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文化产业园区治理模式的研究意义
(一)有助于拓宽文化产业园区的研究路径和范围
目前关于文化产业园区的研究很多,但集中在文化产业园区的形成机制、产业链构建、产业组织、发展政策、规划评估等方面,关于治理模式的研究夹杂在上述研究之中,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系统性的体系。而将文化产业园区与区域发展结合在一起,从治理的角度去研究提升文化产业园区与区域的综合竞争力的研究,更是涉及较少。因此本书从治理的概念切入,研究文化产业园区治理模式,提出新型的文化产业园区治理应该建立起由政府、非政府组织、营利性企业、社会公众、科研院所等多元主体组成的网络治理体系,有助于拓宽文化产业园区的研究范围。
此外,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的理论与分析方法,适用于分析和研究参与或创造同一事件的不同利益相关群体之间的结构以及这些群体对所参与或创造事件的不同影响。目前中国的文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出现在各大城市建设以及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在给当地带来了经济效益之外还带来了社会效益,甚至有很多文化产业园区成为当地经济增长点。以上以各种不同表现形式存在的园区及其存在的问题,都不同程度地涉及构成园区的“利益相关方”的相互协作和影响。因此,本书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界定和分析文化产业园区各利益相关者在文化产业园区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并在创新各利益相关者互动机制的基础上构建多元主体的文化产业园区治理模式,有助于拓宽文化产业园区的研究路径。
(二)有助于指导文化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空间管治
研究文化产业园区的治理模式,有助于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打造文化创意城市(园区)的城市规划和空间管治提供理论基础和科学依据,并进一步推动我国大城市空间的转型与新型城镇化进程。
尤其是在目前中国区域发展的新阶段,如何治理文化产业园区才能使更多的人享受城镇化的生产生活创意模式,使城镇转型和产业升级的路径更为畅通,使城市空间的组成和改造更为多元化?在文化产业园区和城市的耦合发展进程中,政府应当如何推进和管理?这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构建政府协同企业和社区,共建园区经济与文化共同体的治理模式,对产业集聚效应的发挥、以文化创意为核心的盈利模式的创建以及社会效益的扩散有极为重要的实践意义,有助于在实践中指导中国文化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空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