:《组织制度、兴衰沉浮与地域空间——近八十年宋代家族史研究走向》,《社会科学战线》2010年第3期。

[31]陶晋生:《北宋士族——家庭·婚姻·生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01年版。

[32]黄宽重:《宋代的家族与社会》,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版。

[33]刘静贞:《女无外事?——墓志碑铭中所见之北宋士大夫社会秩序理念》,《妇女与两性学刊》1993年第4期。

[34]刘静贞:《欧阳修笔下的宋代女性——对象、文类与书写期待》,《台大历史学报》2003年第32期。

[35]邓小南:《宋代士人家族中的妇女:以苏州为例》,原刊《国学研究》第5卷,今据邓小南《朗润学史丛稿》,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279—317页。

[36]郑必俊:《两宋官绅家族妇女——千篇宋代妇女墓志铭研究》,《国学研究》第6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17—140页。

[37]杨果:《宋人墓志中的女性形象解读》,原刊《东吴历史学报》2004年第11期,今据杨果《宋辽金史论稿》,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300—327页。

[38]黄繁光:《宋代墓志铭中的报偿表述法——以士人仕宦际遇及妇女持家生涯为探讨中心》,《东吴历史学报》2004年第12期。

[39]铁爱花:《宋代士人阶层女性研究》,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90—345页。

[40]Beverly Bossler,“Coucubines in Song and Yuan Funerary Inscriptions”,《东吴历史学报》2004年第12期。

[41]郑丽萍:《宋代妇女婚姻生活研究——以〈全宋文〉所涉4802篇墓志为例》,博士学位论文,华东师范大学,2009年。

[42][日]平田茂树:《从刘挚〈忠肃集〉墓志铭看元祐党人之关系》,《东吴历史学报》2004年第11期。

[43]何冠环:《〈全宋文〉所收碑铭之宋初内臣史料初考》,《“宋代墓志史料的文本分析与实证运用”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3年10月。

[44]苗书梅:《墓志铭在研究宋代官制中的意义——以北宋元丰改制以前的监当官为例》,《东吴历史学报》2004年第11期。

[45]林文勋:《从墓志铭看宋代社会中的“富民”》,《“宋代墓志史料的文本分析与实证运用”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3年10月。

[46]郑铭德:《宋代商贾墓志铭中所见士人观念中的商贾形象与典范》,《东吴历史学报》2004年第11期。

[47]刘馨珺:《从墓志铭谈宋代地方官的赴任》,《东吴历史学报》2004年第12期。

[48]吴雅婷:《宋代墓志铭对朋友之论的论述》,《东吴历史学报》2004年第11期。

[49]梁庚尧:《宋代福州士人与举业》,《东吴历史学报》2004年第11期。

[50]韩桂华:《墓志铭中所见宋代官员归葬问题》,《“宋代墓志史料的文本分析与实证运用”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3年10月。

[51]张智玮:《从墓志铭看宋代地方的“剧郡”与“闲郡”》,《东吴历史学报》2004年第12期。

[52]龚延明:《职官制度学养与出土文献整理》,《浙江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

[53]陈章龙:《北宋郑绪墓志管窥》,姜锡东、李华瑞主编:《宋史研究论丛》第12辑,河北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630—645页。

[54]Angela Schottenhammer,Characteristics of Song Epitaphs,Dieter Kuhn ed.,Burial in Song China,Heidelberg: Ed.Forum,1994,pp.253-306.

[55]黄宽重:《宋史研究的重要史料——以大陆地区出土宋人墓志资料为例》,《新史学》1998年第9卷第2期。

[56]黄宽重:《墓志资料的史料价值与限制——以两件宋代墓志资料为例》,《东吴历史学报》2003年第10期。

[57]陶晋生:《北宋士族——家庭·婚姻·生活》序,第iv—v页。

[58]王德毅:《墓志铭的史料价值》,《东吴历史学报》2004年第12期。

[59]马玉臣:《宋代富弼家族墓志史料价值刍议》,《史学史研究》2012年第1期。

[60]刘静贞:《女无外事?——墓志碑铭中所见之北宋士大夫社会秩序理念》,《妇女与两性学刊》1993年第4期;刘静贞:《正史与墓志资料所映现的五代女性意象》,荣新江主编:《唐研究》第1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94—202页。

[61]刘静贞:《北宋前期墓志书写活动初探》,《东吴历史学报》2004年第11期。

[62]刘静贞:《文物·テキスト·コンテキスト——五代北宋期における墓誌資料の性質とその捉え方》(《文物·文本·语境——五代至北宋时期墓志的资料性质与研究思考》),《大阪市立大學東洋史論叢》别册特集号“文獻資料學の新たな可能性”,2006年5月,第79—94页。

[63][日]近藤一成:《王安石撰墓誌を讀む——地域、人脈、黨爭》,《中國史學》1997年第7期。

[64]邱佳慧:《由墓志铭看二程对妇女的书写》,《东吴历史学报》2004年第12期。

[65]柳立言:《苏轼乳母任采莲墓志铭所反映的历史变化》,《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1期。

[66]刘成国:《北宋党争与碑志初探》,《文学评论》2008年第3期。

[67]黄益:《宋代志墓铭文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

[68]罗昌繁:《北宋党争与党人碑志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

[69]洪本健:《王安石碑志文简论》,《社会科学家》1990年第2期。

[70]洪本健:《论欧阳修碑志文的创作》,《井冈山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

[71]吉文斌:《欧、王碑志文比较论》,《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72]赵征:《苏轼的碑志文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辽宁师范大学,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