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方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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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狗儿的死》

1922年4月,方志敏在《新江西》第一卷第三号发表了白话小说《狗儿的死》。

那是方志敏在弋阳烈桥搭学期间,班里有个同学叫狗儿,是漆工镇一个放高利贷而发财的大财主的儿子。

狗儿原本很聪明,每天能认得许多生字,还能写对子,这本来是件好事,可是没想到就是这么一个惹人喜爱的孩子,到后来却变成了一个仗势欺人、嗜毒如命、最终沦为小偷的恶棍。

狗儿曾得意扬扬地告诉方志敏:“在家里,服侍我的佣人很多,他们都叫我少爷,有时候,我还会打佣人,但谁也不敢哼出半点声响。”

因为母亲的溺爱,狗儿经常旷课,每天都很晚起来,他父亲有时也骂他,但他母亲总是包庇他、袒护他,为他辩解,久而久之,狗儿变成了一个十足的恶棍。方志敏对狗儿的变化很是失望,对其行径是既气愤又同情,在不能劝阻的情况下,二人的关系渐渐疏远了。

这段时间,方志敏经历了外婆在帮地主洗衣服时失足跌入冰冷的溪流中被淹死,舅舅帮地主抬轿时摔死,姑母因饥饿冻死等一连串的家庭悲剧。方志敏想起亲人及家乡穷人们凄苦生活,直问自己:“富人为什么总是那么富,穷人为什么总是那么穷?”

后来,方志敏因闹学潮被南昌甲工学校开除回家,在家的习惯,便是清早到村庄水口林读书、锻炼身体。一天,偶遇“聋子伯伯”,得知和他小时候一起读书的狗儿死了。

“聋子伯伯”认为狗儿的死是他自作自受。原来,中华民国成立后,省城开办了陆军学堂,狗儿的父亲想富贵双全,就派了十几个佣人护送狗儿去读书。但刚过了半年,狗儿的父母死了,骨瘦如柴的狗儿回来发丧,村里人才明白那半年,连嫖带赌吸鸦片烟,万贯家财耗费精光,他也沦为偷鸡摸狗的小偷。

方志敏嗟叹着,认为狗儿也是个不幸者,他是不幸生在豪富人家!

方志敏对这一社会现象作了细致地分析和描写,从一个侧面揭露了封建剥削制度的罪恶,最后对工农大众被剥削而赤贫这一不合理的社会现象,表示了十分的不满,提出了“如何使大富者小康,赤贫者不贫”这样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