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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让和分享:作为一种经济制度的道德原则

让作为一种分享原则,也体现在国家层面经济政策的制定和财富分配方案上。孔子不断地告诫统治者,合理分配财富对获得民众支持十分重要,所以他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论语·季氏》)。意思是说,对于治国和治家的人来说,财富少并不重要,关键是要让大家能以合理的比例分享。

这种分享的原则,还被孔子以后的儒家学者反复强调。孟子在与梁惠王的对话中,就提出了一个“与民同乐”的观点。在孟子看来,如果国君不独占财富,让百姓安居乐业,那么老百姓并不会简单地否定国君从事的音乐或打猎活动,甚至会从国君的活动中判断其健康状况,并祝愿他快乐。所以,统治者并不是不能享受快乐,而是要与百姓分享他的快乐。

孔子思想的另一个重要的继承者荀子,特别提出了“分”的思想,他认为每个人都会产生对财富和享受的追求,如果这样的追求得不到节制的话,社会上就会引发争乱。他对于“礼”的起源的讨论,体现了一种分配正义的原则:“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论》)

在孟子看来,礼的最大作用就是确定“度量分界”。虽然在荀子这里,“分”有社会地位的含义,但更重要的意义在于确定一定的分配原则让所有的人得以分享社会财富,这是礼制社会稳定持续的基础。

在这样的分享精神下,儒家和法家在经济政策上产生了分歧:国家是否应该通过积聚财富而建立一个强大的政府,进而建立强大的军队和进行大规模的公共建设。儒家比较倾向一种放任主义的经济政策,即不主张政府过多地干预民众的经济活动。孔子在回答他的学生关于政府应如何对待经济活动时简单而明确,即“惠而不费”,对此,孔子的解释是:“因民之利而利之”,即根据老百姓自己觉得有利的方式来保护和支持,这样既能让百姓获得利益,政府又不用做太多的事。《大学》中说道:“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认为政治的核心是道德,如果政府热衷于聚敛财富,那么老百姓就会弃之而去。如果政府愿意与百姓分享财富,那么民众就会聚集在其周围。

公元前300年前后,秦、齐等国等都因改革税收制度增强了国力,从而使持积极干预政策的法家思想家获得当权者的欢迎,但儒家学者依然没有改变基本立场,反对政府对于财富的独占,主张减轻对百姓的赋税和劳役,反对与民争利是儒家的一贯立场。尽管秦国在战国争霸中因为积极的财政政策而获得了成功,但是秦朝迅速灭亡的历史,让儒家学者认为通过对百姓的掠夺而获得的政权是不能持续的。因此,他们对法家的批评就是“聚敛”,这是分享的反面。虽然儒家的分享理念更接近于亚里士多德的“按比例的平等”,即并不是绝对的平均主义,但在汉朝的儒家那里,分享已经被看成是“天理”,如果转换成现在的语言,就是“自然的法则”。汉代著名的哲学家董仲舒则说:“故已有大者,不得有小者,天数也。夫已有大者,又兼小者,天不能足之,况人乎!故明圣者象天所为,为制度,使诸有大奉禄,亦皆不得兼小利、与民争利业,乃天理也。”(《春秋繁露·度制》)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如果已经占有很多的人,再将其余部分都尽数占有的话,其他人的需求自然就得不到满足。因此政府不能与百姓争利,而应该与百姓分享自然界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