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史研究(第8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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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话语转换与利益的表达:上海内地自来水公司的创建

1883年8月1日,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正式开始向租界地区供水。[28]当年每天平均供水3698立方米,以后供水区域不断扩大。[29]1884年,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在《申报》上连续30天刊登《扬清激浊》的广告,[30]宣扬自来水的好处,吸引居民前来购用自来水。

虽然,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在《申报》《字林西报》等报纸上进行广泛宣传,但效果似乎不佳,购用居民不多,自来水严重滞销:

租界中之自来水,不甚畅销,各处水管积水甚多,恐不免有秽恶之气,昨晨将各水管开放,出陈换新。[31]

对于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初期在华人中推广使用受阻的问题,学界广为引用的是胡祥翰这句话:“当时风气未开,华人用者甚鲜,甚至谓水有毒质,饮之有害,相戒不用。其后,水公司遍赠各水炉、茶馆,于是用者渐众。”[32]即基于“冲击-回应”模式来展开分析,认为上海居民对自来水的认知和接受有一个从排斥、抵制到接受的过程,学界代表性有卢汉超[33]、唐振常[34]、徐新吾[35]、周武[36]、李达嘉[37]、邢建榕[38]、马长林[39]、张鹏[40]诸先生的研究,此外,相关史志、一些硕士论文及文章也持相同观点。[41]所有研究中最具代表性、最有影响力的是熊月之先生的观点,在分析晚清自来水进入县城的阻力时,熊先生归纳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误解、保守、水夫生计原因。[42]

不过,自来水有毒的谣言存在时间并不长,大概只持续一年左右,不能简单用谣言来解释英商自来水推广受阻问题;同时,随着谣言的消释,自来水管网并没有像“越界筑路”一样深入华界,这也不能简单用保卫主权来解释。谣言是短暂的,华界主权在列强眼中又不是不可侵犯的。这其实是因为上海地方绅董看到了兴办自来水可以名利双收,借口“利权外溢”,反对引水入城。

上海道台冯焌光在任期间(1875~1877)就有兴办自来水的想法。1883~1884年,在李平书和姚安谷的推动下,上海道台邵友濂曾委托水利局张委员与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议订合同,准备引水入城,虽然“图样业已绘就”,[43]但后来由于中法战争,人事变动,“很有希望之事最终又成泡影”。[44]这是李平书在自传中解释的原因。不过,有人指出其实另有原因,“实缘未与本地绅董会合筹款”,“独断独行”,“故事不成”。[45]这可能才是真正原因,其中似有经济利益冲突。黄式权则称:“惑于某绅之言,其议遂息。”[46]不管是何原因,接水入城失败被后人称为一大“憾事”。[47]

之后,随着有关自来水有毒的谣言的消释,华人进一步认识到了自来水的好处,希望用上自来水。然而,兴办自来水需要巨额资金,直接引入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水管(主要是埋管),相对自办自来水厂来说,费用要少很多,大概“只须先集十万金,便可试办”。[48]实际上,上海道台邵友濂与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确有自来水入城的想法与实践:

本埠自来水管拟将接入城中一事,已纪前日报章,并闻此事已由道宪核准,昨晨该公司西人带同数华人前赴大东门一带丈量街道,以待兴工,从此激浊扬清,饮和有望,城内居民当必同声称便矣。[49]

对于启动自来水入城,上海居民大加赞许,充满期待:

近闻传言,城中接入自来水一事,亦既渐有端倪,已有西人勘量地段,装置一切,此举若成,则城内居民从此一洗旧染之污而自新,是真邑人之幸矣。[50]

从新接入,俾居民饮和食德,利益无穷,不特可免夏秋时疫,且一遇火警施救亦易,为功不较疏凿阴沟,功德更无限量乎?[51]

不过,自来水入城还有一个更大的现实障碍,即法租界公董局的阻挠。早在1880年,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与法租界公董局曾有过协议,可在法租界内铺设自来水管道,并可向上海县城供水,但保证优先向公董局各机关供水。1893年法租界公董局与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合约期满,公董局想自办水厂,拒绝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借道法租界向城厢供水。[52]

同时,上海地方绅董还担心“利权外溢”,[53]上海地方当局最终决定不接通租界自来水。何为“利权”?实为兴办自来水有长期稳定的经济收益。同样的道理,1895年法租界公董局购地设自来水厂,法领事提出要求在南市售水,上海道与地方人士集议,决定自办。[54]

兴办自来水前期投入巨大,但工部局赋予了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在公共租界的专营权,随着谣言的消释,用户增加,英商上海自来水事业渐有起色,收益已相当可观,《申报》中不断有相关报道。如1885年,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盈利2734镑4先令10便士,虽说“尚未能大有所获”,但其获利可见,为开拓市场,拟招新股一千二百股。[55]之后,英商上海自来水事业更是蒸蒸日上。

1889年,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营业收入为银75676两,除去一应开销外,净余银约5万两,按此,公司若分红,旧股友每股须派28先令,新股友每股须派14先令。[56]1891年,营业收入为银97117两,净利润6万余两,公司议定每股派给利银“计英金一磅二先令六辨(便)士”。[57]

自来水除了具有商业性,还有公益性,对于自来水可能的获利,工部局是有预期和管理的。在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设立时,工部局就“限利不准太得”:

每本洋百元,每年不过得利八元。[58]

也就是工部局规定了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的年收益不能超过8%。1883~1894年,除了最初几年,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的年收益基本维持在这一水平,[59]可谓“获利颇厚”。[60]据统计,当时中国主要工业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为7%左右。[61]

对于兴办自来水可能带来的经济利益,华人也有认知:自来水公司、电灯公司,“华人皆愿入股”。[62]但购买西人公司股票只能分得一点点利润,毕竟自来水“获利颇厚”,让西人“捷足”,[63]一些华商显然不愿意看到这种现象。他们知道只要“苟经理得法”,“无不有利券之可操”,[64]希望中国官商能够仿效兴办自来水:

自来水可以防火患,辟疫疠,有益于民生者甚多,华人识见渐开,宜业乐于行用,日后再专推广,则该公司之获利自有左券可操,蒸蒸日上之机,可为有股诸君贺。尤望中国官商仿彼成法,有志扩充,裨益闾阎,实非浅鲜,此则留心世道者所引领而望者也。[65]

上海南市地方辽阔,店铺栉比,偶遇火灾,取水颇觉不便,并经常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上海南市居民平时食水亦全赖潮水来时竞相挑汲,不仅造成街道泞滑,行人跌撞,而且潮水不经沙沥,随汲随饮,未免不洁,或致疾病。故上海南市居民对引入自来水的呼声极高,希望建立自来水系统,从而饮和食德,然而“洋人既不能越界”,“南市之利惟中国人自擅之”,自然无法接通租界自来水,故呼吁“创造自来水于南市”。[66]由此,1897年中国人开办的第一家自来水厂——内地自来水厂开始动工兴建,在招股过程中规定“只许中国绅商居民购买,不准外人附入”,[67]从而确保不致“利权外溢”。[68]故所谓的“利权”,其实主要是经济利益,主权只是一个舆论空间尺度的转换与政治空间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