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公共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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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景观公共艺术的涵义

公共艺术并非一种艺术样式,它可采用多种艺术形式来表现,雕塑和绘画两种形式最为普遍,此外的装置艺术、影像艺术、行为艺术、表演艺术也都可以作为公共艺术的表现形式。对公共艺术来说,公共价值观的表达完全重于形式本身。

景观公共艺术是公共艺术的一个组成部分,一般指公共空间中以景观样式出现的造型艺术作品,多表现在建筑、环境、雕塑、绘画、城市家具方面,属于空间环境艺术范畴。如前所述,景观公共艺术的概念更加倾向于公共艺术的狭义概念,其作用在于提升环境品质、营造生活情趣、实现人文关怀、塑造地域文脉。诸如场馆展览、音乐演出、迁移计划、行为艺术、商业文化展示等,则不在景观公共艺术的研究范围之内。景观公共艺术和城市环境设计关系密切,了解掌握景观公共艺术在景观环境设计中的作用和设计方法,能够使设计者在今后的设计实践中获益匪浅。比如说,城市雕塑在景观环境设计中常常出现,有些设计者也会把城市雕塑美其名曰为公共艺术,殊不知城雕和公共艺术的本质区别在于公共性。城市雕塑只是公共艺术众多的表现形式中的一种,即公共艺术仅仅是以城市雕塑的形式实现它的公共性,因此具备了公共性的城市雕塑,我们可以称它为公共艺术。反之,缺失公共性的城市雕塑也就仅仅作为公共环境里的艺术品而存在,失去了公共艺术的本质意义。了解了这些,设计者就会本着公共艺术的内涵和表现形式去设计更具意义和价值的雕塑,而不仅仅就是一件雕塑作品那么简单,见图2-1~图2-4所示。

图2-1 步行街景观公共艺术图(杭州河坊街)

图2-2 广场景观公共艺术(大连星海广场)

图2-3 商业区景观公共艺术(沈阳万象城)

图2-4 公园景观公共艺术(山西)

我们往往把公共艺术在空间中的实施这一工作称之为“设计”而不是“创作”。这是因为创作意指创造、创新,需要创作者具备综合的艺术创造能力。比起创作,设计则是一个相对综合、复杂的思维行为活动。它是通过预先的设想、计划、规划,把头脑中形成的意象图景,最终以视觉的形式(二维或三维的再现)传达出来的行为过程。对景观公共艺术的研究和实施脱离不了城市环境和人的存在,这涉及诸多和环境艺术实践有关的要素。设计师首先要对这些设计要素有目标和计划的进行排列、解析、调整、归纳、提炼,以此完成设计过程,之后才是创作阶段。所以对景观公共艺术实践而言,设计是十分重要的环节。

在我国,景观公共艺术设计是极具魅力和潜力的新生事物。其核心学科由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规划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业产品设计,绘画、雕塑等5门分属于建筑学、艺术学、机械学一类学科下的二级学科组成。这些学科与城市管理学、生态环境学、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美学、人类工程学和传播学具有直接的密切作用。可见,景观公共艺术设计是一个包含众多学科知识在内,具有综合现代设计手法的设计行为。它所涵盖的知识内容既系统又丰富,在知识体系上和建筑学、艺术学、机械学等学科形成诸多交汇点,具有极大的研究空间和价值。

目前,我国对景观公共艺术设计的研究尚处于探讨摸索阶段,对该设计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下两方面。

其一,基于自身专业特长的研究。世界各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对城市形象塑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现代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城市环境组成部分的景观公共艺术,自然成为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如何解决城市建设过程中不断出现一系列与公共艺术相关的具体问题,这就对环境艺术学科提出了认识研究的现实要求。这个具有巨大实践效益的课题也由此吸引了众多城市规划设计、建筑学以及都市空间研究等方面的研究者。

其二,基于传统艺术发展亟须突破瓶颈的研究。许多研究者认为现代主义艺术“艺术自律”的纯艺术观念或奉行“为艺术而艺术”的做法已经导致现代主义艺术演变成形式主义,其发展已经走入死角。现代主义艺术发展至今,在其艺术原则范围内的任何形式都已被艺术家们尝试并推展至极,因而现代主义艺术自身已经不再具有产生任何新形式的内在动力和创新可能。当代艺术家为超越传统的桎梏,逐渐倾向于借助新的形式手段,即公共艺术来达到预期的艺术效果,将它视为具有颠覆性意义的后现代主义现象之一。而艺术评论家则更是极力倡导这种新艺术形式并大力地批判过去的艺术传统,以期寻求艺术创作上的突破口,寄予理想的艺术价值诉求。

对如何提升城市环境艺术品质,建立城市人文与场域精神,打造地域文化和城市形象,保护传承历史文化,这些都是设计师在方案设计时必须考虑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