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免费读全文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四条 资质出借方与借用方的连带赔偿责任
【
条文内容
】
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本周热推:
公司导航:从创业到企业传承的法律指引
“七五”普法学习问答
公安交通执法基本技能实训
环境侵权受害者司法保护
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