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1.2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
【学习目标】掌握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项目划分的原则。
1.2.1 项目划分的指导思想
根据各类水利工程的设计思想、工程布局、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合同要求等因素,将水利工程形成的过程由点滴到局部再到整体的原则,逐级按单位、分部、单元工程进行划分。每一个单位工程是由多个分部工程构成,每一个分部是由若干工种、工序连续与配合来完成。
1.2.2 项目划分的目的和原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统一施工质量检验评定的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有利于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有利于施工质量管理。
2.原则
(1)水利建筑安装工程以水利水电行业标准为主,其他行业标准参考使用。
(2)水利水电工程中的永久性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应以建筑行业标准为主,参考使用水利水电行业标准。
(3)水利水电工程中的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应以交通、铁道行业标准,参考使用水利水电行业标准。
(4)其他工程,一般来说应以水利水电行业的标准为主,参考使用其他行业的标准。
1.2.3 项目划分的程序
(1)工程建设正式开工初期,应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召开工程项目划分的研究讨论会,必须由设计人员对工程建设构思、工程结构特点、工程建设要点、施工部署要求和实施过程中须注意的问题进行设计交底,理解明确设计要求,达成共识。
(2)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中各类项目划分表的要求,结合设计批复文件建筑物等级要求、工程建设内容进行项目划分,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3)由项目法人编写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工程中标情况以及项目划分表及说明等内容,以文件的形式上报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确认。
(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工程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依据工程设计批复文件、了解工程设计要求,对照国家、行业的强制性标准、技术标准进行审查确认。对审查确认后的项目划分方案以文件形式通知项目法人及项目各参建单位。
(5)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确认的项目划分方案进行单元、分部和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组织检验评定和验收,不能随意更改项目划分工程类别、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名称。
(6)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研究讨论,并将调整的工程项目划分结果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1.2.4 项目划分的顺序方法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时,应按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这样有利于从宏观上进行项目评定的规划,不至于在分期实施过程中,从低到高的评定时出现层次、级别和归类上的混乱。
质量评定时,应从低层到高层的顺序依次进行,这样可以从微观上按照施工工序和有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把好施工质量关,由低层到高层逐级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
1.2.5 单位、分部和单元工程项目划分的原则
1.单位工程的定义
单位工程: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主要建筑物及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建筑物,指其失事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及泵站等。属于主要建筑物的单位工程称为主要单位工程。一般是设计批复文件中最高级别的建筑物。
2.单位工程划分的原则
(1)通常可以是一项独立的工程,也可以是独立于工程中的一部分工程。一般可根据工程设计结构、施工标段、签订的合同标段进行划分。
(2)枢纽工程:一般以一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3)输水工程:大型输水工程长度宜控制在10~20km;中型工程宜控制在5~10km;小型工程应以一个项目为一个单位工程;大、中型建筑物应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由于输水工程建设战线长、工程形式多样,工程项目可能贯穿不同的行政管理区域。考虑到将来存在按地方行政区域组织建设的实际情况,一个工程项目由若干个法人负责组织建设时,每一项目法人所负责的工程可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也可以一个项目法人所负责组织建设的工程,可视规模按照渠段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
3.分部工程划分的原则
分部工程: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划分遵守以下原则:
(1)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输水工程:分部工程应按设计功能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3)渠道工程可按企业施工部署顺序或长度划分,同时应符合单元工程长度的整数倍,并注意同一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长度宜保持一致。
(4)大、中型工程按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如几个混凝土分部工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一般不超过50%;不同类型(如混凝土分部工程、砌石分部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安装分部工程等)的各分部工程的投资不宜相差太大,一般不超过100%。
(6)为了使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更为合理,同一单位工程中各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4.单元工程划分的原则
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序(或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工序工程:操作者利用一定的机械设备和工具,采用一定的技术方法,将投入工程施工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零配件,已完成某一既定部分工程建设内容为条件的作业工程。
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或功能有显著影响的单元工程。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等隐蔽工程中,对工程安全或功能有严重影响的单元工程。
水利工程中的单元工程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便于进行质量控制和考核的原则,把建筑物划分(分解)为若干个部位(件)、层、块、段来划分确定单元工程。对不同类型的工程有各自单元工程划分的办法,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1)岩石边坡开挖工程:按设计或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划分,每一个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2)岩石地基开挖工程:按建筑物结构分块、分段划分,或按基础混凝土浇筑仓块划分,每一块(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3)岩石洞室开挖工程:按混凝土衬砌部位按设计分缝确定的块、段划分;锚喷支护部位按一次锚喷区划分;不衬砌部位可按施工检查验收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4)软基和岸坡开挖工程:按施工检查验收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5)混凝土工程:按混凝土浇筑仓号,每一仓号为一个单元工程;排架、柱、梁等按一次检查范围划分,若干个柱梁为一个单元工程。
(6)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按施工检查质量评定的根、套、组划分,每一根、套、组为一个单元工程。
(7)混凝土坝接缝和回填水泥灌浆工程:按设计或施工确定的灌浆区、段划分,每一灌浆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8)岩石地基水泥灌浆工程:帷幕灌浆以相邻的10~20孔位为单元工程;固结灌浆按混凝土浇筑块、段划分,每一块、段的固结灌浆为一个单元工程。
(9)基础排水工程:按施工质量考核要求划分的基础排水区确定,每一区为一个单元工程。
(10)锚喷支护工程:按一次锚喷支护施工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11)振冲地基加固工程:按独立建筑物地基或同一建筑物地基范围内不同振冲要求的区划分,每一独立建筑物地基或不同要求的振冲工程为一个单元工程。
(12)混凝土防渗墙工程:每一槽孔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13)造孔灌注桩基础工程:按柱(墩)基础划分,每一柱(墩)下的灌注桩基础为一个单元工程。
(14)河道疏浚工程:按设计或施工控制质量要求的段划分,每一疏浚河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15)砌筑工程:按施工质量控制考核要求砌筑层划分,每一个砌筑层为一个单元工程。
(16)管道工程:管道安装按施工质量控制考核要求的管节(或若干个管节)划分,每一管节(或若干个管节)为一个单元工程。
(17)堤防工程:对不同的堤防工程按不同的原则划分单元工程。例如,土方填筑按层、段划分;吹填工程按围堰仓、段划分;防护工程按施工段划分等。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100cm。
(18)渠道工程: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小型建筑物按建筑物的组成结构、材料等划分为若干同类型的单元工程;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对于渠堤(或防洪堤身)填筑断面为分层碾压的填筑工程时,通常以日常检查验收的每一个施工段的碾压层划作一个单元工程,这样便于进行质量控制和考核。但对于渠堤(或防洪堤身)断面较小的填筑工程,一般规定按长度200~500m和工程量1000~2000m3来划分单元工程。
(19)金属结构、启闭机和机电设备安装单元工程,是指组成分部工程的由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一般是依据设备的复杂程度和专业性质或是每一台(套)设备和某一主要部件的制作或安装作为一个单元工程。
(20)道路工程:按施工质量控制考核要求施工段长划分,每一段长为一个单元工程。道路铺设等长度一般不大于200m;路基开挖、护坡与截水沟、路缘石埋设长度一般不大于1000m。
(21)桥梁工程:对不同的工程部位按不同的原则划分单元工程。主要按检查验收区、段、块(仓)划分,每一区、段、块(仓)为一个单元工程。
(22)环保工程:按施工质量控制考核检查验收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23)安全监测设施安装工程:按监测仪器的种类、建筑物部位或每一单支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 631~639—2012)(以下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检查要求,按层、块、段进行划分。
1.2.6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应注意的事项
1.严格执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以下简称《检验与评定规程》)的条文说明中,详细列出了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划分表,明确工程项目类别,分清了工程各部分所属的科目级别,避免将单位工程科目级别划分成分部工程科目级别,分部工程科目级别划分成单元工程科目级别,从而降低了质量控制的级别要求。
2.规定划分内容、名称不走样
《检验与评定规程》条文说明中,单位工程内容、名称和分部工程内容、名称已表明,需严格执行。不能凭经验、凭个人理解随意调换改换内容、名称和序次。特别是在划分分部工程名称及部位内容时,必须是在保持项目划分表已有的分部名称和部位内容外,再根据该工程结构特点增加项目划分表没有的分部名称和部位内容,经质量监督机构审查确认后,方可实施。
3.单元工程划分应注意的事项
(1)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日常验收的批(次)和便于质量控制与考核的原则划分。
(2)单元工程划分要齐全,不应遗漏类别。同一类型的单元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工程量一般不超过50%,投资一般不超过一倍。同一分部工程中的单元工程的数量也不宜太少,一般不少于3个。
(3)有工序的单元工程,应先检验评定每一个工序的质量等级,各工序的质量等级评定结果均应为单独参加单元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由若干个桩(孔)组成的单元工程,应先评定该单元工程各桩(孔)的质量等级,各桩(孔)的质量等级评定结果均应单独参加单元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
(4)不要将单元工程与国标中的分项工程相混淆。国标中的分项工程完成后不一定形成工程实物量,或者未形成就位的安装零部件及结构件,(如模板分项工程、钢筋焊接、钢筋绑扎分项工程、钢结构件焊接制作分项工程等)。单元工程则是一个工种或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形成工程实物量或安装就位的工程。
(5)在一个分部工程内,防止有的按层次划分、有的按段划分等不一致的情况,以免由于单元工程划分不当,影响分部工程等级的评定结果。
(6)渠道工程在分部工程、单元工程长度划分尾部不足一个单位长度时,可采用如下办法处理:长度超过或等于单位长度一半的可作为独立分部(或单元)工程;长度不超过单位长度一半的,可就近划入相邻分部(或单元)工程。
(7)《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需要的层、段、块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