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如何获得运动技能
第一节 运动技能概论
一、运动技能的定义
什么是运动技能?不同的心理学家有不同的定义。例如,克伦巴赫(J. Cronbach, 1977)认为:“最好是把技能定义为习得的,能相当精确执行且对其组成的动作很少或不需要有意识地注意的一种操作。”伍尔福克等则把运动技能定义为“完成动作所需要的一系列身体运动的知识和进行那些运动的能力”。加涅认为,“运动技能是协调运动的能力”“运动技能实际上有两个成分:一是描述如何进行运动的规则;二是因练习与反馈而逐渐变得精确和连贯的实际肌肉运动”。
尽管运动技能的定义不尽相同,但一般认为,运动技能是一种习得的能力,而不认为眨眼之类的随意动作是一种运动技能。概而言之,运动技能又称“动作技能”,指人体运动中掌握和有效地完成专门动作的一种能力。运动技能包含有动作成分,但并不是说动作就是运动技能。动作是人体的一种空间造型以及驱动这种空间造型的内部冲动。只有当人们利用一组动作去完成一项具体任务或解决一个问题时,如利用一组身体动作去表现情感(艺术体操),人们这时的活动能力才被称为运动技能,也就是说运动技能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能力。因此,我们认为,运动技能是人类一种习得的能力,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地利用身体动作去完成一项任务的能力。个体越是经济、有效、合理地利用身体动作完成任务,其运动技能的水平就越高,其能力就越强。
二、运动技能的分类
按不同的标准,可以把运动技能分成很多类型。在运动技能学习领域中,通常把运动技能分成两大类,即连续的运动技能与不连续的运动技能(见图4-1)。
图4-1 运动技能的分类
连续的运动技能一般是较多受外部情境制约的、需要根据外部情境中的信息不断调整操作者与外部关系的动作技能,如篮球跑篮、乒乓球的步法、武术的套路等。不连续的运动技能一般是自我调节的,较少受外部情境控制,如射击静止的目标等。
由于两类运动技能控制的性质不同,完成任务所需的能力和策略也不同,比如赛车运动员和举重运动员完成任务的策略就不相同。事实上,有些人偏向于完成连续性运动任务,而有些人则更喜欢完成不连续的运动任务。
三、运动技能的构成成分及其理论
一般认为,运动技能一般包括三个成分:
(1)动作或动作组。前面我们提到动作是指人体在空中的造型(可观察)和驱动这一造型的内部冲动(不可观察)。动作就其难易程度又可以分为反射动作、基本—基础动作、技巧动作。
基本—基础动作是由一系列的反射动作组成的,跑、跳、滚、抓等动作都是基本—基础动作,每一个基本—基础动作显然都是一组反射动作的组合。
技巧动作又是由一系列的基本—基础动作组合而成的。基本—基础动作大都是比较普通的动作,但技巧动作带有较明显的专业性或行业性。比如踢足球与打篮球,其技巧动作是不一样的。每一专业或行业所特有的技巧动作群组成了该专业或行业的动作语汇。
就动作本身而言,反射动作是成熟发展起来的,主要受遗传的影响,而非学习的结果;基本—基础动作也主要是内部发展与成熟的结果,但训练能使之精确、熟练;技巧动作则主要是习得的,专业或行业的动作语汇是教学的重要目标。
(2)知觉能力。在完成动作任务时,知觉的参与是必需的、重要的。知觉的部分缺失往往会造成不能完成某些运动技能,因此,知觉是运动技能的组成部分之一。知觉能力包括动觉、听觉、视觉、触觉辨别的能力,其中手眼协调、手脚协调、身体平衡对完成任务有重要意义。某些运动项目的技巧动作有特殊的知觉要求,如对乒乓球运动员的视觉辨别距离有较高要求。知觉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发现并有效利用反应所需的线索。知觉测验往往作为专业能力测验的一项重要内容。
(3)体能。有些动作任务的完成需要一定的体能,体能也是运动技能的组成部分之一。体能主要包括速度、耐力、力量、韧性、敏捷性等。
哈罗在她的分类中没有强调动作技能中的认知成分,事实上,认知成分也是运动技能的组成部分之一。心理学家费茨调查了40名教练和体育教师。尽管这些人教授与训练的运动项目范围很广,但他们一致鉴别出四种运动技能的成分:认知成分、知觉能力、协调能力、冷静与放松的个性品质。
作为学习领域之一的运动技能领域,也有难易之别。一般而言,复杂的学习是以简单的学习为先决条件的。运动技能由简至繁构成了学习的层级。
问题解决指用一定的策略、技巧动作、知觉能力、体能去解决一个动作问题。动作任务的解决往往是以各种简单学习为前提的。学习者是否具有相当的策略水平,他的动作语汇是否足够丰富,是否能正确辨别线索,是否有完成任务所需的敏捷性和力量等,这些都将影响其解决问题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动作语汇的获得这一学习层次相当于智慧技能中所述的“概念的获得”。与每一门学科都是一系列概念体系相似,每一专业或行业都有其一整套技巧动作群,也就是动作语汇。每一个技巧动作又都是由一连串的基本—基础动作组成的,技巧动作是习得的。
辨别与连锁主要是指基本—基础动作与反射动作的联结。这一学习层次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因为它们的神经联系大都是先天的,从内部发展起来的。对于专业训练来说,这一层次的学习主要是使基本—基础动作获得“意义”,也就是说,对本专业,该动作有何作用,在什么时候驱动这些动作。运动技能学习中也包含有创造性,比如用新颖、独特的方式来解决一个动作问题。
在体育学习中,运动技能的学习往往是与认知学习交织在一起的。例如,在武术课上运动技能的学习。尽管运动技能中包含了认知成分,但它有不同于一般智慧技能的特点。体育教师不仅要知道学生的文化知识和智慧技能的获得过程,也要懂得运动技能形成的过程与特点,这样才能有效地指导学生的运动技能学习。
四、关于运动技能学习的理论
像其他领域的学习一样,人们对运动技能的学习也提出了多种解释。在众多的解释中,可分为强调行为与强调认知两种基本不同的观点。
(一)习惯论
这种观点根源于行为主义强化概念。行为主义者认为,机体的行为被其行为后果加强。机体的某些活动产生积极的后果,行为受到强化,逐步巩固下来,以后成为它的全部行为储备中的一部分。这些活动便获得了习惯强度。以后,只要呈现适当的环境刺激,活动便会可靠地出现。这种理论把复杂的运动技能看成是一系列刺激与反应的联结的形成。
(二)认知的解释
20世纪60年代以后,许多心理学家偏向于用认知的理论来解释动作技能的学习。如加拿大心理学家亚当斯就用闭环系统理论解释动作技能的学习,辛格则用信息加工理论来解释动作技能的学习。这些心理学家在承认动作本身是一系列刺激—反应联结的同时,认为动作技能的学习必须有认知的参与。理由如下:
(1)学习者被置于一定的任务情景中,首先要理解任务,并预期和假设解决问题所需的反应和动作形式,形成目标意象和目标期望。
(2)学习者要比较先前的经验与目前的任务,辨别两者的相似之处。
(3)回忆过去学习过的、与眼前任务相关的动作行为,如回想有关的线索与反应之间的联结,回忆有关的动作程序,并有效地将这些信息提取出来。
(4)根据刺激情景来理解自己所需要进行的活动的实质,理解情景的要求,以及决策时所需考虑的外部因素。
(5)识别和选择最相关的线索来进行反应,排除无关或干扰线索。
(6)利用认知控制情绪,建立起动作所需的适当的情绪状态。
(7)预期自己的作业水平,形成切实可行的、明确的目标期望。
(8)做出正确的动作反应的决策,即对动作反应的形式和参数,如高度、速度和方向等进行决策。
(9)根据作业反馈情况来调节自己的行为方式,分析性行为、自适应行为、问题解决性行为交叉使用。
(10)根据作业反馈情况不断调节情绪状态。
(11)对正在进行的行为进行评价,以监控、调节作业情况,对作业的结果进行评价,以便为后继学习提供经验。
(12)作业完成后,学习者还要对影响作业结果的因素,如能力、任务的难度,以及某些偶然因素进行归因分析。
认知心理学家偏向于把运动技能的学习看作是一个先形成目标,然后激起一定的认知策略、认知过程,最后再驱动一连串的动作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