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琼斯(全2册)(世界文学名著)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25章 这部伟大史书的主人公出场时兆头很不吉利;一件无聊琐事,琐碎到也许有人认为不值得提起。简略介绍一位乡绅,然后再较详细介绍一位猎场看守和一位教书先生

在我刚一开始坐下写这部历史的时候,我就打定主意,不去奉承任何人,笔尖要永远跟着真理走;所以在主人公出场的时候,我们不得不让他处于一种比我们所期望的不利得多的境遇中。在他初次露面的时候,我要老老实实地说,沃尔斯华绥先生一家人一致认为这孩子来到世上就是为了上绞刑架的。

这种推测,似乎确实很有道理,这一点我深感遗憾。这孩子,从很小的时候起,就显露出种种干坏事的倾向,其中特别有一种倾向看来极有可能把他直接推入刚才提到的大家为他预言的那种厄运中。他已经犯过三次盗窃罪了:从人家果园里偷果子;从一家农舍的场院里偷了一只鸭子;并且还从卜利非少爷的口袋里扒过一只皮球。

而且,如果把这个小伙子的这些作为,同他的同伴卜利非少爷的优良品质一比较,他就处在更加不利的地位了。卜利非少爷的性格跟小琼斯完全相反。因此,不但在沃尔斯华绥先生家中,就是这一带所有的街坊邻居,也都对卜利非少爷交口称赞。他真是一个气质非凡的少年,行事稳重,很懂得分寸,而且极为虔诚笃信,简直不是他这样的年轻人能做得到的。这些品质使他人见人爱。同时,汤姆·琼斯则是人见人弃。好多人都觉得奇怪,不知道为什么沃尔斯华绥先生会让这样一个孩子和他的外甥在一起受教育,就不怕把他外甥给带坏了。

就在这个时期,发生了一件事,在有眼力的读者面前把这两个少年的性格品行衬托得分外鲜明,其效果远胜过一篇极为冗长的描述。

尽管汤姆·琼斯这么没出息,他还是注定要充当这部史书的主人公。在全家所有用人中,他只跟一个人要好。至于威尔金斯太太,她已经同女主人和解,早就认定汤姆是不值得理睬的了。汤姆这个朋友就是给家里看猎场的人,这是个不大规矩的家伙。人们都说他对于什么是你的,什么是我的这种事,看得并不比他那位年轻朋友严格。正因为如此,他们两个的交情在用人中间引起许多风言风语,那些话多半是从前的一些谚语,或者至少现在已经变成谚语了。这些话里包含的智慧,完全可以用这样一句简短的拉丁谚语来概括:“Noscitur a socio.”翻译过来就是:“观其友而知其人。”

实际上,琼斯所做的坏事(上面已经举过三个例子),有一些很可能就是在这家伙的怂恿之下干出来的。在两三件事上,这位猎场看守都是法律上所谓的同谋犯,因为那整只鸭子和大部分苹果都让他和他的家人享用了。不过,因为只有琼斯一个人被抓住,这可怜的小伙子不但独自挨了打,而且也独自承担了全部罪名。在另外那件事上,他的命运也是如此。

同沃尔斯华绥先生的田产紧紧相连的是另外一位乡绅的庄园,这位乡绅是通常所谓“猎物保护者”中的一个,也就是说,如果有人打死了他们一只野兔或者山鹑,他们的报复手段总是十分狠毒的。这种人可以说跟印度班尼教[1]教徒崇尚同样的迷信;据说,许多班尼教教徒一生中不干别的事,专门保存并且保护某些动物。不过,我们英国的班尼教教徒在有一点上与他们不同,他们一方面保护动物,不让它们落到别人手里,另一方面他们自己又毫不留情地把它们整批宰杀;因此,很显然,没有人能指控他们信奉了这一类的邪教。

说实在的,我对这班人的看法,要比别的人宽容得多了。因为,我认为他们是在执行大自然下达的命令,比其他许多人更广阔更充分地完成天赋的使命。既然贺拉斯告诉我们,世上有这样一类人:

天生就是为了享受地上的果实的。

那么,我就毫不怀疑世界上还有这样一类人:

天生就是为享受野地里的禽兽的。[2]

所谓禽兽,按通常的叫法,就是野味。我相信没有人能否认这些乡绅有能力完成造物主赋予他们的这个使命。

有一天,小琼斯跟着那个猎场看守出去打猎,碰巧在一座庄园的边界附近轰起一群山鹑。在这座庄园里,命运女神为了实现造物的英明意图,安排了一个上文所说的那种专门享受野味的乡绅。这群山鹑飞进他的地盘,落在离沃尔斯华绥先生的庄园二三百码的荆豆花丛中,被两个猎人“瞄”住了(像他们的术语说的)。

沃尔斯华绥先生曾经对猎场看守下了很严格的命令,无论是这家庄园的地界,还是其他对打猎这类事不那么斤斤计较的人家的地界,都绝对不能侵入。如果违犯禁令,立即开除。实际上,猎场看守对待别的相邻地界,并没有经常严格遵守主人这道禁令;但是当前这群山鹑飞过去躲藏的那座庄园的主人的脾性是大家熟知的,以前猎场看守从来不敢越雷池一步。就是现在他也还是不敢。但是那位一心想追赶逃跑猎物的琼斯,竭力怂恿他追过去。猎场看守本来就想追击,又看到琼斯一副不肯善罢甘休的样子,就依了琼斯,闯进庄园,开枪射下来一只山鹑。

那位乡绅本人此时正骑在马上,离他们不远。听见枪声,他立即催马赶到,当场揪着可怜的汤姆。而猎场看守已经跳进荆棘丛最密的地方,侥幸把身子藏起来了。

那乡绅一边把孩子身上的山鹑搜出来,一边口口声声地咒骂说,一定要狠狠地报复,并且发誓非告诉沃尔斯华绥先生不可。他这么说就这么办,径直骑着马到沃尔斯华绥先生家,气势汹汹,言辞尖刻,说他的庄园受到了侵害,听起来好像是有人破门而入,抢走了他最贵重的家具。他还说,这孩子还有个同伙,但他没有抓到,因为他差不多同时听见两声枪响。他又说:“我们只搜出这一只山鹑,天知道他们究竟还干了什么坏事!”

汤姆一回到家里,马上被叫到沃尔斯华绥先生面前。他承认的确有这么回事,并把实情说了:那群山鹑原来是从沃尔斯华绥先生的庄园里飞过去的。事实也确实如此。

沃尔斯华绥先生紧接着就问琼斯,那个跟他在一起的人究竟是谁。他告诉琼斯说,那位乡绅和两个用人已经证明当时听到两声枪响,他一定要查出那个人,否则绝不罢休。但是汤姆一口咬定当时只有他一个人。不过,说实话,他一开始也稍微踌躇了一下,如果乡绅和那两个用人的证词还需要一点旁证的话,汤姆这一踌躇就足以使沃尔斯华绥先生认定在琼斯身边还有一个人。

既然猎场看守有嫌疑,沃尔斯华绥先生就把他传来了。他受到同样的盘问,但是汤姆已经答应过他要独自承担责任,他早已胸有成竹,坚决否认曾经跟小少爷一起过,而且还说整个下午他压根儿没有见过琼斯。

沃尔斯华绥先生脸上带着平时少有的怒容,朝汤姆转过身来,命令他老实交代出那个伙伴,并且一再说,他非把那个人追查出来不可。可是孩子仍然坚持不说。沃尔斯华绥先生非常生气地把他打发走,要他回去好好考虑考虑,明天早晨会有另外的人来审问他,并且是用另一种方式。

那天晚上,可怜的琼斯心情很不好受,再加上他日常的伙伴卜利非少爷跟他母亲出门做客去了,使他更加难过。他害怕的倒不是第二天将要受的惩罚,他最怕的是自己坚持不住,被迫把猎场看守供出来。他明白,那样一来,猎场看守就得彻底完蛋。

那天晚上,猎场看守也不好过。他跟那个小伙子有同样的顾虑。他最关心的倒不是那孩子将会受皮肉之苦,他更担心琼斯能不能坚守信义。

第二天早晨,汤姆去见神情严肃的牧师斯威康先生,沃尔斯华绥先生把两个孩子的教育都委托给他了。这位塾师把沃尔斯华绥先生头天晚上问过汤姆的问题照样问了一遍,汤姆也照头天回答的那样回答了一遍,结果挨了一顿狠毒的鞭笞,其凶狠程度与某些国家对嫌疑犯逼供时用的酷刑不相上下。

汤姆拼死咬牙忍受,绝不改口。虽然他的老师每抽一鞭子就问一声招不招供,但他打定主意,宁可被抽得皮开肉绽,也不能违背诺言,出卖朋友。

猎场看守这时可以放宽心了。可是沃尔斯华绥先生看到汤姆被打得这么惨,却心疼起来。斯威康先生却因为从孩子口里逼不出他所希望的口供来,怒从心头起,用刑不免过重,远远超出了沃尔斯华绥先生的本意。此外,这位善人也开始怀疑那位乡绅是不是搞错了。在乡绅情急愤怒之下,这是很有可能的。至于两个用人肯定他们主人的话,沃尔斯华绥先生原本就不怎么重视。待人残酷和冤枉好人,是沃尔斯华绥先生良心上一刻也不能容忍的两件事。因此,他把汤姆叫到跟前来,先用温和而友善的语言训诫了一番,然后说道:“我的好孩子,我怀疑我使你受委屈了,让你受这么严厉的惩罚,我心里很过意不去。”最后他送给汤姆一匹小马作为补偿,并且把刚才说的为这件事难过的话,又说了一遍。

此时,汤姆脸上显出愧疚的神色。这是无论多么严厉的责罚都做不到的。对他来说,斯威康先生的鞭子比沃尔斯华绥先生的仁慈要容易忍受得多。这当儿,他泪如泉涌,跪倒在地,大声叫道:“啊,先生,您对我太好了,真的太好了,我实在不配领受!”说到激动处,差一点就要把实情讲出来。幸亏那个猎场看守曾经私下暗示过他,如果他说了实话,那个可怜的家伙会有什么下场。想到这一点,汤姆又沉默不语了。

斯威康先生竭力劝沃尔斯华绥先生不要可怜和同情这孩子,不能给他任何仁慈的表示。他说:“这孩子怎么也不肯说实话。”他的口气里透出一种意思,要是再抽汤姆一顿鞭子的话,大概准能把真实情况查出来。

但是沃尔斯华绥先生断然拒绝再使用这个办法。他说,即便孩子撒了谎,他为了撒谎也受了足够的惩罚;更何况他撒谎至多不过是因为他对信义的理解不适当罢了。

“信义!”斯威康先生愤愤不平地嚷道,“这不过是顽固和执拗!难道信义会叫人去撒谎吗?难道信义能离开宗教而单独存在吗?”

他这番话是在刚吃完午饭时说的,其时坐在饭桌前的除了沃尔斯华绥先生和斯威康先生,还有一位先生也参加了这场争论。我们在继续往下叙述之前,先把这位先生的情况向读者简单介绍一下。

注释:

[1] 班尼教是印度婆罗门教的一个支派。

[2] 引自贺拉斯的诗体《书简》第1卷第2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