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地质资料
4.2.1 井筒检查钻孔地质报告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 50511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筒检查钻孔地质报告提供的资料应满足地层冻结、井壁设计的要求,并应具有下列资料:
1)井筒检查钻孔位置,检查钻孔主要施工工艺及主要施工过程;
2)井筒预想地质柱状图,应包括岩性、层厚、倾角、岩芯采取率、累计深度、岩层主要特征的描述。根据岩性描述,确定岩层稳定性分类,岩层稳定性分类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3)井筒地质构造及地温;
4)冲积层、基岩中各含水层的特征,应包括含水层埋深、层厚、静止水位、渗透系数、流向、流速、水质、水温;冲积层与基岩的水力联系,基岩掘进时预计井筒涌水量。
2 冲积层、基岩中各隔水层的特征,应包括各隔水层埋深、厚度、隔水效果等。
3 在井筒检查钻孔地质资料和邻近冻结井筒施工实践的基础上,应针对本井筒采用冻结法凿井方案做出综合评价。
4 冻结井的井筒检查孔应封孔,并应有封孔资料。
4.2.2 对井筒附近水源井应进行调查。
4.2.3 应提供冲积层主要土层常规土工试验资料及人工冻土试验资料;土工试验取样的层位、深度应与冻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层位一致;人工冻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应有专项试验报告;以冻结软弱基岩为主的冻结工程,还应有相应岩层的冻岩试验资料。人工冻土(岩)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冲积层厚度小于250m时,应至少有3个水平的冻土试验资料;冲积层厚度为250m~400m时,应至少有4个水平的冻土试验资料;大于400m以上时,应至少有6个水平的冻土试验资料;试验水平层位应涵盖具代表性的黏性土和砂性土地层,其中应包括冻结壁设计控制层的试验资料;
2 每个试验水平的人工冻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项目应符合表4.2.3中的规定,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人工冻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MT/T 593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4.2.3 人工冻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项目
3 难以取芯且无法重塑的岩层,可视情况做含水率、冻结温度、比热容和导热系数试验;
4 应提供煤层含水率、冻结温度、比热容和导热系数、-5℃、-10℃、-15℃状态下的单轴抗压强度资料。
4.2.4 其他有关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井设计概况;
2 矿井工业场地地形地貌图;
3 矿井工业场地永久、临时设施平面布置图;
4 永久生产性井架或临时凿井井架基础图;
5 井壁结构设计图;
6 矿井工业场地地下管网及文物资料;
7 地区气象及供电供水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