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FBI犯罪现场调查之杀人案件(3)
“我知道你迷惑在什么地方,我们分析,安娜和报案者,也就是安娜的丈夫德怀特·佩恩都是枪械爱好者。这种手枪采用的是‘枪管后坐’的工作原理,其特点有两点:一个是结构简单,零件数目相当少。另一个就是安全性高,卡壳等故障发生率相当低。但是这种枪有个非常大的不足就是后坐力很强,容易影响射击的精度,如果没有射击技术,而是个新手的话是不会买这种手枪的。”奥米很专业地阐述自己的分析。
“这么说,安娜一定是个射击技巧相当熟练的自杀者了?”阿加西自己点燃一个烟问道,并扔给奥米一根。
奥米接过烟自己点起来,吸了一口回答道:“这也是我们比较困惑的地方,据我调查发现,安娜基本上是不会用枪的。不过,她的丈夫佩恩可是个使枪的行家,曾经在大学射击比赛中获得过前三名的好成绩。”
“这么说来,定义为自杀案件是不是太牵强了?”阿加西意味深长地说道。
审问——死者丈夫有重大嫌疑
两个人在案发现场又进行一番细致调查,最重要的是两个人对案情又做了深入的探讨,接下来最为棘手的问题便是对奥米认为的嫌疑人——德怀特·佩恩的审问。
佩恩在早些时候就已经接受过审问了,奥米对那次审问记忆深刻,因为佩恩本人似乎对自己妻子的死亡事实并不在意,倒是围绕着M1911半自动手枪说个没完没了。佩恩对提审人员说,他买这支枪的主要目的就是让自己的妻子防身。接着又说自己很小的时候就和M1911这种类型的手枪结下缘分。于是,从小他就下定决心,长大后要收藏一把这样的手枪。在和妻子结婚后,自己又专门给妻子讲述这段故事。
“你一定觉得这个佩恩的口才相当棒吧?”阿加西问道。
“当然,这人的口才实在是没的说,如果抛开这起案件,我都想拜他为师。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们还得坚定信念想着自己是警察,自己正在办案。”奥米说到此略显兴奋,“我们想弄清楚,他说这些话的潜意识到底是什么,所以我们就顺着他的思路一直聊下去,更确切地说,我们真的很想知道到底是谁把这支M1911装上子弹,又是谁将安娜残忍地杀害的。”
“啊,这样,那我们这次就换一个思路再进行一次审问吧。”阿加西若有所思地说道。
当天晚上,安娜的丈夫,这次案件中一直被怀疑是犯罪嫌疑人的佩恩来到了警局接受调查。对他进行审问的是阿加西和奥米。
“佩恩,谢谢你能配合警方的调查,今天我想问你几个问题,希望你能继续配合我们。”奥米率先开口。
佩恩浅浅地点点头并没有说话,能看出他对大晚上跑警局的事情还是有所不满的。
在接下来的几十分钟内,双方你来我往,在大约9点钟的时候,阿加西告诉奥米把德怀特·佩恩放了。因为他心中已经有些眉目了。
佩恩走后,阿加西开始总结这次审问对案件发展所提供的线索。
佩恩说是他坚决要收藏这种型号的枪的,即是为了一种纪念,同样是为了自己的妻子安全。但是,因为妻子不会开枪,所以佩恩一直希望教会她怎么样操作这个铁家伙。
佩恩挠了挠头说道:“安娜笨得很,我怎么教她,她也学不会。”
这句话一下勾起了阿加西的兴趣,不会开枪的安娜是怎么开枪将自己杀死的?看来,这个凶手很可能就是他——佩恩。
谋杀——罪恶之枪暴露真凶
M1911半自动手枪早在1911年就成为了美国军队的制式手枪,而这种手枪有着相当辉煌的历史,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让M1911显得格外荣耀。1986年,M1911半自动手枪从美军部队退役,创下了手枪服役时间最长的纪录。在这次杀人案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枪支就是这支M1911。
在案发现场找到的M1911里面还剩下3颗子弹,也就是说原来枪膛内有4颗子弹。什么人将子弹放入手枪的呢?关于这一点佩恩似乎在隐藏着什么,遮遮掩掩地说,自己很忙记不清什么时候、什么人装的子弹了。
现场没有再找到第二把枪,已经把现场提取的子弹和样弹做了对比发现,确实是同一支枪发射出的子弹。接下来警方又对弹道进行了检查,根据枪身和子弹表面的浮现痕迹,也推测出相同的结果。
同时,阿加西再次把现场拍的照片拿出来作对比,如果一个人选择开枪自杀,当他把枪顶在自己脑门扣动扳机之后,子弹一接触到皮肤就会出现一种血雾痕迹,而这一雾痕也将反弹在自杀人的手上,然而照片上真实的情况却像是被什么人涂抹过,浓淡不均匀了。
“至于想要造成现场这种情形,”奥米斩钉截铁地说:“只有在两米左右的距离开枪才行。”
的确,有谁相信安娜会把手枪举到一个两米以外的地方,然后再朝自己开一枪呢?那么,这样推理下去,案件思路就明确得多了。安娜不是死于自杀而是谋杀。凶手就是她的丈夫德怀特·佩恩。
取证——嫌疑人心理防线崩溃
直至庭审开始之前,佩恩依然不承认自己有罪,检控官当众向佩恩出示了在过去的近一个月中他们所取到的所有有关枪杀安娜的证据。包括,作案工具、现场的遗留物、死者尸检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据。每条证据都证明着佩恩在说谎。
最后,在大量证据面前佩恩无力反驳,他的心理防线也终于崩溃,他承认了自己杀害妻子的事实。因为自己和妻子一直就感情不和,安娜经常怀疑他有婚外情。于是索性自己就找了一个情人,身为律师的佩恩婚外情的对象竟是一名法官,为了取悦法官做出了这个十分愚蠢的决定,将自己的妻子杀害了。
最终,法庭宣判佩恩二级谋杀罪成立,被判处无期徒刑。
案件分析:
罪犯在作案的过程中往往会使用一定的作案工具,尤其这种工具大多是自己擅长使用的。正如案件中佩恩从小就喜欢枪,大学时还获得过射击大奖。那么佩恩杀人用枪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是,犯罪工具在案发现场肯定会留下相应的工具痕迹。通过对现场痕迹的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判断工具的种类、外形、结构等等信息,这些信息都有助于我们判断罪犯的犯罪动机、职业特点,甚至是特殊技能和癖好。要想做好此项,必须平时多多观察生活,注意各种工具的痕迹的形态,积累了足够的经验,才能顺着作案工具痕迹这条细线抓到“大鱼”。
关于枪案现场的痕迹物证,在上面的案发实例中已经做过相关介绍,现在只需做些简单的补充。在枪案现场重建的过程中,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必须在准确判断枪支种类、射击方向、射击距离和射击顺序,在此基础上结合案件的性质综合分析案件,这样才能做出准确无误的推理。
案发现场重现:
3.凋零的玫瑰:凤凰城少女遭肢解案
1998年1月22日,美国亚利桑那州,凤凰城,林肯街区。上午8点左右,一名叫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家庭主妇带着自己四岁的女儿回娘家。当她们路过林克街区一片茂盛的草地时,克里斯蒂发现了在不远处的火车道与人行道交汇处,有一具被肢解的女性尸体。克里斯蒂马上用手挡住了孩子的眼睛,并带着她奔向最近的警察局报警。
警官大卫·韦伦茨接到报案立即组织人员并亲自带队,前往现场勘查。勘查中,技术人员发现死者身上有较重的酒气,因而有人分析是死者酒后经过火车道跌倒被火车碾死。
案发现场疑点重重
然而在法医鉴定完尸体后,大家才如梦初醒。原来据法医分析,看似肢解的尸体像是火车碾压而致,其实不然。这个女孩子是在生前就被肢解后又被移到这里,并伪装成火车将其肢解的假象。
法医得此结论的理由是,在死者的嘴上发现奇怪之处,尸体的嘴自两边嘴角被割开,伤口直至耳朵,要是用火车碾压理论解释是行不通的,而且现场的血迹少得惊人,要是撞上火车的现场可不会是这样的。死者是白人女性,尸体自肚脐被拦腰截成两段。法医还发现个相当变态的情况,尸体是被清洗过的。弃尸的地点经常有车辆行人路过,但没有得到凶案发生的目击报告,很明显,起始地点并不是案发的第一现场。
大卫自从来到现场一直在听大家的发言,从没有说过一句话,一直站在那里吸着自己的烟卷,一根接着一根。
“头儿,你倒是说句话,你对这次案件有什么看法啊?”一个高高的有些娘的警员对大卫说。大卫知道谁对他说话,这人叫布兰顿·哈伊,每次和他说话总是感觉十分别扭。
“嗯,”大卫把烟头掐灭随手将其扔到随身携带的自制烟灰缸里,做个深呼吸说道:“首先,这起案件肯定是蓄意谋杀案。说是火车碾压的人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随后大卫对自己的想法和观点做了相关的阐述说明。
根据大卫推断,因为现场地面十分潮湿,调查过周围群众的办案人员知道,在此片区域,在凌晨五六点下过一场不小的雨,现场找到了受害人所穿的鞋。仔细观察可以得出结论,鞋子相当干燥,并且上面没有泥土等沾附物。这样只有一种情况可能发生,有人将受害人杀死并在雨后将尸体移到了此处。
大卫分析至此,大家都表示十分同意,随后,大卫下令,一部分人去搜寻看是否有目击者,另一部分人去寻找关于死者身份的相关资料,而他自己则和法医继续检查现场和尸体。
毛骨悚然的杀戮
大卫和法医又再次开始更为细致的尸体检查。在进一步的勘查中法医发现,死者可能是因为头部遭到重击导致颅骨内陷或失血过多而死亡。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因为面部失血流入到肺部导致受害者被呛死。
尸体被破坏得相当严重,致命伤口可谓不计其数,尸体是自肚脐处被切割的,时间可能是在受害人死亡后,但也不排除被害者活着就被切开了。血液基本被放尽了,而且罪犯变态的举动让人作呕,居然对尸体进行了清洗,不仅是尸体表面,甚至还包括部分内脏,而其余内脏早已不知去向。死者的身上没有找到任何犯罪者所留下的痕迹。
案件惨无人道的杀戮令人发指,据法医推测,死者生前被这名变态的罪犯折磨了至少24个小时。
被害人温斯顿·罗斯
在大卫和法医进行检查的同时,调查被害人身份的小组取得了进展。据该小组负责人汇报,被害人名叫温斯顿·罗斯,今年24岁,出生于俄克拉荷马州的一个小城市,从小母亲独自将五个姐妹养大,被害人在姐妹五个人中排行老三。在罗斯16岁的时候,辍学的她来到凤凰城,开始在酒店做服务生,因为长相格外出众深受老板喜爱。
刚刚过完新年的罗斯很快就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据酒店的老板介绍,罗斯在新年之前又结识了一位新的男朋友,是一位退伍军人。然而,罗斯的人际交往比较混乱,因为她似乎同时在和几个男人交往。她最后一次出现在酒店是在1月20日,21、22日两天罗斯都没有上班,正当大家都感到十分奇怪之时,警方便登门告知了这个噩耗。
前男友自首,宣称为情杀她
大卫在得到了关于死者身份的调查之后,决定先从这几位所谓的男友处开始着手调查。正当大家要采取相关行动之时,一个电话让大家都十分奇怪,这个电话是警局打来的,内容大概是说让大卫带领团队即刻回局,因为案犯已经自首了。
所有人都对这样的情况始料未及,这么凶残的罪犯居然会选择自首?这怎么可能?事情的真相真的是这样么?
大卫告诉大家,与其在这里瞎想不如回去看看到底什么情况。于是众人清理好现场纷纷回局。
自首的人名叫托尼·艾伦,自称是被害者罗斯的前男友,因为看不过去自己的女人到处拈花惹草,遂起杀心,并将罗斯残忍地杀害。大卫对如此配合的疑犯表示怀疑,并且对疑犯所说的一切都不置可否。
接下来疑犯大喊大叫,说让警察把自己关进监狱里,他再也不想看见她了,不想在这个世界活下去了。这样的情形让大卫更为疑惑,因为种种不正常的现象,他怀疑这个人并不是真正杀害罗斯的人。
随即,大卫请来了几位精神学专家为艾伦检查,几位专家通过提问、测验和身体检测等多个方面的检查发现,这位艾伦确实患有严重的间歇性神经错乱症,当发病时是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的,而在不发病时,行为就会和常人无异。
几位专家介绍,精神病是一种严重的精神障碍,因为感知、记忆、思维能力受损情绪反应和行为时而出现不正常的症状。据相关资料表明:在精神病人的犯罪行为中,凶杀案占30%以上,这类人犯罪有这样几个特点:一、作案动机十分模糊。二、手段凶残、狠毒。三、案发后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缺乏认识,大多数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偶然有延时现场和逃走的行为,但手段粗劣、笨拙。
根据专家这样分析,大卫更加坚定自己的想法,这个艾伦肯定不是这次案件的操纵者。大卫将处理艾伦的事交给手下办理,自己则继续着手真正案情的侦破工作。
线索出现:远方的来信
杀人事件发生已经过去三天时间了。这三天来,媒体把这个案件炒作得沸沸扬扬,调查本案的警员们也都个个神色紧张、垂头丧气,因为在过去的三天里,案情毫无进展。警员们头疼,身为队长的大卫也十分苦恼。本来期望着从死者的尸体上再搜寻些可用线索,可是事与愿违,没有再找到任何为其所用的东西。案件要是这么发展下去的话,就会出现被永远搁置的结果。
这天,大卫和自己的一位手下尼尔来到了被害人的家中,想再次搜寻一下,哪怕找到一丝线索也会让大家重振士气,这样案情也能够有进一步的发展。二人围着这套显得十分破旧的公寓转起圈来,一圈一圈,忽然在他们转第二圈的时候,尼尔发现了一个不寻常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