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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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义

民法典第2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一)平等主体

主体的平等性是民法基本特征之一。

平等性是相对于其他法律关系中主体间之隶属关系、管理关系等而言的。当然,这种平等是一种抽象的平等而不是具体的、事实上的平等。

就人身关系而言,平等主要指人格平等。

就财产关系而言,判断是否平等,关键是看主体是否是为了自身利益衡量而创立、变更或者消灭一个法律关系。在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之间建立的财产关系,往往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难以判断的是,当国家或者政府作为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出现之时。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政府依据法定职权进行社会管理活动,如税务机关与纳税主体之间的征税关系,不是平等主体关系。如果某市税务局换了新的办公地点,需要采购一批办公用品,税务机关与某供应商签订合同而建立的关系则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例题]某市交警队交警甲下班后驾驶单位车辆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与乙所驾驶车辆相撞。经查,甲应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双方对于责任性质没有异议,但在协商赔偿事宜中,未达成一致意见。乙向法院起诉,要求交警队赔偿。交警队认为,自己本身就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机关,与乙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此事应当由交警队自己解决,法院不应当受理。问题:交警队与乙之间的赔偿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还是行政管理关系?[1]

特别提醒

提到国家或者政府,需要补充一个问题,即被侵权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时,如何处理?

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既然没有权利主体,就不应当承担责任;另一种认为,此种情形下,应当由侵权人向国家承担责任。

相较而言,向国家承担更为合理,因为造成他人生命权的丧失,应当承担责任毫无争议。但是,无权利人时,向国家承担显然更有利于促使一个社会中的正常人对他人的人身安全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

[例题]【2013/3/53选项D】甲驾车将流浪精神病人撞死,因查找不到死者亲属,乙民政部门代其与甲达成赔偿协议。问题:甲、乙之间合同是否有效?[2]

(二)财产关系:基于财产而形成的关系

例如,去超市购买海尔冰箱一台;损害赔偿关系;对于自己房屋的占有、使用、出租等。

归根结底,这些都是钱的问题

(三)人身关系——基于人格和身份而形成的关系

例如,父母对于子女之监护关系、收养关系;婚姻关系中的人身部分。

这些关系往往都事关伦理

[常见出题陷阱]损害赔偿关系不管是基于侵害人身权还是基于侵害财产权而产生,都是财产关系,不要将侵害人身权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误解为人身关系

[例题]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问题:甲要求乙赔偿的法律关系是人身还是财产关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