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枭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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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平卢之行

“绝海、凉玉、段丫头!”帅帐当中,黄巢用极大的嗓门吆喝着,招呼才被召来的三位徒儿;而后将闪亮的眸光投回眼前的葫芦状青铜器上:“你们看为师弄出了什么?”

段红烟配合地露出好奇目光,拉住黄巢胳膊:“师尊,这是什么东西,瞧上去好有趣哩!”

看这善解人意的样子,如何都想不到十一岁时,她初遇黄巢,便揪掉了对方的胡子。

黄巢几乎是把她当亲生女儿看待,顿时露出相当宠溺的神色。

孟楷鼻头挑了挑,嗅着空气中浓重的酒香气:“这么浓的酒味,师傅你又找到什么好酒了?”

“不是找的,是为师自己蒸的。”黄巢眼里满是得意。

朱温见多识广,却最后说话:“我知道大食国中,有一种蒸烈酒之法,能令酒水格外浓厚……”

黄巢拍掌大笑起来:“说对了。你们没想到罢,这个法子,咱们华夏早在汉代时就有了!”

“汉代?”孟楷不由怔住,用懵然的眼神瞧向老师,又瞧向朱温和段红烟。

但朱温立刻想明白了其中关窍。

毕竟上次他分到的马蹄金,还没有花完。

如果说朱温认识什么喜欢发掘汉墓的人,那就只有故天平军节度使薛崇了。

几个月前的郓州之战,黄巢军一番苦战,终于斩下了薛崇的脑袋,那也是朱温首次为草军建功。

然后众将士就从缴获的辎重里,发现了大批马蹄金在内的,薛崇挖坟掘墓所得的不义之财。

朱温并没有立刻说话,而是面露微笑。

没多久,小师妹段红烟也露出恍然神情:“师傅你是说,咱们之前击杀薛崇缴获的辎重里,有汉代人用来蒸酒的器具?”

郓州之战时,段红烟和孟楷被黄巢派出去打探情报去了,并未参阵。小师妹想到得慢一些,也不足为奇。

黄巢满意地颔首。

“为师一直以为,大唐没有这种技术,只有大食人才有。现在看来,老祖宗早有了这样的法子,只不过在历史长河里失传了。”

孟楷这时候才显得如梦方醒:“失传了?为甚么?酒不是越烈越好么?喝着才痛快。”

黄巢目光投向黑漆嵌螺钿食床上的三碗酒,浓烈的酒香气自酒碗中散发而出,扑人口鼻:“尝尝就知道了。”

孟楷一把抓起一碗,往嘴里猛灌下去。

他脸色立刻就变了,用力抿着嘴,咬着牙关,才没让酒水从嘴里喷出来。

“这才是真正的烈酒。”黄巢目光略带戏谑,瞧着这位大弟子:“滋味如何?”

孟楷不说话,好一会才缓过气来,大叫道:“好辣!辣死我也!”

“咱们的祖先大概是不喜欢这种口感罢。”朱温端起一碗,抿了一小口:“有种掺满茱萸的味道。”

茱萸分为吴茱萸和山茱萸,其中吴茱萸是常用的辣味调味料。

相比黄酒入口微醺的口感,这种蒸过的烧酒味道委实有些古怪。

朱温又把酒液含在嘴里,用舌头体验了一下口感。

他得出两个结论。

黄巢用来蒸的一定是某种好酒。

但是这种烈过头跟刀子一样的酒,味道实在让人很难说出好话。

“难喝。”朱温直率地说出了自己的评价。

“对极了。”黄巢微微一笑。

孟楷有些怔愕,不知道这个向来聪明的师弟为什么对老师的杰作直接给予差评,黄巢却显得相当高兴。

“为师也觉着很难喝。”黄巢轻轻拍了拍食床,剩下一个碗里的酒水波荡起来:“这是至少喝过十多碗之后得出的结论。”

黄巢无疑是个充满求知欲与好奇心的人。

朱温将抿了几口的酒碗放回食床上,凑过去拨弄那个葫芦状的青铜器。它实际上是两件青铜器叠在一起,由一甑一釜组成,两者以子母口对接。上头的甑上有一根细管,下边釜上则有一根粗管。

“把酒加进下边的釜里,然后放在火上蒸,升腾的酒气遇冷凝结,就会从甑壁的小管上排出来,一滴滴汇聚在一起。”他很快就推测出了此物的原理。

“不错。”黄巢表示认可:“一点也不复杂,造出这种东西,并不用什么高深技术。”

朱温悠悠道:“如果有人喜欢喝这种东西,那只有一个原因——人性好斗。”

黄巢笑道:“但是斗这种烈酒,一定很容易分出胜负,让人失了面子。还有可能喝死人。”

朱温赞同道:“如果李白、杜甫他们斗诗时喝的是这种烈酒,恐怕活不过三十岁。”

孟楷这才一拍脑瓜子:“我明白哩!难怪这东西会失传。”

段红烟娇笑道:“汉代之后,文教越盛,文士的话语权也越来越大。文人们本来酒量好的不多,却又极爱面子。”

朱温明白,黄巢固然是个对新知充满兴趣的人,但召他们三人前来,绝不是仅为了品这种并不好喝的烈酒。

义军的活动需要钱来维持,劫掠府库和富户并不是唯一的获利手段。

实际上,黄巢麾下还有一批人隐藏在暗处,隐瞒了真实身份,通过经商为草军提供财源。

段红烟道:“既然汉代这种酒很可能盛行过,便该有令其重新盛行的法子。”

黄巢露出嘉许之色:“红烟你有什么主意?”

段红烟道:“徒儿以为,北方边关之地,冬天天气寒冷,边军们应当很喜欢更加浓醇的烈酒。听说,北方的回鹘人,也会从大食国购买烧酒。”

朱温有些吃惊。北方胡人会买大食国的烈酒,这个情报他自己都不知道。

小师妹的见识,很多时候实在不像猎户家的女儿。

“很好的意见。”黄巢摸了摸下颌上的短须:“但还不太够。大唐的边关,有大片在割据自雄的河朔三镇手里,在那边开展生意,可不容易。”

段红烟叹了口气:“剩下的部分,人口也不多。守边的战士们,也没太多钱买酒。”

她相当乖觉地指出了自己意见的缺陷。

而后却是笑靥如花,把玉白的手掌压在朱温肩头:“小师弟,你是咱们的智囊,不如你来想个法子吧。”

朱温怔了怔,老实道:“我也没有办法。”

“还指望你呢,怎生这么没用!”段红烟对他翻了个白眼。

“可能过几天就有了。”朱温道:“我想主意,有时候会很慢。”

这是实话,朱温识破齐克让的三重斫营策,并给出破解之法,也花了很多天。

“为了让你快点想出来,要不立个军令状?”段红烟抬高声音道:“三日间还没有奇谋妙策,就把你在三军之前脱了衣服打板子!”

“都不是小孩子了,别跟凉玉开这般顽劣玩笑。”黄巢肃容道。

段红烟轻轻“呀”了一声,吐了吐舌,不再说话。

朱温当然知道师妹没有恶意,只是直率可爱。不过老师让她打住,朱温也觉得甚好。

“点子的事情,不用太急。”黄巢温言道:“造酒的事情,盈利也不在一时半会儿。”

“然而最近有件事情,需一个利落的人来办。你可愿往?”

离开大军出去办事,并不奇怪。此前朱温入伙时,便发觉孟楷和段红烟当时都不在军中。

而自己至今尚未出去过一次。

所以朱温当然没有推辞的理由。

“在哪?”朱温简短问道。

“平卢。”

“与宋威老贼有关?”

除了作为讨伐草军的总帅,宋威另一个身份,是大唐的平卢节度使。

“不错。宋州大战追击阶段,绝海一梭枪刺穿了老贼小腹,如今老贼缠绵病榻,该是活不了多久了。”

“但宋威老贼这类人,不到阎君来请,绝不会交出手上的权力。”

“而平卢镇内部的各派势力,大抵都在琢磨如何在老贼毙命之后,讨好新的上司。”

“所以现在,平卢之地一定会比较乱。”

黄巢左手隐隐握拳:“乱,才是咱们火中取栗的好时机。”

朱温知道,老师肯定不是让自己做什么策反官吏,直接占领平卢镇这样异想天开的事情。

平卢军素以兵精粮足,实力雄厚著称。

但黄巢起家,同样在齐鲁之地。在平卢辖境内,一定拥有不少水面下的势力。

王仙芝王盟主亦如此。

朱温击杀颜景明之后不久,王仙芝部就再次与黄巢部分头行动了,他也不必担心颜景明的朋友们找他麻烦。

但两军必定有着联系的手段。

“这趟路并不好走,你可以不去。”黄巢语气有些意味深长。

朱温连忙摇手:“义不容辞的事情,哪有逃避的道理。”

黄巢嘉许地点点头:“那就期待你见机行事了。”

就这样,朱温自黄巢手上接到了去平卢军境内见机行事的任务。

或许是招兵买马,或许是打探情报,或许是煽动起义,总之有许多或许能做的事情。

但这种事一定要轻装简行,才能避免被人逮到。

回到自家营地之后,朱温向朱存、霍存等人交代了事宜,就开始打点行装。

他决定带上两匹马——一匹红马,一匹白马。

还有自己新请的小军师——兰素亭。

朱温跟她说这事时,兰素亭正好在帐内发现了一本书。

她的身姿依然纤静,但眼里却充满了喜悦之情。

“营将,这本书能借我一下么?”兰素亭轻声道。

她并没有刻意讨好,但这种安静、乖巧的声气,让人很难拒绝她的任何请求。

朱温瞧了瞧,原来是一本《周易新注本义》,是黄巢给他的。

这东西也是义军的老朋友,薛崇节度使留下的遗物之一,其作者是薛崇的祖先,开国名帅薛仁贵。

朱温全不在意地道:“给你吧。反正我不爱看。”

兰素亭秀眉一挑,露出讶然之色:“营将不喜欢《周易》吗?”

“我阿爷生前被人称作‘朱五经’,却只来得及教会我一部。”朱温笑了笑:“除了《诗经》之外,其他四部我都没看完,更不必说注解了。”

兰素亭点点头:“营将少年时要练武,能读书的时间应当不多。”

“你倒是会给我找台阶下。”朱温忍不住摸了摸她柔软的头发,这在他看来并没有什么出格的,他眼里对方如兔儿、猫儿一般,只是极为可爱而已:“其实就是我疏懒惯了。”

“一个疏懒的人还能破解雪帅齐克让的计策?”兰素亭吃惊得小口微张。

朱温一阵无奈。

他实在不怎么好解释。

在这样一位纯真少女面前,炫耀自己有多么聪明,多么天赋异禀,似乎也没什么意思。

“你应该发现,我一天要睡五个多时辰……”

兰素亭听了这话,不由若有所思:“嗯……看起来是挺懒的。”

“其实很多点子,我要做梦的时候,才能想得通透。”朱温说起胡话不打草稿:“你看,一天要睡这么久,当然没时间读书了。”

“素亭明白了。”兰素亭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南朝的大才子江淹,也是梦里得到一支神笔,然后就经常在梦里写辞赋,所谓‘梦笔生花’。”

“这么说来,营将你不是懒,只是和江淹一样,异于常人而已。”

兰素亭见朱温不回话,又道:“这本书我不能收。”

“为什么?”朱温问道:“我给了你,就是你的。”

“我想自己抄一本。”兰素亭秀丽的睫毛轻轻颤着:“亲手抄一遍,自己就吃透多半了。”

朱温闻言,不由想起阿爷朱诚的那一屋子书,几乎也是一本本亲手抄来的。

由于门阀士族垄断知识,平民百姓想读书,就是如此不易。

兰素亭不知从哪拿出了一沓纸笺,是本朝才开始使用的“毂纸”,以树皮纤维制成,相比之前的麻纸,纸质相对光滑,但价格并不贵。

她显然是个爱书之人,而且时时都做好了手抄一本书的准备。

兰素亭在书案前摆纸研墨,无声无息抄写起来。柔淡如清水的目光,静静垂落在纸面上。

字体是卫夫人传下来的簪花小楷,极为娟秀,笔尖在纸张上流转,如同一场工丽已极的舞蹈。

“毂纸”尤其适合这样俊秀的笔法。

朱温并不懂纸,也不懂书法,但他能看出少女的书法相当有功力。

或许不在老师黄巢这样有数十年造诣的大才子之下。

笔法中的柔韧与秀丽,与武学中许多技法,原是相通的。

“你若出去卖字,一定比你做账房先生赚得多。”

“我知道。”出乎朱温意料,少女迅速给出了笃定的回答。

“但我不想像商贩那样出去吆喝,觉得很丢人。”兰素亭又轻轻地道。

她能帮长疮的战士吮吸毒疮,一点不觉得脏,却认为如商贩般吆喝着推销自己的书法,会令人尴尬。

这才是真正有骨气的读书人该有的样子。

朱温越发觉得自己平日里所讨厌的那些自命清高,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穷措大”,实在是俗不可耐。

抄了一些之后,她揉了揉有点僵硬的手腕,将抄好的纸页整理得整整齐齐。

今夜,朱温为她请的那个丫鬟恰好生了病告假,她便拿了笤帚,自己动手清扫帐内的地面。

一边扫,她另一只手还拿着那本书,细细地瞧着,竟然丝毫不妨碍扫地的精准与细致。

朱温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很会照顾人,本来并不需要什么丫鬟来照顾。

而且这种传说中的“一心二用”的本事,朱温身为公认的天才,自问也很难做到。

他能够左右手同时使用两种兵器,但若让他一边专心致志地看书一边砍人,那无疑会费劲到极点。

遇上这样一个璞玉般的女孩子,朱温只觉自己真的捡到宝了。

看来她不止能做进献逆耳之言的魏征。

假以时日,兰素亭或许真能成为运筹帷幄的大军师。

朱温转念一想,魏征之前跟着隐太子李建成的时候,不也是顶级的谋士。只不过太宗皇帝谋士太多,所以让魏征专门进谏罢了。

次日清晨,朱温便与兰素亭一起启程。

“我不会骑马。”兰素亭有些苦恼地道。

“那另一匹马只能做驮马用了。”朱温将一匹马的缰绳和另一匹马的马尾拴在一起,把行李放在驮马背上。

他本想依然让兰素亭坐在自己前边,但突然又觉得不大合适。

马鞍是军用的四角高桥马鞍,如果两个人坐在上边,就会很挤。

让少女坐在自己前边,就好像自己将她抱在怀里似的。

虽然朱温决定让她做自己的“小弟”,但还是觉得有点不合适,毕竟这趟旅程,时日并不短。

“你坐我后边。”朱温教她如何踩着马镫上马。

上去之后,兰素亭用双手抱住了朱温的后背。

随着骏马加速奔驰,她的上身不由与朱温的脊背紧贴,有种淡淡的柔软。

朱温突然发话道:“我想起一件有趣的事。”

骏马飞驰的时候,风声有点大,所以他特别抬高了声调。

“什么事?”兰素亭则选择将脑袋略略贴近朱温耳朵,少女口中淡淡的香气吹在耳孔里,有点痒。

朱温微笑道:“我二十岁时,我阿娘说我也老大不小了,还没个媳妇,便将她外甥女叫过来住,瞧瞧能不能撮合拢来。”

兰素亭问道:“那岂不是你表妹?”

“我心底是不情愿的,小时候家里尚未迁到徐州,两家住在一起时,我还揍过她呢!”朱温说起自己幼时打女孩子,倒是一点不尴尬。

“当天晚上,我因为白昼多喝了些酒,起夜时有些迷糊,误走到了客房里,顺手就点上了灯。”

说到这里,朱温顿了顿:“然后我表妹就大声尖叫起来,抓了床边一个果盆砸到我脸上。然后,她马上收拾行装,回了自己家。”

兰素亭吃了一惊:“你做什么了?我觉着你不是乱来的人罢?”

“我什么也没做。”朱温有些无奈地道:“我只是看见她的铺盖被家里养的狸奴给拱开了。那只老猫在她胸口蜷成一团,因为觉得又平坦又柔软,好像自己的窝。”

“然后我忍不住叫醒了她,但猫还没醒。”

兰素亭揉了揉自己的额头,陷入了一阵迷糊。

当她注意到自己的胸口正紧贴着朱温后背时,才意识到朱温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

朱温想道,若是小师妹段红烟,现在该一拳打在自己小腹上了。

不过小师妹本来也全然不平坦。

兰素亭只是如受了惊一般将身子向后一倾。

“素亭不喜欢这个笑话。”她轻轻地道。

她并没有刻意表现自己的委屈。

但朱温迅速感觉到她心里委屈之处,突然十分后悔。

他见过不少比她更漂亮的女孩子,但兰素亭确实具备格外惹人怜惜的气质。

她明明是一朵小白花,却格外认真,又格外勇敢。

“那把这些忘了吧。就当我没说过。”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哪里有收回去的道理。”兰素亭质问道。

“我本来就不是君子。”朱温回答得很干脆。

但过了一小会,他仍旧低声说了一句:“对不起。”

“嗯。”兰素亭轻轻应了一声。

然后两人就许久没有说话。

耳边只剩下风声,马蹄声,似乎还有低低的心跳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