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02 TD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中国标准助力电信大国变强国
2002年10月30日,由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华立集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成立的TD产业联盟,无论是推动TD-SCDMA的技术完善与商业化,还是促进TD-LTE的开发与商业应用,都在打破电信业中欧洲和美国标准的长期垄断、建立电信业的中国技术标准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为推动我国从电信大国向电信强国跃升做出了贡献。
一、为确立新的电信产业技术标准而组建联盟
TD产业联盟的建立,直接源于我国在3G时代建立一个新的产业技术标准的诉求。纵观中国通信发展史,我国的通信技术在第一代和第二代通信技术时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我国移动通信用了不到10年时间走完了固定电话110年的发展历程。由于国家没有自己的技术标准,所以选择了以市场换技术的思路,结果市场丢了,技术并没有换回来,反而付出了极其巨大的经济代价。据估计,我国的第一代模拟移动通信系统发展了600多万用户,当时从基站、交换机到手机全是从国外购买,至少有2500亿元流进了外国人的腰包。到了第二代数字移动通信发展阶段,我国在庞大的GSM设备市场中仅仅获取了5%的微薄份额,又有将近5000亿元流到了国外。在此大背景下,政府及部分电信企业希望能够集合国内外各方的力量,共同推进TD-SCDMA这一技术标准的产业化和商业化,以使我国彻底摆脱对国外移动通信技术的依赖,提升我国电信业的国际竞争力。
更进一步看,TD技术的进步需要电信设备整个产业链的发展。通过带动相关产业的升级,可以形成一个庞大的产业群和生产生态系统,这不仅能推动电信设备及相关领域的技术自主创新,带动国家科技进步,而且能拉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另外,发展TD技术是国家信息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移动通信关乎到国家安全,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都有着较大的影响。移动通信产业已经不局限在经济和产业层面,而是上升到国家信息化与安全战略的高度。
在此背景下,1998年5月,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现为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代表中国向ITU(国际电信联盟)提交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通信技术标准候选方案——TD-SCDMA。2000年5月,ITU正式确认:TD-SCDMA成为继WCDMA和cdma2000之后的又一个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标准。然而,与WCDMA和cdma2000相比,TD-SCDMA无论是资金投入,还是技术成熟度、产业化程度都十分薄弱,发展环境也可谓是四面楚歌。大唐电信很快就在推进TD-SCDMA的过程中意识到,仅靠一家企业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不仅需要多家企业的同心协力,也需要国家的支持。大唐电信及政府部委很快达成共识,要建立一个组织,吸引产业内众多企业参与,作为推动TD-SCDMA发展的产业技术平台,集中资源解决关键技术和知识产权共享问题。
2002年10月30日,大唐电信、普天(东信的母公司)、中国电子、中兴通讯、华为、南方高科、华立、联想八家企业共同签署了《TD产业联盟发起人协议》和《TD产业联盟专利许可协议》,通过了《TD产业联盟章程》,这标志着TD-SCDMA产业联盟的正式成立。
在其后的数十年间,TD产业联盟先是致力于TD-SCDMA技术标准的产业化和商业化,之后在迈向4G时代又专项致力于TD-LTE技术标准的产业化和商业化。2014年12月4日,工信部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颁发了TD-LTE运营牌照,标志着TD-LTE正式步入商业化应用和推广时代。到2015年第一季度,全球TD-LTE商用网络牌照达到63张,不仅进入了发展中国家,而且进入了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在内的不少发达国家。到2016年初,中国移动的TD-LTE用户已经达到3.36亿。
二、以规范的治理保障联盟高效运行
TD产业联盟建立之初,确立了“联盟大会—联盟理事会—联盟秘书处—专业化工作部”的组织架构与运行体系。之后,随着联盟的发展,联盟秘书处下设的专业化工作部有所调整和扩展,不过,联盟的基本架构体系一直保持稳定(如图2-1所示)。
图2-1 TD产业联盟组织结构图
联盟成员大会(简称“联盟大会”)是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联盟成员单位组成,负责制定和修改联盟章程,选举和罢免联盟理事(单位),决定联盟发展的大政方针,审议批准联盟年度工作报告。联盟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正式会议;在重大或者紧急情况下,经联盟理事会或者半数以上联盟成员提议,联盟可以召开临时大会。
联盟理事会是联盟大会的常设机构,对联盟大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选举和罢免理事会主席;筹备召开联盟大会;向联盟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决定设立和撤销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决定秘书长的聘任;决定秘书处内部机构的设立;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联盟理事会主席由理事单位周期性轮替。
联盟秘书处是在理事会决议下,建立的以专职人员为主的联盟日常执行机构,由专职秘书长领导,负责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决定办事机构等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经理事会主席授权,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处理其他日常事务。自联盟成立以来,秘书长一直由原大唐移动总裁助理杨骅先生担任。
秘书处下设产业协调部、市场部、知识产权部(IPR)和业务发展部等。各部门根据产业与技术发展的情况和阶段,采取由秘书处牵头组织、联盟伙伴企业参与的方式。
各成员单位选派代表参加联盟大会,联盟大会选举联盟理事会,联盟理事会聘任秘书长,秘书长在联盟理事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由此形成了由多层委托代理关系组成的TD产业联盟治理结构。
联盟颁发了TD产业联盟章程、议事规则、成员发展与管理办法、成员间相互许可专利规则、财务管理制度、宣传工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此来保障联盟成员的权利与义务,推进联盟的运行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联盟大会、联盟理事会对联盟的重大战略事项和重要人事安排等做出决定之后,联盟秘书处具体负责落实,以保证产业协调、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工作的有序开展。
联盟运行中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费收入和秘书处的创收收入。理事会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万元,其他普通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万元。创收收入包括组织展会、论坛、提供技术支持等获得的服务性收入。经费开支主要用于举办展会、组织联盟成员参加国际展览、组织联盟成员交流以及联盟会议召开、联盟秘书处的日常运行等。
三、联盟在组织和促进产业技术创新上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联盟成立后,秘书处工作人员积极行动,在与政府积极沟通、争取政策支持、专项资金,建立产业技术共享平台,协调联盟成员一致行动以及壮大联盟方面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一)联盟积极争取政府的政策支持和专项资金
联盟成立之初,尽管成立仪式轰轰烈烈,但成立之后企业都选择沉寂,没有实际行动。秘书处工作人员虽然奔走呼吁,但是联盟内企业对TD产业前景看不清楚,秘书处的积极呼吁并没有调动起企业对TD产业的积极投资。联盟秘书处向发改委、当时的信息产业部和科技部汇报了这一情况,并建议政府部委从政策、资金等多个方面对TD产业联盟的发展给予支持,向企业界发出明确的信号。例如,2003年5月,发改委、科技部、信息产业部等在调研后决定:设立TD-SCDMA研发与产业化专项,政府财政投入7.08亿元,用以支持TD-SCDMA的研发和产业化工作。专项发布以后,联盟内企业积极行动,联盟外的国内外企业也纷纷跟进,主动申请加入联盟。一期专项结束后,在联盟秘书处的建议下,2006年政府推出了TD-SCDMA研发和产业化的二期专项。随后,在联盟的积极争取下,又推动了“移动专项”“863计划”“科技攻关项目”“电子发展基金项目”“TD-SCDMA研究开发和产业化项目”“TD-SCDMA专项试验”和“第三代移动通信网关键技术TD-SCDMA标准研究”等各部委支持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在向4G迈进过程中,TD产业联盟同样不遗余力地争取政府对产业技术进步与市场开发的支持。
(二)联盟推动产业技术共享平台的建立
联盟成立之时的八家企业,只有大唐电信集团掌握TD-SCDMA的相关技术,有些企业在这方面的技术甚至是空白的,要发展TD产业完整的产业链,只有大唐电信一家企业拥有技术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调动联盟内企业一同投入到TD-SCDMA技术的研发中,共同推动产业链的发展。2003年11月,经过半年多的谈判,大唐电信与普天签署了技术转让协议。不久,参照大唐电信与普天的转让模式,大唐电信和中兴也达成了协议。依据协议,大唐电信把自己截至到签署协议时所拥有的全部TD-SCDMA相关技术与资料,包括源代码、原理图、测试案例等,全部转让给普天和中兴;这一转让使三家企业在大唐电信已有的技术基础上能够继续推进研发。根据联盟成立时的制度设计,除了特别的技术之外,联盟内全部成员实行相关技术专利共享,这一条款也吸引了很多企事业单位加入联盟。2004年启动了联盟内成员TD-SCDMA相关专利的评估工作,评估发现70%的TD-SCDMA核心专利掌握在联盟成员企业手中。在TD-SCDMA转向TD-LTE之后,TD联盟相应做出调整,开始致力于搭建新的平台。2014年4月,TD产业联盟组建了我国首家移动技术专利公司。
(三)联盟集成产业创新资源,协调成员一致行动
联盟自成立以来,规划并着力推进打造完整产业链,协调系统测试,推进某些共性技术的开发,展示TD技术的整体实力和形象,推动TD技术领域的海外合作。联盟自成立以来不断接纳新成员,壮大联盟队伍。到2015年,联盟共有成员单位90家,其中,理事会成员单位8家,非理事成员单位82家,既包括国内领先的设备商华为、中兴、大唐电信等数十家企业,也包括最大的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还包括西门子、三星、SK电讯等跨国企业。业务范围涵盖芯片、终端、系统设备、天线、无线直放站、测试仪器仪表、软件、运营服务等从核心产品开发与制造到系统集成、最终服务提供等在内的产业链各个环节。
四、联盟推动技术标准研发和国际化,掌握国际话语权
TD产业联盟是我国为研发和推动通信标准的研发和产业化而成立的。在联盟组织下,先是TD-SCDMA标准的持续完善,配套技术标准不断创新,网络商用并实现产业化。之后,在联盟推动下,我国主导的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标准TD-LTE成为国际第四代移动通信两个主流标准之一,并为全球众多国家所接受,这为推动我国通信业掌握国际话语权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通过联盟组织机制创新保障标准研发和产业化
TD产业联盟最初以推动我国TD-SCDMA标准的研发和国际化为使命,在进入4G时代后又以推动TD-LTE标准的确立与应用为根本,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着标准的研发和产业化。
在TD-SCDMA推出的初期,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大唐电信集团的前身)研发并掌握着TD-SCDMA标准。标准的成熟和产业化需要完整的产业链,包括移动设备、基站、终端与终端芯片、测试与生产仪器仪表、元器件、中间件软件、应用软件开发等,一方面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通过一己之力已经无法实现产业整体的创新发展,必须有更多机构联合起来共同推进TD标准的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加大对TD标准开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先后通过“863”计划、移动通信专项等对TD-SCDMA给予大力支持,为了公平合理地承接政府对产业创新的支持,2002年,8家通信企业依托北京时分移动通信产业协会成立了TD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了企业之间以及产学研之间合作的机制,为TD标准的研发和产业化奠定了基础。
随着产业的发展,市场需求对于标准产业化的拉动作用日益明显。从联盟最初的组建和发展来看,更主要是通信制造厂商之间的联盟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2008年,在政府直接推动下,中国移动加入TD产业联盟。2009年1月,工信部向中国移动发放TD-SCDMA牌照,TD标准产业化的大幕由此拉开。通过终端运营商的参加,设备制造商与运营商在联盟的共同目标下加强合作,生产出双方共同认可的、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对于真正实现标准产业化打通了渠道。2013年12月,政府率先向三大运营商发放TD-LTE牌照,之后在2015年2月向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发放FDD-LTE牌照,以此支持TD-LTE技术标准的发展,联盟在这一进程中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开展基于产业链的创新,推动标准研发和产业化
TD产业联盟成立之前,一些行业或者企业也在很多方面尝试过技术突破,但这些局部性或者单项产品上的突破,由于缺乏上下游环节支持,越走越困难。而TD标准依托联盟从一开始就注重通过标准牵引构筑完整的产业链。TD产业链不仅从无到有,而且在系统设备、芯片、终端、仪表测试、天线、核心网络、业务开发诸环节都有相应的企业群体,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闭环产业链。
依托产业链,TD产品的开发模式也发生了变化,通过上下游的配合,把以前串行式的产品开发(即系统设备开发)出来,再开发芯片,然后再形成终端很长的开发周期,改变为并行式开发,即系统设备、芯片、终端、仪表等环节互相合作的并行研发,明显缩短了开发周期。通过打造产业链,联盟在产业内形成了良好的技术、产业生态环境,提升了TD整体创新能力,在标准的后续发展中体现出很大的优势,在第四代标准TD-LTE的推进中,产业发展速度大大提高。
(三)建立知识产权共享机制,保障标准合作创新
知识产权共享机制是推动TD标准持续演进的必要保证。在TD产业联盟内,通过建立共享的专利池来保障知识产权共享,既有专利的共享,也有基于技术秘密的专利转移许可的合作。截至2011年,联盟成员知识产权共享数近2万项,其中以交叉许可方式共享知识产权1.3万项,成员单位单方许可5000项。
联盟针对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不同地位的知识产权所有人采取了不同的知识产权共享方式。对于实现TD产品的技术秘密,由主要所有人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以单方许可的方式提供给其他几家主要成员单位,从而形成合作开发、共同推动产业发展的局面。比如,联盟推动大唐电信将TD-SCDMA研发成果,包括全套技术资料(源代码、原理图、测试案例)转移给其他企业,降低其他企业进入TD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开发的门槛,使华为、普天、中兴等企业能够在大唐电信已有的研发成果基础上,快速与大唐电信同步开展后续的研发与产业化工作。对于专利,由8家理事会成员单位签署专利交叉许可协议,实现TD-SCDMA专利共享。然后,再由8家理事会成员单位向非理事会成员单位进行专利许可,并且规定联盟内部专利许可不收取入门费,专利费率优惠等内容,以利于联盟成员单位共享知识产权。
(四)与海外制造商和运营商合作推动TD标准国际化
标准的国际化是个艰苦的过程。虽然我国自主的技术标准TD成功获得了国际电联的认可,但是国际化推广非常不容易。特别是在3G时代,TD-SCDMA标准并未获得国际主流制造商和运营商的大力支持,致使终端产业链的产品数量缺乏。这不仅给TD-SCDMA标准自身的发展带来了诸多阻碍,也致使中国移动在目前国内的3G运营竞争中处于相当被动的局面。为推动标准的国际化进程,联盟积极开展与海外制造商和运营商的合作。2010年2月,TD产业联盟再次扩军,增加7家企业,其中包括三星和SK电讯的加入。这是TD国际市场开发的重要里程碑,对推动TD国际化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联盟还吸取3G标准国际化的教训,早早部署了4G标准TD-LTE的国际化工作。从研发阶段,TD-LTE就与另一个4G标准FDD-LTE协议达到非常高的一致性,以保证产业链相关产品和技术的共用。以中国移动为代表的运营商和以诺基亚西门子通信为代表的设备制造商积极配合,共同推动TD-LTE走向全球。从2012年开始,TD-LTE商用实现了全面加速,商用网络数、商业客户数开始形成规模。
五、TD产业联盟的启示
联盟成立以来,无论是在产业链的打造还是在推进关键技术的研发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联盟成立之初,TD产业技术与产业化和商用化都相去甚远,拥有的仅仅是一个技术框架而已,产业链上的多个环节都还是空白,关键技术更是存在很大缺口。在联盟的积极推动下,2004年底,TD产业链就已经基本建立,推动了TD-SCDMA和TD-LTE的产业化、商业化与国际化,TD产业联盟的发展给我们以下启示。
(一)专业化联盟的运作是推动产业内外各利益方共同建立电信产业技术标准的重要保障
之前GSM和WCDMA的发展历程都说明,一个电信标准的建立及成功的商业应用,必须要有大批商家共同参与。然而,在TD-SCDMA刚刚申请成为3G国际标准之时,技术的欠成熟性,使该标准能否走向产业化和商业化,无论在政界、企业界还是学界,都充满了质疑之声。在这一背景下,企业普遍持观望态度,个别有心推进TD技术标准发展的企业根本无力单靠自己完成这一重任,也缺乏足够的力量聚集其他商家。而在政府层面,这一工作同时涉及多个部门,且政府不大可能为TD产业技术标准的建立专门设立一个内部机构,只能是将其作为现有相关部门的一项新增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与政府部门关系密切、超越单个企业而又完全以推动TD产业技术标准的产业化和商业化为己任的组织的出现,就变得尤为必要。
基于此,联盟正式组建并建设以专职人员为主的秘书处,由专职秘书长负责主持联盟的日常工作,由此形成了专业化联盟机构全力推进TD产业技术标准建立的格局。十多年来,联盟始终站在行业发展的角度开展工作,保证了联盟工作的中立性,大大提升了联盟对产业发展的组织和推动力。
(二)国家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引导是TD技术标准形成与成功推广的重要保障
TD产业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应用的成功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引导。产业标准的成功有赖于政府适时将技术创新联盟的标准提升为行业标准,将自主创新联盟的标准制定与国家重大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统筹部署应用推广;同时,政府积极开展经济、外交活动,将技术实力、经济实力和政治实力结合起来,推动中国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三)完善的技术共享与保护机制是TD产业合作创新的制胜法宝
TD产业链的壮大及TD技术的完善是以TDIA“专利共享、共同开发、协同组织”的机制为切实保障的。联盟IPR部负责推进有关专利工作,该部门组织了联盟成员TD技术专利的评估,明确了联盟企业在TD-SCDMA技术知识产权领域的主导地位。另外,TDIA还将优秀的技术研发实力和“专利共享”原则的认可作为新企业加盟的基本要求。TDIA内部IPR共享机制和技术合作平台的建立为整合TD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TD产业创新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创造了良好的技术合作氛围和产业发展环境,这是TD产业联盟持续合作创新的制胜法宝。
(四)完整的产业链是新兴产业快速成长的首要前提
从2002年起,面对极其艰难的国内外产业形势,TD产业联盟主动承担起TD产业链规划与建设职责。联盟积极发挥产业协调、资源配置、技术交流、政策研究、市场推广等职能,坚持以发展TD技术和壮大TD产业为己任,进行TD产业链建设。联盟设计和构造了产业链布局,强化薄弱环节,定向发展和引导重点企业加入产业环节,建设完整的产业链;同时密切跟踪3G国际发展趋势,积极响应运营商的要求,制定了统一的产品及业务发展规划,指导企业进行产品与业务开发。联盟通过整合产业链,积极推动联盟企业间的技术合作,变以往通信产业发展“串联式”开发为“并行式”开发,大大缩短了TD技术与产品开发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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