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非现金收入的相关概念及理论评述
本章首先介绍了收入分配、公共支出以及非现金收入的相关概念,接着介绍了非现金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的相关理论依据,最后根据这些相关理论进一步分析了非现金收入与收入分配、家庭消费以及经济发展的影响机理。
一、收入分配的相关概念
马源平在其《收入分配论》中,指出收入分配是指社会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出来的产品或价值按一定标准分配给消费者的活动过程。在马洪和尚青的《经济与管理大辞典》一书中,收入分配是指国民收入在各生产要素之间的分配,或是指国民收入在居民之间的分配。综合起来,收入分配是指将社会生产成果按照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所做贡献的大小在生产要素之间,以及要素所有者拥有要素的多少在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的一种活动。常见的收入分配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方法:
(一)功能性收入分配和规模性收入分配
纵观收入分配的研究历程,可以寻找出两条主要的研究路线。一条是起源于斯密、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的按要素的收入分配,称为功能性收入分配(Functional Distribution of Income);另一条是源于帕累托的主要研究家庭、个人等微观领域的收入分配,称为规模性收入分配(Size Distribution of Income)。
功能性收入分配也称为要素收入分配,主要研究各种生产要素与其所得收入之间的关系,是从收入来源的角度来研究一个国家中资本、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所有者按投入要素数量和贡献获得相应的收入份额的问题。重点讨论要素价格的形成,诸如工资、利润率和地租等,以及国民收入中不同生产要素所获得的收入份额的确定问题。功能性收入分配侧重研究不同的生产要素所获得的收入份额的确定问题,故一般用于研究经济效率相关的问题。
规模性收入分配也称为个人(家庭)收入分配,主要运用统计规律,根据不同社会特征的个人或家庭社会平均收入偏移的状况,分析个人或家庭的相对收入差异,研究的是个人或家庭与其所得收入总额的关系,是从收入所得者的规模与所得收入的规模关系的角度研究收入分配。规模性收入分配侧重研究居民家庭(个人)的收入分配问题,故多用于研究收入不平等、收入差距等的问题。
(二)初次收入分配和收入再分配
初次收入分配(Initial Distribution of Income)和收入再分配(Redistribution of Income)是按照分配的层次来划分的。国民收入由初始状态向个人可支配收入转化的过程就是收入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过程。
初次收入分配是指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增加值在参与生产过程各要素之间进行的分配和因生产而向政府做出的支付,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土地、资本等。它是与国民收入的来源或创造相联系的分配层次,承受者是收入的生产者或创造者,主要有税收、企业利润及工资等几种形式。
收入再分配是指在收入初次分配的基础上通过现金或实物转移而实现的收入分配,也是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再分配主要形式有:个人所得税、财产税、赠与税、社会福利、转移支付、捐赠、救济、罚款等。再分配的主要实施者是政府,另外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也可以劳务付费或实物转移等方式进行。再分配是对初次分配的重要补充,它具有灵活性等特点,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书所研究的非现金收入就是居民在再分配过程中得到的实物收入份额,主要研究政府对居民的公共福利转移。
(三)宏观收入分配和微观收入分配
宏观收入分配是指国民收入总量的分配,表示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的社会经济体制下,社会各经济主体(如政府、企业和个人)对国民收入的分配关系,它与主体收入分配相对应。宏观收入分配格局反映的是各经济主体所得收入在国民收入总额中所占比重的一种结构关系,经济发展直接决定经济主体的收入总量,而宏观收入分配格局将对一国经济能否健康稳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微观收入分配是各经济单位(单个企业或单个人)的收入分配,主要是个人收入分配,它表示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的社会经济体制下,社会各类成员收入水平与各自实际投入或贡献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比例关系。微观收入分配格局反映的是各类社会成员的个人所得在个人收入总额中所占比重的一种结构关系。研究微观收入分配格局侧重分析居民个人收入分配差距是否合理。
二、公共支出的基本概念
(一)公共财政支出的内涵
公共财政支出也被称为公共支出或财政支出。所谓公共财政支出就是指政府为履行职能,以财政收入为主要资金来源而发生的支出。它是以国家为主体,以财政的事权为依据进行的一种财政资金分配活动,集中反映了国家的职能活动范围以及所发生的耗费。另外,我国国家统计局给出的定义是,公共财政支出就是国家财政将筹集起来的资金进行分配使用,以满足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需要。虽然表述有所不同,但实际上,它们的本质是没有什么不同的,公共财政支出一般是由财政部门按照预算计划,向国家有关部门和方面支付财政资金的活动,通常是按财政年度计算。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公共财政支出一般是政府为了满足实现其职能、取得所需商品和劳务的需要,对一定的社会产品进行有计划的再分配活动。也就是说,公共财政支出在根本上是为了满足社会共同事务需要而形成的社会集中化分配活动,主要表现在政府对其所掌握的财政资金的安排、供应、使用和管理的全过程,它反映了财政资金的结构、规模、流向和用途。因此,从本质上来看,公共财政支出就是政府职能行为的成本和政府政策选择的具体反映。
公共财政支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政府通过对公共财政支出规模的调整来影响社会总需求,从而对经济总量产生相应的影响;通过对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的控制,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社会经济结构的各个方面,包括社会总供需结构、产业结构、社会事业各方面构成以及未来社会总供给能力结构等。公共财政支出是政府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财政主要通过税收收入和财政支出来影响经济。因此,在较大程度上,公共财政支出的数量和范围不仅反映着政府介入经济、社会生活的规模和深度,也反映了公共财政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实现政府职能和国家宏观调控目标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公共财政支出的分类
公共财政支出的科学分类,是对公共支出结构和规模进行分析的基础,可以更加全面地、可靠地和科学地掌握公共支出的变化规律。公共财政支出根据不同的研究需要和划分标准有多种分类方法,我国目前公共财政支出的分类方法也不统一,具体的财政支出分类有以下几种:
1.按经济性质分类
按照公共财政支出的经济性质可以将公共财政支出划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两大类型。
购买性支出又称为消耗性支出,直接表现为政府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活动,包括购买进行日常政务活动所需的或用于国家投资所需的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支出、事业经费支出等。其特点是有财政支付、履行国家的各项职能,并获得了商品和劳务。它体现了政府的市场性再分配活动。
转移性支出则直接表现为资金的单方面、无偿转移,这类支出主要包括补助支出、捐赠支出、债务利息支出、养老保险支出等。主要特点是财政支付了资金,却没有所得,只是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它反映了政府的非市场性再分配活动,对公平性分配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这部分转移支出又分为两类:一部分是现金转移支出,如债务利息支出、养老保险支出等;另一部分是非现金性的实物转移支出,如公共教育、公共医疗卫生、公共住房保障等。这些都从不同方面体现了国家财政对居民收入的再分配性质,对居民获得的福利水平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从这种分类方法可以看出,政府的财政支出中,购买性支出比例越大,财政政策对生产和就业的影响就越大;反之,若转移性支出比例越大,财政政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就越大。
2.按支出产生效益的时间分类
按照支出产生效益的时间可分为经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经常性支出是指维持公共部门正常运转或保障人们基本生活所必需的支出,主要包括公共费用支出、社会保障支出、人员经费支出等。这种分类支出的特点主要是它的消费能使社会直接或当期受益。
资本性支出是指由于购买或生产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耐用品所需要的支出,它的特点是其消耗的结果将形成供一年以上的长期使用的固定资产。
3.按政府职能分类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列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共财政支出的概念,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主要包括:教育事务与服务,社会保险福利事务与服务,一般公共服务,社会治安事务与服务,国防与服务,卫生保健事务与服务,住房和社区设备事务与服务,燃料和能源事务与服务,林业、农业、渔业和狩猎业事务与服务,娱乐文化和宗教事务与服务,除燃料以外的采矿和矿山资源事务与服务,运输和通信事务与服务,建筑业事务与服务,制造业事务与服务以及其他经济事务与服务等。
按政府的职能分类时,我国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一般分为行政管理支出、社会文教支出、国防支出、经济建设支出和其他支出五大类。行政管理支出包括政府用于行政管理、外交事务、公安司法等方面的支出;国防支出包括政府用于军防和民防事务、军事科研、对外军援等方面的支出;经济建设支出包括政府以经费拨款、补贴、贷款、投资等形式用于经济建设方面的支出;社会文教支出包括政府在教育、社会保障、社区发展、卫生保健、社会福利、住房、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支出。
4.按财政支出的具体用途分类
按财政支出的具体用途进行分类,是迄今为止我国财政支出的主要分类方法。我国的财政支出按具体用途进行分类时,主要包括的内容为:基本建设支出、流动资金支出、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支出、地质勘探费支出、农业支出、国防支出、外交外事支出、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社会保障补助支出、武装警察部队支出、政策性补贴支出、公检法司支出、行政管理费城市维护费支出、各项事业费支出、对外援助支出、债务利息支出、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总预备费支出、专项支出、其他支出等。
5.我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2007年我国政府正式实施了收支分类的改革,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做法,也就是同时使用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两大类分类方法对财政支出进行分类。这不仅涵盖了原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的一般预算、债务预算收支和基金预算等内容,而且还进一步纳入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收支,目前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府收支体系。
(三)公共财政支出调节收入分配的路径分析
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有两种作用,包括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直接作用是通过直接调节居民的收入分配来改善居民收入,通过减少居民之间收入差距促进收入公平,进一步减少贫困人口,这种作用主要是通过公共财政的公共教育支出、公共医疗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等实现。而间接作用则是通过政府财政的支出来促进经济增长,使经济增长的成果惠及广大居民进而改善居民的收入分配,减少贫困人口,这方面的财政支出主要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科学与技术支出、环境保护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等,这些财政支出改善了经济增长的环境,促进了经济增长。另外,政府对公共教育、医疗等的支出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居民自身的人力资本水平,也间接地促进了经济的增长,这些公共财政支出通过促进经济的增长也可使居民获得较多的收入,改善居民的收入分配。公共财政支出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作用机理如图2-1所示。本书主要分析的是政府公共财政支出通过直接作用减少居民收入差距以及其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图2-1 公共财政支出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作用机理
三、非现金收入的相关概念
非现金收入的定义主要是基于Hicksian收入的概念而引申出来的,Hicksian把收入定义为一个人在一星期当中所能消费的最高价值,并且在预期他在周末的处境会和周初一样好。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对收入概念的进一步认识,学者认识到需要在财政支出研究中引入更广泛的收入概念,因此,在可支配收入衡量中增加了间接非现金收益的价值,得出一个由私人收入加上政府现金和非现金福利减去税收组成的最终收入指标,这种最终收入的衡量标准比现行标准的现金收入衡量标准能更准确地反映家庭所能获得的资源或家庭所达到的生活水平。尽管人们一致认为需要更广泛的收入衡量标准,但关于哪些福利应包括在最终的收入定义中,关于如何衡量它们的价值,以及它们的发生率,仍存在争议。非现金收入没有统一的定义标准,不同研究者根据自身的研究目的,对非现金收入的定义也有所差异,主要有以下几种:
(1)澳大利亚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的Saunders等(1992)在卢森堡收入研究项目中认为家庭的经济福利是由其资源相对于其可衡量的经济需要所决定的。经济资源包括现金收入和非现金收入,虽然税后现金收入是最广泛用于衡量家庭经济福祉的指标,但它可能排除以非现金形式获得的相当数量的资源。非现金收入主要包括:一方面是政府提供的医疗、住房、教育、食品和其他补贴;另一方面是农民和其他主要生活在农村、小城镇的个人自用生产以及收到的实物转让。
(2)Steckmest(1996)的研究用可支配收入的概念衡量非现金福利,指出非现金福利主要是居民获得的非现金收入的价值,若站在政府财政支出的视角,实际上就是政府对居民的实物转移支出,虽然种类较多,但限于数据可获得性以及国家间的可比性,在分析时主要选择了医疗保健服务和教育服务两个方面。
(3)欧盟认为非现金收入优势可能来自私人或公共提供或转让的资源,也可能与卫生、教育或住房部门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有关,完善这些问题的统计覆盖范围被认为是福利比较框架和各自国家社会包容行动计划的关键,故在基于精准收入的公共政策评估项目中将非现金收入部分分别纳入教育、卫生、住房、家庭生产和附加福利等领域,展开了其对个人和综合分配影响的研究。
总的来看,非现金收入的来源可以由政府、私人第三方(如雇主)、慈善组织或家庭本身提供给私人家庭,如政府提供的教育、卫生等非现金福利转移,雇主提供的午餐、乘车福利等,私人提供的实物转移,家庭生产的自产自用的物品或业主自住住房的隐性租金等;非现金收入的种类繁多,其中政府对个人提供的非现金福利是最多的。但并非所有的这些非现金收入都是可以衡量、估算和归算入家庭的,因此,在研究时多选择医疗卫生、教育和住房等规模较大,且较为容易计算的非现金收入进行分析。
四、非现金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的相关理论依据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主要是由市场机制调节的,而由市场决定的个人收入分配,必然会在不同地区、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之间存在差距,有失社会分配的公平性原则,容易引起社会的动乱与经济社会的不协调发展。因此,需要政府利用各种可支配的资源进行再分配,纠正市场分配的不合理性。故收入分配公平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之一,其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途径有税收、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多种财政政策。由于非现金收入的概念提出时间较短,目前还没有形成专门的理论研究体系,本部分就从其他相关理论分析中寻找关于非现金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及经济发展的理论依据。
(一)公共支出理论
政府的公共支出主要有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购买性支出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购买各级政府进行日常行政事务活动所需的产品和劳务的支出,二是各级政府用于公共投资的支出。而转移性支出是指公共部门无偿地将一部分资金的所有权转移给他人所形成的支出。如一些养老金补贴、失业救济金等的支出,转移性支出主要是政府从某些主体获得资源后再转移给另外的主体,这是资源之间的重新分配,并不占用政府的公共资源,因此,这里我们不做过多分析,我们主要研究政府的财政性公共支出,即政府的购买性支出。
公共支出有两个非常重要的理论,一个是瓦格纳法则,另一个是“发展型”增长理论。瓦格纳法则是德国财政学家阿道夫·瓦格纳提出来的,深入探讨了政府公共部门的规模问题,他认为,公共支出的增长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政府对这些公共服务的公共支出也相应会提高。而“发展型”增长理论则是由马斯格雷夫和罗斯托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提出来的,在经济增长的初期阶段,公共部门的投资在整个国家经济总投资中占有很高的比重,为社会提供了诸如治安、道路、交通、教育和卫生等必不可少的公共产品。进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期阶段后,公共部门投资已经开始成为日益增长的私人部门投资的补充。经济发展进入成熟阶段,公共支出的主要目的将会由提供社会基础设施转向教育、卫生和福利服务的支出。
根据以上两个理论分析可知,不管在经济增长的初期阶段还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后期阶段,公共支出对于教育、卫生和福利服务等方面的支出都是逐步增加的,而这部分支出实际上就是本书所讨论的家庭的非现金收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应该更加注重居民的生活质量、收入不平等及福利获得问题。因此,政府的公共支出更应该注重其再分配功能的实施,更加注重居民收入分配的公平性问题以及居民福利的改善问题。
(二)财政货币政策理论
财政货币政策是为促进就业水平提高、减轻社会经济波动、防止通货膨胀、实现稳定增长等目的而对政府支出、税收和借债水平进行的权衡选择。当经济出现总需求不足即出现经济衰退时,政府应扩大政府支出、减少税收;相反,当总需求过热即出现通货膨胀时,政府应削减财政支出、增加税收。财政政策工具包括变动政府购买支出、改变政府转移支付、变动税收和公债等。货币政策:中央银行通过控制货币供给量,进而调节利率,以便影响投资和整个经济,达到经济目标的行为。主要有变动法定准备金率、变更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三大手段,以及道义劝告、放宽信贷条件、放松抵押贷款数量和信贷配额等辅助性手段。根据政府公共财政的货币政策理论,公共支出的主要作用也是调节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发展成果的合理公平分配。
(三)公共财政理论
公共财政指的是国家或者政府通过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一种活动或经济行为。亚当·斯密早在《国富论》中,就开始了对国家公共财政的论述,他认为市场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管理下,可以有效地配置资源;他主张市场的自由竞争,反对国家干预,政府在这个时期只承担“夜警”的角色,也就是说在这个时期,政府的财政支出规模很小,仅具有简单的收入和配置职能。之后,在资本主义经济由自由竞争向垄断阶段发展的过程中,德国社会学派更多地强调政府的职能,瓦格纳则在1882年提出了瓦格纳法则,指出随着经济的增长,国家职能的范围应该进一步扩大,市场失灵、外部性问题、保健、教育、文化等都需要政府的支持。20世纪30年代,随着世界经济危机的到来,凯恩斯则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运用资本边际报酬率递减、边际消费倾向递减、流动性偏好等解释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提出了政府应该扩大其职能范围,来调节社会的总需求,同时也提出了“相机决策”以及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搭配来调节总需求。之后,政府公共财政的作用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实际过程中运用。
从公共财政理论的角度来看,政府公共支出是提供公共物品满足公共需要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调整收入差距,减少贫困的重要措施。政府公共支出在调节收入分配以及减贫工作中发挥以下作用:第一,调节收入分配。居民的收入差距是一个永恒存在的问题,而贫困问题则更反映出社会上存在的收入分配不公平现象,政府通过向高收入者征税,同时通过公共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支出等向低收入者给予补贴和救助,缩小收入差距,帮助其脱离贫困,改善其生活水平,并且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低收入者享受到平等的公共服务。第二,合理配置资源。政府通过公共支出向低收入群体或贫困地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实现贫困地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从而达到调节收入分配以及减贫的目的。第三,实现地区间均衡发展和社会稳定。收入差距是造成不同区域间不均衡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是导致社会不稳定发展的潜在因素之一,政府扩大对贫困地区的公共支出,加强贫困地区建设,不仅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缩小了地区间的贫富差距,还有利于实现地区间的均衡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福利经济学理论
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收入差距的产生意味着没有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而社会福利最大化应该表现为资源配置最优化和收入分配均等化。政府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社会救济、社会保障等措施,都可以在不使国民收入总量增加的情况下,改进社会福利。由于存在边际效应递减,将富人的一部分收入转移给穷人,富人减少的效用远不及穷人增加的效用,因此通过税收、社会救济等方式,可以实现帕累托改进,使社会福利最大化,并能有效地缓解贫困。阿马蒂亚·森对福利经济学进行了扩展,提出能力贫困理论,他认为造成贫困的原因在于获得收入的可行能力的缺失和机会的丧失,而通过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等方式能够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收入的可行能力,从而提高社会的福利水平。政府要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的投入,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让贫困人口享受到平等的待遇,加快脱贫步伐。
(五)发展经济学理论
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缪尔达尔的循环累积因果论认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是相互作用的,并呈现一种轮换累积的变化态势,发展中国家的低收入水平造成居民营养不良、卫生健康状况恶化、教育文化落后,从而引发人口质量下降,进而使得劳动生产率下降,劳动生产率下降又会引起低产出,低产出又会引起低收入,低收入又进一步使经济恶化,于是发展中国家总是陷入低产出和贫困的积累性循环困境中。他进一步指出,产生低收入的重要原因是资本形成不足和收入分配的不平等。政府应该通过政策的转变使收入趋于平等,以增加广大贫困群众的消费,从而提高投资引诱并增加储蓄以促进资本形成,使生产率和产出水平提高以带动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这样发展中国家将从低收入和贫困的积累性循环困境中解脱出来,进入一个正常的、良性的循环积累因果运动。政府通过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公共支出,能够推动和拉动地方经济,带动消费,促进资本形成,从而使贫困地区从贫困中解脱出来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无论是从哪一个理论视角来考察收入差距与贫困问题,政府在调节收入分配过程中都扮演着积极的角色,都需要针对贫困地区运用财政手段,加大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从而帮助更多的贫困人口摆脱贫困。
五、非现金收入调节家庭福利及经济发展的作用机理分析
结合前面的理论分析与实际观察,非现金收入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其对家庭福利及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一是直接对家庭初始收入的再分配作用,二是对家庭消费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三是间接对经济发展产生重要的作用。
(一)非现金收入与家庭初始收入
我国由于长期二元经济的存在导致城乡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城乡收入差距也一直居高不下。另外,我国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也存在较大差异,不同区域居民的收入差异也是居民收入不平等的一个重要原因。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基尼系数,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早在2000年就已经超过了国际警戒线0.4的标准,近年来虽有调整,但仍然居高不下,2020年为0.468。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计算一直都是以现金可支配收入为主进行计算,根据居民收入的定义,实际上,居民还会有以非现金实物形式存在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善了居民的收入水平。按照非现金收入的来源,可以由政府、私人第三方(如雇主)、慈善组织或家庭本身提供给私人家庭,如政府提供的教育、卫生等非现金福利转移,雇主提供的午餐、乘车福利等,私人之间提供的实物转移,家庭生产的自产自用的物品或业主自住住房的隐性租金等,这些非现金形式的隐性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也调节了居民的生活水平。
在非现金收入众多的种类中,并不是每一种类型都可以进行测度和分析的,一些金额较小的特殊的非现金福利也难以统一进行量化,如个别家庭少量的自产自用物品等。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农村居民的这部分非现金收入可能会较多,如自产自用的粮食、蔬菜等,但这部分数据目前还无法获得,在具体分析时暂不考虑,但这也有可能是造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一个主要原因。在非现金收入类别中,其中以政府对个人提供的非现金福利是最多的,按照公共财政支出理论,这也是政府对居民再分配进行调节的主要途径,我国公共财政支出中的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也都一直呈递增趋势,规模较大,受益覆盖人群众多,但不同类型的公共财政支出的受益群体也不一样。一般人认为,公共教育服务的受益群体大多是有上学孩子的年轻家庭,而医疗卫生服务的受益群体多是年龄较大身体状况较差的老年人家庭。另外,对于住房补贴的受用者则多数为城市里的低收入群体。从中可以看出,虽然不同的非现金收入对不同的家庭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其影响目的都是调节社会中不同群体的收入福利。从整体来看,这些不同类型的非现金收入可能会对全体居民的总收入有一个调节作用,因此,多数人认为将这部分非现金收入计算归入家庭的最终收入,可能会改变家庭收入的分布形态,对收入差距也会有一定的调节作用。
实际上,非现金收入的规模不仅重要,而且其具体在不同家庭中的分配类型也是非常重要的,对居民获得的公共福利会产生较大的影响,通过公共福利的再分配形式,也会发现不同类型家庭的收益将会有不同程度的改变。在衡量家庭收入时,使用收入的定义越全面,福利的衡量就越准确,因此,将非现金收入纳入家庭收入福利的研究就比只用家庭可支配收入进行研究的结果更完善、更可靠、更准确。
(二)非现金收入与家庭消费
非现金收入是以实物形式转移给居民的福利形态,整体上其目标是改善不同群体的消费水平,提高其福利获得程度,促进全体居民福利的改善。不同的非现金收入在不同方面影响了居民的消费水平,如公共教育服务使更多的群体可以有机会进入学校接受教育,提高受教育水平;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则使更多的人群接受较好的医疗服务,改善身体健康状况。这些对居民来说都是其福利改善的表现。若没有这些公共服务的话,居民想要享受这些服务可能要花更多的现金收入,那么就会降低居民在其他方面的消费水平。
但以实物形态提供的非现金收入的消费品是固定的,故居民也只能以某种特定的形式接受,不能用于其他途径,比如,政府提供的公共教育服务是以教育形式提供给居民的,只有正在接受教育的人群才能享受这部分福利,虽然其获益群体可扩展到家庭范围,但一般来说没有上学个体的家庭是无法享受这部分福利的。另外,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也存在这样的特点,只有有病住院的人群才能享受国家财政的医疗卫生补贴,同样其受益群体也只能是这部分人群,身体健康的人是享受不到的。因此,非现金收入的这种福利形态在调节居民收入差距方面有一定的局限性,产生的作用有可能与其净价值不相符合,有些家庭可能会过度消费,而有些家庭可能会无法得到,比如,一些偏远贫穷地区的孩子受条件所限可能无法享受教育服务,而城市居民的孩子则享受着较高的公共教育服务。另外,一些家庭贫困的居民即便可以享受医疗卫生服务补贴,但是去看病时还要自己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有时这部分自费的医疗费用也是比较高的,由于贫困以及其他条件限制,这些贫困的居民也可能无法正常享受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而另外一些家庭较为富裕的患者则有可能享受更好更多的医疗卫生资源,并产生一定的过度消费。这样的话,公共实物福利的受益者有可能会偏向高收入群体,而低收入者获得的则更少。此外,还有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也无法享受非现金福利。因此,在实际消费使用中,不同家庭之间的消费差异还是存在的。
综上,非现金收入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了居民的消费水平,但由于其实物分配的特有属性,可能会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也有可能也会拉大居民之间的收入(消费)差距。因此,选择更合理、更公平的非现金分配形式以达到调节居民消费水平的目的是非常重要的。
(三)非现金收入与经济发展
非现金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根据公共财政支出理论,政府对居民转移的非现金收入的主要目的:一是调节居民的收入再分配,尤其是贫困问题更是反映了社会分配的不公平,政府通过财政政策的再分配手段,一方面向高收入者征税减少其收入,另一方面通过公共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形式向低收入者给予补贴,提高其获得福利的水平,缩小高低收入之间的差距。二是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公共资源更多地向贫困落后地区倾斜,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非现金收入调节后的资源更均衡的配置和使用,还可以实现区域的均衡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和谐,这正是我们目前所追求的理想社会发展方向。
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通过非现金收入调节的收入差距的缩小意味着社会福利的进一步优化,政府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等形式调节社会福利,由于社会福利存在的边际递减效应,可将富人的一部分收入转移给穷人,实现社会的帕累托改进,可使社会福利最大化。根据阿马蒂亚·森提出的能力福利经济学理论,穷人通过获得更多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等资源能够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收入的能力,从而提高社会的福利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缪尔达尔的循环累积因果论讲得非常清楚,低收入居民由于长期营养不良、卫生健康状况恶化、教育文化落后,会引发人口质量下降,进而使得劳动生产率下降,劳动生产率下降会引起低产出,低产出会引起低收入,低收入又进一步使经济恶化,陷入贫困的积累性循环困境中。而公共财政提供给居民的教育、卫生等非现金收入,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居民尤其是低收入居民的人力资本和健康资本水平,提高其就业水平,进而提高其收入水平,有可能使低收入群体从低收入和贫困的积累性循环困境中解脱出来,而进入一个正常的、良性的循环积累因果运动。这样就有可能从根源上改善经济落后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低收入群体的整体福利水平。
区域发展差异以及收入不均衡问题,也导致我国目前出现了不少的社会性问题,如最大的问题就是农民工流动问题。农民工的流动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也产生了较多的社会负面影响,如家庭夫妻长期分离问题、留守儿童问题、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农村土地荒芜问题、城市的高房价问题等,长此以往,引发的社会性问题可能会更严重、更多。因此,对于如何调节居民的收入差距、均衡福利分配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收入的问题,而是一个大的系统性的社会性发展问题,而非现金收入的再分配作为调节福利分配的一种重要手段,在社会发展方面也将起着重要的作用,若处理得好则会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发展;否则,将会引起社会发展的种种矛盾,甚至使社会动荡不安。
因此,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政府提供的非现金收入都对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通过非现金收入调节了居民的收入差距,改善了居民的福利状况。其次,通过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公共教育、卫生等福利水平,从根源上改善低收入群体的人力资本发展水平,提高其劳动生产率,一方面可以提高其初始收入,另一方面可促进经济的发展。最后,通过收入分配的合理化、公平分配,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六、本章小结
本章首先介绍了收入分配的相关概念,公共财政支出的内涵、分类以及其对收入分配的影响路径等,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非现金收入的概念,可以看出非现金收入很大一部分是由政府转移支付给居民的福利,其本质是调节居民收入的再分配,促进经济社会的公平、和谐、健康发展。目前已有不少理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论述公共财政支出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作用,如公共支出理论、财政货币政策理论、公共财政理论、福利经济学理论、发展经济学理论等,这些理论为分析非现金收入的影响机制提供了理论依据。在此理论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非现金收入与收入分配、家庭消费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作用机理,为本书的深入分析提供了理论依据。本书按下来的分析将主要以此影响机理为基础进行实证检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