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理论与广东三祖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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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艺术理念、分类及历史原理

康德为我们做了“个人嗜好”与“审美判断”(或者说审美意向)的区别,他说:“当人称这对象为美时,他又相信他自己会获得普遍赞同并且对每个人提出同意的要求;与此相反,每个人的感觉却只靠这位欣赏者和他的快感来决定了。”[7]打一个通俗的比方,一个四川人不会因为上海人不吃辣,而认为他们口味有问题。上海人也不必与四川人争论“辣与甜”的是非,而甘愿承认各自有权保持自己的“嗜好”,而审美判断,比如说欣赏一件艺术品,却要求他人赞同,对于他人的不同意见,有权斥之为鉴赏力不够,并且相信,经过学习与艺术修养的提高是能达到共同一致的意见的。也就是说,我们之所以要为鉴赏发生争论,而不是像前面的“嗜好”那样各任其好,仿佛“美”是一种客观的性质。即“美”不同于每个人的感官“嗜好”,它要求的是一种普遍有效性。“嗜好”是生存意志的感性(包括各种动物不同的感性反应),是完全主观性的东西。审美虽然也要求落实到主观上面,但审美是自由意志的观照,自由意志依赖于有普遍意义的观念形式,即依赖于一定的范畴直观。观念形式之作为观念形式就是主体间的客观意识。

如果审美在现象学的意义上被称为审美意向,要对此种意向做出根本解释,就必须召回某种形而上学的概念。上文对于意志——生存意志和自由意志的不同本质属性的基本划分,为审美意向和审美判断提供了先验基础。虽然如此,对于审美研究,仍然可借鉴胡塞尔的一些现象学方法,我们暂且可以搁置一切个人具体的审美体验,而在一般的审美体验可能性的形式条件的意义上来宏观地论述审美理念、分类和历史过程。

一 自由意志的意识形式的辩证发展为艺术发展史理论提供逻辑基础

黑格尔继承了康德美学观点——审美具有客观性又需要联系到主观性上面的思想,提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8]这个命题。与此相应,黑格尔把艺术发展分为三个时期:象征时期、古典时期和浪漫时期。相对应这三个时期,艺术被分为象征艺术的建筑,古典艺术的雕塑和浪漫艺术的绘画、音乐和诗艺。黑格尔着重讨论了诗艺。对黑格尔的艺术分类做全面的批判,并非本书目的,这里要说明的是,不论黑格尔对艺术三时期的划分看起来在逻辑上如何正确,却简单地不符合艺术的历史发展事实,如他所说的浪漫艺术时期即基督教艺术时期,恰恰是建筑艺术发展的高峰时期,而纯粹的绘画、音乐及文学还远没有成熟的时期。“尽管他追溯了从史诗到抒情诗,再到综合性的悲剧,以及从象征主义到古典主义,再到浪漫主义这种由三个阶段构成的复杂体系,但他的《讲演录》仍然主要是一部诗学的美学,并没有达到他理论提出的要求,同历史成功地结合起来。黑格尔的弟子企图将他的理论体系应用到文学史中,但多数只是勉强地将现实的复杂性纳入黑格尔的公式之中,其结果,不过是成功地使他的方法蒙受耻辱而已。”[9]我们经常遇见的另一种通常的分类结果是所谓的时间艺术、空间艺术和综合艺术。这种分类表面上界线清晰,实质是没有内在逻辑历史内容的表面现象的分类。本书提出艺术审美是自由意志自身观照的精神愉悦这一命题。自由意志的意识形式的辩证发展为艺术发展史理论提供逻辑基础,本书的艺术分类严格要求逻辑与历史的统一。依据自由意志的意识形式由知性形式向理性形式发展的一般历史规律,艺术可以划分为主观艺术、观念艺术和客观艺术三大类,而艺术发展的历史也依次经历了这样三个发展阶段。

二 主观艺术发展的历史逻辑及其理念

主观艺术是由知性诸形式——时间、空间、想象力所形成的艺术。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知性形式“时间、空间、想象力”的概念,但没有在先验的基础上把它们逻辑地联系起来。辩证逻辑的基本原则是:我们知道“A”,也就知道什么是非“A”。知性三形式的逻辑顺序是:生存意志的生死观念自在地包含着先验的时间观念,自由意志开始了时间的现实性。时间设定了它的对立面,同时即设定了空间。时间、空间是感性的第一对形式范畴,此两者辩证地相互规定,是逻辑上的关联体。康德称时间、空间是先验的感性形式,即是说时间、空间是形成感性的先验的形式条件。感性无知性形式则盲,知性形式无感性则空。形式作为自由意志的本质,就是把生存意志的感性内容能在主体中展开的维度。自由意志有时、空观念本身就设定了时、空观念的否定,这就是想象力。我们说,艺术审美是自由意志的自身观照,因此自由意志诸形式的先验逻辑的次序,也必然成为依于诸形式而发生的艺术各形态的进化顺序。知性是直接和主体的生存意志相关联的,虽然艺术审美并非直接以主体的生存意志观照于对象,但知性于生存意志的本然联系而产生的各种情绪,使得由依于知性诸形式而形成的主观艺术具有直接抒情的性质。由此而形成的三种艺术类型——音乐(时间)、绘画(空间)、抒情诗(想象力)是最基本的艺术形态,是所有其他艺术形态的基础。主观艺术诸形态的共同点就是对主体的直接性和抒情性,它们为所有的艺术形态提供了艺术作品成之为优美的三个要素:节奏(时间)、韵律(时间与空间)与意境(想象力)。这三种艺术的起源伴随了人类早期文明的起源和发展,在人类历史上也是依次最早相继出现的艺术。

(一)音乐

时间是自我与自身的关系,或如康德所说“是对自我的情感”(《纯粹理性批判》)。法国现象学美学家米·杜夫海纳说“它是走出自我又返回自我的一种纯粹运动,通过这个运动形成一种内在性:一种活动产生了这种活动不与瞬时思想中的自我,即非为自身存在而存在的自我,完全符合一致。它构成一个‘我’,即一种内部距离,在这个距离中,自我不同于自身,以便把自身作为自身确定下来”[10]。时间性是诸多境界在自我中之统一,也就是永远返回自我。没有这种返回,那就只有瞬时的分裂。时间并非钟表的刻度,而是人的深度的一个方向,它是人之生命的内在性和康德所谓的生命的内部目的性,是充满内部运动活力的精神。时间作为主体的感性表达形式的就是内在的音乐,是一首生命之歌。

(二)绘画

如果说时间是内部意义的形式,因而是主体性的根本;那么,空间是外在性的根本。海德格尔有句名言,只要“此在”时间化,就有一个世界。也许把“时间化”改为“空间化”这句话就表达了更多的真理。海德格尔语言中的“此在”应是这样一种内在之光,当这种光反照于客体时照亮了一个世界。此在,开辟了一个空间,主体与客体因而获得了一种外在距离。在梅洛·庞蒂看来,空间之所以先于任何构成活动,它之所以是已经构成的,那是因为它表明“和比思维更古老的世界的一种沟通”,表明我们肉体的存在这个事实,即我们在世界上的成形。因为有了空间,躯体通过自身向诸物开放并流溢到诸物之中,从而与诸物体持一种基本关系。所以我们可以说,主体就在没有达到体现之前,它在与客体的对立中,在转向一种主体所不是的东西中,在准备接受这种东西中构成自身。空间(同时)作为时间(绵延)的否定,是主体的内在性展开为外在性。这种展开的返回,在展开和返回的交互中,空间(对象)融化为自我的情感方式,本身就成了一幅画。

(三)抒情诗

在主体的逻辑展开中,时间性和空间性是存在于主体中的相续关系,这就确立了在现象中时间与空间在客体上的关联性。我们正是用时间来定义空间,用空间来定义时间。而对这个确立的时空统一体的否定,即是想象力。想象只有已经能够进行综合因而已是精神时,才成为有意义的情感想象,这正如目光也只有在进行统一时才是目光。时间、空间、想象力作为主体的形式,它们总是展现于主体的多样性又回到主体的统一性的东西。想象在确立的经验时空中随意浏览又并不沉沦于具体的经验中,在这种有生命力的活跃想象中,我们自由地呈现自己为对象,又把这种对象自如地转变成自己的主观精神,想象力也就转变成为了诗。诗作为想象力的悟性观照,在时间和空间双重形式上结合了音乐与画面,但想象力又是时间空间的否定,因此诗的构思和它的内容,可以把纯然外在的自然对象排除在外,至少是相对于绘画的程度上。诗所特有的对象或题材不应是太阳、森林、山水风景或是人的外表形态,而是凭借想象力表达精神方向的兴趣。抒情诗纵然也诉诸感性的东西,也进行了生动的描绘;但抒情诗在这方面只是想象的,而不是客观现实的,甚至是不由客观现实引起的,其目的也只是为主体内在的精神活动而提供感性观照的质料。[11]由于抒情诗的主观抒情性,它也不同于观念艺术的史诗,抒情诗把它所掌握的一切都纳入一个单纯自主的整体里。抒情诗里凡是普遍性的东西并不表达为抽象的普遍性,也不是用理论证明和通过知性来领会各要素之间的联系,而是一种有生气的、现出形象的、由灵魂灌注的统一体;对于文化是一种构成性的,而不是已成为观念事实的东西。

三 观念艺术发展的历史逻辑及其理念

顾名思义,观念艺术就是由表现观念所形成的艺术。诚然,主观艺术与客观艺术也是由观念所形成的艺术;但主观艺术中的观念——时间、空间、想象力是以纯形式出现在艺术作品中的,它们为艺术作品提供必要的形成美的规则,是在感性质料——音调音色、线条色彩中表现出节奏、韵律和意境的知性平衡的无限的东西,是不涉及对个别具体事物的概念式的判断。按照康德的说法,美是不按照概念而是按照一个规则进行判断的机能,指的就是知解力所观照的对象纯形式美方面,而不是对象属于哪个概念。这种概念式的判断是普通知性的判断,而不是审美的知解力的判断。如果审美对象必须借助于概念,按康德的理论,就是一种附属美,也就是一般所谓的合目的性的美。比如一所房子,设计合理居住舒适,如果直接针对自己,这样就契合于自我的一个明确目的,这是一个实用判断。如果这所房子是其他人所有而和自己的居住并无关系,但我们还是因房子的设计合理和预想中的舒适居住生活,而对房子发生的一种审美情感,就是合目的性的美,即是康德所说的无目的性的合目的性。因对象实现了它的概念而引起的美,即是观念艺术美的本质。因此,此类艺术在对对象的美的判断中,夹杂了对对象善的判断;也就是说,此种艺术类型的“美”的价值夹杂着强烈的文化的“善”的属性,它们就是史诗、建筑与雕塑,宗教思想的表现是观念艺术的核心价值。

(一)史诗

在产生过史诗的民族,可以说,史诗是两大潮流的汇合,一大潮流是民族文化的潮流,这就是神话、道德箴言和宗教经典;另一大潮流是主观艺术的潮流,即音乐、绘画与抒情诗。史诗作为一种原始文化的整体,就是一个民族的“传奇故事”、“书”或“圣经”。每一个具有宗教倾向的民族都有这样的原始书,来表现全民族的原始精神。在这个意义上,史诗这种纪念碑就成了一个民族特有的意识基础。史诗既然首先以诗的形式表现一个民族的朴素意识,它在本质上就应属于这样一个中间时代——观念艺术时代的开端,一方面一个民族已从混沌状态中苏醒过来,主体精神已有能力去创造自己的世界;另一方面,凡是到后来(成熟的观念艺术时期)成为国家的宗教教条和社会伦理道德,在此时却还只是些很灵活流动的思想信仰。民族信仰和个人信仰正在整合,民族精神的意志和个人(诗人)的情感还未分裂。

(二)建筑

建筑被称为石头的史诗。史诗中神话传说性质的英雄人物所体现的朦胧民族道德观念,在建筑艺术中通过一个成体系的超验世界的设想——而固定为更清晰的物质的、永恒的象征性语言。建筑艺术的主人翁是神灵,建筑也正因为成为了神灵与人类文化活动的中介,而在中世纪成为了支配一切其他艺术形态以及其他一切文化形态的大艺术。神庙、教堂、宫殿和圣地正是用大写的象形文字固定下来的民族伦理道德观念和国家法律体系。

(三)雕塑

雕塑开始只是建筑艺术的一部分,随着神灵理念的逐渐清晰,雕塑艺术最后成为独立的作品。谢林说:“名副其实的雕塑艺术作品,仍是宇宙的形象,它将其空间包容于自身,没有外在于自身的空间。……雕塑艺术的理想是无限者凭借有限的感性形式得以完满呈现,绝对壮伟者,自在无限者,为有限者所包容,而且一目了然。”[12]雕塑艺术最适合的题材是英雄、圣徒的形象和神祇。因为这些形象所代表的不仅仅是个别的人物,而是民族的精神以及宇宙的普遍力量。如黑格尔指出,雕塑使精神直接安居在感性形象及其外在材料里,并且这两方面显得契合无间。

另外,建筑艺术作为主观艺术向客观艺术转换的居中环节,一方面强调知性形式——时间、空间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开始表现理性因果关系的物质性的初级范畴——机械作用即重量与支撑之间的斗争——化学作用即古老遗址的熵的美学,以及园艺的有机生命形式。雕塑则利用物质性来直接表现因果关系的高级形态——生命运动与精神。

四 客观艺术发展的历史逻辑及其理念

客观艺术是由自由意志的理性诸范畴所形成的艺术形态。理性和知性的统一是建立在两个不同的层次上面。想象力既是知性的最后一个形式范畴,又是理性连接知性的桥梁。理性,并不直接而是通过想象力作用到知性现象上面,所以前理性的原始思维经常建立一些事物间想象的联系,而非客观的联系。客观艺术作为建立在知性之上的理性观照的艺术,所要表现的是脱离主体情感的直接抒发,而对于客观世界的一种反思性的情感观照。此类艺术包括戏剧、小说、超现实文学。运用因果诸范畴本身的象征、对应或错位来传达客体所普遍具有的情感意义,主观的抒情由主观诸艺术形式的直接性转为间接性,所描绘的是比主体抒情更加广阔的社会生活,在人类历史上是出现在相当晚的时期上。

客观艺术,即我们一般所说的叙事文学,表面上甚至比观念艺术更离不开概念,因为其创作的媒介就是文字概念;但是,客观艺术是把概念作为表现手段,而非表现的目的。客观艺术应脱离对对象直接的善恶判断,而是专注于对对象(人物)的实体性的刻画描写;否则,就成了说教式的散文,或者沦为不成熟的客观文学艺术,而重新回到史诗的意味当中。诚然,在客观艺术中作者总会不经意地流露出某种道德伦理倾向,但这已无关对作品的审美。而对于观念艺术的史诗来说则不一样,作品必然是对民族英雄的正面赞赏,而且民族精神观念必然在作品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而直接成为审美的对象,成为了表现某种民族自豪感的东西,通过广泛流传,而成为构成民族文化实体性的东西,是努力和正要形成某种社会文化观念的东西。就这个意义上,观念艺术具有文化和艺术的双重性。而客观艺术却站在了相反的位置上,它的主旨不是要形成或维护某种文化,而是在某种民族文化中对人物命运的反思。所以客观艺术,往往带有某种现实批判性,相对于观念艺术对民族精神的关注,客观艺术则强调了对主体命运的关注,甚至因人物主体的悲惨命运而对文化提出某种质疑。对这两类艺术的扼要分析,我们就可以得出了艺术发展的必然逻辑顺序,观念艺术在前,客观艺术在后。在观念艺术时代,人是匍匐在神灵面前,而在客观艺术时代,艺术家却要站在神灵的高度来鸟瞰世态万象。而且也正由于艺术家唤醒和丰富了人的内在性,人之为人得到了充分的实现。

(一)戏剧

戏剧是第一种客观艺术,在艺术的发展史上,要晚于音乐、舞蹈、绘画、诗歌、建筑、雕塑——要晚于主观抒情艺术和观念艺术。也正因为晚于前述艺术,戏剧自诞生之日起便吸收了先于它产生的其他艺术的因素,成为表现手段最为丰富的综合艺术。戏剧通过这种综合的有机结合,其目的是调动其他艺术手段为戏剧表演服务。黑格尔认为:“在戏剧中,具体的心情总是发展成为动机或推动力,通过意志达到动作,达到内心理想的实现,这样,主体的心情就使自己成为外在的,就把自己对象化了。”[13]戏剧的本质特征是通过动作,包括语言、行为、心理活动来表现分裂了的精神实体即意志的运动——人物性格和他们的故事、冲突以及结局。这截然区别于观念艺术之表现主题在于统一着的精神。

戏剧作为第一种客观艺术,直接脱胎于观念艺术,那么它就自然还带有观念艺术的烙印。虽然民族精神的实体性的东西已不是戏剧所要表现的主题,但戏剧往往还要假借民族文化中的东西和民族的历史人物,其表演方式在主观抒情艺术的基础上,还须有史诗的叙述方式,建筑式的表演舞台与布景,雕塑般的人物造型。可以说戏剧表现的主题是雕塑表现出的民族精神的典型形象向小说所描写的广大分裂着的精神实体的过渡,其表现的特征也是介于雕塑的伫立不动和小说的无限细腻繁杂的运动之间。其表现媒介虽脱离于物质实体,这一点不同于同样是表现精神——因果范畴的最高形式——的雕塑,但戏剧还依赖于一定的感性形象,这可以说是(最起码从表面上看)和小说最大的不同。小说完全摆脱了感性形象,而是通过抽象的符号完全自由地进入精神领域的表现。

(二)小说

戏剧的实质是“激变”:我们可以称戏剧是一种激变的艺术,就像小说是一种渐变的艺术一样。阿契尔说出了戏剧和小说之间在表现风格上的最大区别。经过戏剧的过渡,客观艺术就进展到了它最纯粹的形态——小说。我们运用“纯粹”这一术语,是因为小说最全面实现了客观艺术的理念。小说扬弃了戏剧所有的对于外在感性的依赖,而完全诉诸通过语言文字概念所产生的移情作用。这就要求高度成熟的反省着的理性——对理性诸范畴直觉地把握;尤其是人的心理精神运动形式,艺术家必须是直觉心理方面的大师,对于人性和个别精神主体的塑造有超乎寻常的洞察力。小说作为实现了的客观艺术,其题材包括理性因果诸范畴所能涉及的所有领域。换言之,其所能表现的内容亦不仅是一般的带有必然性的观念的东西,而是包括一切偶然的客观现实的事物,包括变化无穷的形状和关系,人的日常动作和努力,自然需要和舒适与满足或悲惨生活的痛苦,家庭生活以及公民的社会活动。总之,客观世界里的无穷的错综复杂的变化都可以用作内容。换句话说,只要现实生活中有的,小说就可以表现。所谓小说,也可以称之为现实主义文学,其表现手段依赖于极端成熟的散文。

(三)超现实文学

现实主义文学表明了人的理性的极度发达,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家都是能够在理性因果诸范畴之间自由驰骋的大师。然而,在现实主义文学中,自我被分裂放逐到客观世界中去了,在他自身的对象化中被异化为外在的现实,与自我的先验理念形成张力和矛盾,也正因为这种张力和矛盾形成了现实主义的审美价值。但对于外在现实的批判本身只不过是自我的一个幻象。谢林曾在他的早期论文《哲学里关于“我”的概念》中把纯粹的现实主义定义为“非我存在的假定”。也就是印度古老观念的“摩耶之幕”。艺术发展作为自由意志内在观念的辩证发展,艺术作为自我实现的自由意志,其在逻辑上的必然性,作为一个艺术环节——超现实主义就要扬弃现实主义的片面性,回到有现代神话特点的主客一体的世界中。它所要表现的主题不再停留在所谓的“现实世界”,而是要同时表现那看不见的存在于主体中的超验世界。梦与现实相混淆,过去、现在和未来都交织错综在当下的自我意识中。同时,超现实文学,包括其他超现实主义艺术,蕴含了主观艺术、观念艺术和客观艺术的大的综合。

五 世界的艺术历史

依据自由意志诸形式的逻辑演进,以及艺术从个体的抒情、群体的文化建构到对文化的反思,我们得到了一般的世界艺术历史发展线索:从主观艺术开始,然后是观念艺术,最后是客观艺术。由此而依次出现的艺术形态是:①音乐;②绘画(平面造型艺术);③抒情诗;④史诗;⑤建筑;⑥雕塑;⑦戏剧;⑧小说;⑨超现实文学。而新一轮艺术的发展又将从主观艺术的音乐、绘画、诗歌开始。这里列出的艺术形态的历史时期的排列,是指某一种艺术形态出现和达到鼎盛的时间顺序。某一种艺术形态在产生和达到鼎盛之后,一方面扬弃自己而形成后一种新的艺术形态,另一方面又保留自己继续在后面的艺术形态的鼎盛时期存留,并有可能在新一轮的艺术发展中得到复兴。

以主观艺术为例:主观艺术在人类文明的进展中,经历了大约三个重要时期。我们所以用“大约”一词,是因为这三个时期是理论上的,而各民族文化的差异将导致各自的偏差。这三个时期就是:原始时期、观念时期、纯粹艺术时期。原始音乐、绘画与诗歌是和原始宗教紧密相连的,原始音乐舞蹈可以成为巫术的组成部分,原始绘画和图腾信仰经常是密不可分的统一体,原始诗歌很大一部分来自咒语。原始人类在知性的成长中(在艺术方面表现为知性诸艺术形态的发展),完成了原始文化的构成。

如果说原始音乐、绘画对于文化来说是构成性的,而在观念艺术时代,音乐、绘画则对于文化是维护性的。观念艺术时代占主导地位的是史诗、建筑、雕塑,建筑又在其中占据了核心地位。在观念艺术时代,音乐、绘画和诗歌变成了教堂中的宗教乐、圣像画和颂神诗。雨果在《巴黎圣母院》一书中精辟地描述了这种情形。音乐、绘画和抒情诗的真正黄金时代,是它们的纯粹艺术时代,我国可以从唐宋算起,魏晋南北朝是其萌芽;西方则从18世纪到19世纪的德国古典音乐开始,随后的印象派、后期印象派和各种表现主义画家开始了纯粹艺术性的绘画,现代绘画有向绘画的本质和原始回归的意味——放弃中世纪教堂观念故事画的主题性,也摈弃文艺复兴以来绘画强调准确三维透视幻象,而回到平面性、象征性和抒情性。现代绘画和现代音乐、诗歌一道,在西方19世纪至20世纪达到了空前的创造性繁荣。

在西方文明中,基督教战胜罗马的世俗文化,从早期的希伯来文明到基督教的中世纪,一直到文艺复兴以后的近现代文明,保持了人类历史文化进程最好的连续性与丰满性,其艺术发展过程也相应地依次出现了所有的艺术形态环节,这是人类艺术发展史上最完美的一条线索。希腊文明是西方不同于希伯来的另一大文明源头,其艺术的发展有着超常的特性;在其很早时代里,就从早期主观艺术迅速发展成熟了观念艺术,最后终结于戏剧,后传递到罗马被基督教文明所战胜和取代。印度文明和伊斯兰文明基本上终结于观念艺术,即主要以建筑艺术而告终。中国文明的情形的独特性在于,没有产生原生的宗教文化;因此作为与宗教文化密切相关的观念艺术,相对较不发达,中国没有史诗、建筑艺术未有占支配地位的时期,雕塑也是待到佛教的传入和发展而繁盛了一段时期。中国艺术的发展历程基本上是:经历了早期文明的主观艺术发展阶段后,到两汉的儒教文化的大力发展,此时艺术基本上是停滞的,再经历了魏晋南北朝活跃的过渡期,最后迎来了艺术全面繁荣的时代——先经历了唐、宋、元的主观艺术的发展繁荣,然后经历了元、明、清客观艺术的发展繁荣。其中,缺失了一般艺术发展的逻辑规律的观念艺术的时期。人类艺术的历史发展过程如表2—1、表2—2所示:

表2—1 西方艺术发展线索

表2—2 中国艺术发展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