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夏洛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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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红发军团之谜

故事发生在去年秋天。那天,我去看望老朋友夏洛克·福尔摩斯时,发现他正在和一位年长的绅士聊天,那人一头红发,脸色红润,体格壮硕。我为我的冒昧打扰道过歉后正打算离开,福尔摩斯突然站起来把我拉回了房间,然后就把门关上了。

“华生,你来得真是巧。”他友好地说。

“你好像正在忙。”

“是的,我的确在忙。”

“那我在隔壁等你一会儿好了。”

“完全没有必要。威尔逊先生,这位是我的朋友兼助手,他帮我解决过很多案子,我相信,在您这件案子里,他同样可以帮到我。”

这个体格健壮的人从椅子上站起来,向我打了个招呼,然后用他那厚眼皮下的小眼睛快速地扫了我一眼。

“坐吧。”福尔摩斯对我说着又坐回了自己的椅子,两手十指相触,又摆出了以往思考判断时的手势。他又接着说道:“华生,我知道你也喜欢离奇怪异、悖于常规的生活。从你那份非比寻常的热情里我就看得出来你对这些十分感兴趣。另外,你要是不介意我这么说的话,从某种程度上说,你也为我的工作增加了许多乐趣。”

“我对你的那些案子的确非常感兴趣。”

“你应该记得在我们谈论玛丽·萨瑟兰娜小姐提出的那个极为简单的问题之前,我就说过,要搞清楚那些离奇的结果和非凡的复杂局面,我们必须从生活本身出发,这比任何假想与猜测都需要更多的勇气。”

“对此我极度怀疑。”

“是啊,医生。只不过你每次都会同意我的观点,因为,如若不然,我会一直把事实摆在你眼前,直到你的观点彻底瓦解、承认我是对的为止。今天早上,加倍次·威尔逊先生过来找我,他现在告诉我的事情是我在这段时间里听说过的最不可思议的。我也说过,最荒诞、最独特的案子里一般都不存在什么严重犯罪,但是,在某些情形下,我们也确实需要怀疑重大犯罪发生的可能性。”

“就我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我的确不知道这个案子是不是与犯罪有关,但这件事情的经过绝对是我听过的最离奇的案子之一。威尔逊先生,可不可以请你把刚才所说的事情重复一遍,我之所以让你这么做,不仅是因为我的朋友华生没有听到故事的开头,还因为这个案子本身就非比寻常,以至于我想从你的叙述中捕捉到每个细节。我听到这个案子里一些细微的线索时,就会联想到许多与此类似的案件,多年来,这已经成了我的思维规律。这一次,我不得不承认,我真的没遇到过类似情况。”

只见这个身材矮胖的客人挺起胸膛,神情里流露出些许得意,接着又从大衣口袋里扯出一张又皱又脏的报纸。他将报纸铺在膝盖上,伸长脑袋看报纸上的广告专栏,这时,我仔细将他打量了一番,而且还尽量照着我朋友的方式去发现他衣着和表情里可能暴露出的线索。

然而,这次我却没有什么收获。今天来的人身材肥胖、妄自尊大、动作迟钝,怎么看也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伦敦商人。他穿了一条松松垮垮的灰色牧羊人格子裤,一件还算干净的黑大衣,大衣的扣子敞开着,里面还套了件土褐色的小马甲,马甲上吊着一条厚重的铜表链和一个带着方孔的金属吊坠。另外,他旁边的椅子上还挂着一顶变形了的高顶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绒领厚外套。可是就算这些加起来,我也看不出他有什么特别的,除了他那红得发亮的脑袋、极度懊恼的神情和对自己身材的不满。

夏洛克·福尔摩斯那双敏锐的眼睛很快就发现了我的意图,看到我质疑的目光,他微笑着摇了摇头说:“我只能推断出他干过一段时间体力活,抽鼻烟,是个共济会[1]会员,曾经去过中国,而且最近一段时间写了不少东西。不过这些都只是非常明显的事实而已。”

加倍次·威尔逊先生调高了自己的椅子,食指放在报纸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的朋友。

“天哪,福尔摩斯先生,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比方说,你怎么知道我以前做过体力活?这真是对极了,我就是靠木匠起的家。”

“这个,看你的手就行了。你的右手明显要比左手大,而且肌肉也比较发达,说明你用它干过活。”

“那你又是怎么知道鼻烟还有共济会会员的事儿呢?”

“我要是告诉你这个,恐怕要侮辱了你的智商,尤其是对你这样一个思维严谨的人来说。不过,你别了分规曲尺的胸针。”

“啊,是啊,我把这个给忘了。但是你说我最近写了很多字又是怎么推理出来的?”

“你右边袖子的前半截足足有5英寸都被磨得锃亮,而左边的袖子到臂肘都还是平滑如初,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那你说我去过中国,又怎么解释?”

“你右手手腕上的鱼形文身只能在中国纹,我以前研究过文身标记,也写过一些相关的东西。这种把鱼鳞染成淡粉色的手法算是中国的特色。还有,你表链上挂的中国硬币就更能说明这一点了。”

威尔逊先生大笑道:“好吧,我算是长见识了!刚开始我还觉得你只是投机取巧,不过,看你分析得头头是道,我的确是错怪你了。”

“华生,现在想想,我把一切都解释清楚好像是个错误。正所谓‘未知的东西总是华丽的’,我要是再这么直白,我那点儿名声估计不久以后就彻底消失了。你是找不到那则广告了吗,威尔逊先生?”

“不,我找到了。”说着,他把圆滚滚的红手指放在广告栏的中间部分,“就是这个,这就是一切开始的地方。你自己看吧。”

我接过报纸,读到:

致红发军团:由于原住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已故黎巴嫩人埃塞克·霍普金斯的遗赠,现有偿招聘一名职员。工作内容:纯粹是名义上的服务。招聘要求:身体健康、年满二十一岁的红发男子均可报名。时间:周一上午十一点。地点:弗利特街教皇区7号军团办公室邓肯·罗斯处。

这则不同寻常的广告,我仔细读了两遍都还没明白,于是便脱口问道:“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福尔摩斯在椅子上笑作一团,这也是他精神很好的一种表现。接着,他就说:“有点儿不合常规了,是吧?现在,威尔逊先生,请你再原原本本地给我们讲一下关于你自己和你的家人,还有这则广告给你的命运带来的影响吧。医生,你先记一下这张报纸的刊名和日期。”

“好的。1890年4月27日的《纪事晨报》。”

“很好,现在,威尔逊先生可以开始了。”

加倍次·威尔逊擦了擦额头,说道:“嗯,就像我之前对您说的那样,我在伦敦市附近的科堡广场经营着一家小当铺。生意不是很大,近几年来只能让我勉强糊口。以前我能雇得起两个伙计,但现在只能雇一个了,而且我本打算给他找份待遇更好的活儿。不过,由于他自己想学着做这个生意,所以就是工资减半,他也不愿意离开。”

“这个热心肠的小伙计叫什么名字?”福尔摩斯问他。

“他叫艾森特·斯波尔丁,今年也不小了。但是具体的年纪,我也不知道。福尔摩斯先生,我不期望能有一个比他更聪明的伙计了,我知道以他的能力,绝对可以挣到比现在多一倍的钱。但是,毕竟他自己都没有对此感到不满,我又何必让他有这种想法呢?”

“就是啊,何必呢?你貌似挺幸运的,找了一个低于市场价的伙计。这个年代,这种事儿可不多见了。不知道你这位伙计是不是和你带来的广告一样可圈可点呢?”

“唉,他也不是什么都好。”威尔逊继续说,“再也没有比他更喜欢摄影的人了。他总是在该学习经验的时候带着他的相机悄悄溜走,然后就像兔子钻洞似的一头扎进地下室去研究他的照片去了。不过,总而言之,他还算是个好伙计,除了这点毛病之外,也没有什么别的缺点了。”

“我想,他应该还在你的店里吧?”

“是的,先生,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那个小姑娘负责做些简单的饭菜和打扫店面,因为我是一个鳏夫,从未有过家庭,所以店里只有我们三个人。我们过着平静的生活,就这样安安分分地过着日子,老老实实地偿还债务,这就是我们生活的全部了。”

“改变这一切的就是那则广告。就在八个星期前的今天,斯波尔丁拿着这张报纸来到我的办公室,说:‘威尔逊先生,我对天发誓,我真希望我是个红发军。’”

“‘为什么啊?’我问他。”

“‘为什么?红发军团又在招人了,不论是谁得了这个职位,都会小赚一笔,我知道他们军团里职位比成员还多,所以他们的信托人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该怎么处理这些钱。如果我的头发能变成红色的,我就能加入这个好组织了。’”

“‘为什么,这个组织是干什么的?’我又问他。福尔摩斯先生,你知道的,我是个不喜欢出门的人,再加上我的生意都是主顾送上门来,也不需要我跑出去招揽,所以我通常连着好几个星期都不走出房门一步。因此,我对外面发生的事情几乎一无所知,不过我还是很乐意知道一些外界的新闻。”

“他睁大眼睛问我:‘您从没听说过红发军团吗?’”

“我说:‘没有。’”

“‘怎么会,您自己就有权利应征这个职位。’”

“‘这个职位的工资是怎么算的?’”

“‘哦,一年只有几百英镑,但是工作很轻松,而且不会和其他工作冲突。’”

“想必你们也能猜到这一定会吸引我的注意力,毕竟我的生意已经有好几年都不见起色了,这额外的几百英镑也确实能帮我们撑一阵子。于是,我说:‘跟我说说关于这个军团的情况。’”

“‘好的,’他说着把报纸递给了我,‘您自己看吧,红发军团有个职位在招人,这里是应征的详细地址。就我所知,军团创建人是美国的一位百万富翁埃塞克·霍普金斯,他是个怪老头儿,有一头红色的头发,而且极度同情所有红头发的人,所以他在临终时,嘱咐他的信托人用他留下的财产为所有红头发的人提供方便。我听说,团里的工作都很轻松,而且工资丰厚。’”

“‘但是,应该会有很多红头发的人来申请这份工作。’”

“‘没您想象的那么多’,他回答说,‘您看只有伦敦成年人才有资格申请,这位美国人年轻时是在伦敦发家的,他想为这个小城做点儿贡献。再者说,只有头发是闪闪发亮的火红色的人申请才有效,其余的什么浅红色或者深红色都不可以。现在,要是您想申请的话,就只需要走进他们的办公室,不过就为了这几百英镑,好像不值得您出去一趟。’”

“相信你们也看到了,我的头发的确非常稠密,而且颜色又符合要求,所以我觉得就算这个职位还有别的竞争者,我也是有几分机会的。而艾森特·斯波尔丁又这么了解这个组织,所以我觉得他可能会对我有帮助,所以我让他把百叶窗拉上一天,陪我一起去。他也很乐意能有个小假期,于是我们就歇业一天,朝着广告里的地址出发了。”

“我完全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人前来,凡是头发有点儿红的人都从东南西北各个方向赶来伦敦应征。弗利特街满是红头发的人,而教皇区看起来就像是水果贩的橙子桶。我一开始没想到,这则广告会招来这么多人。那些人的头发真是什么颜色都有——稻草色、柠檬色、橙色、砖红色、爱尔兰猎犬毛色、猪肝色还有黏土色,但正如斯波尔丁所说的那样,拥有火红色头发的人还真没多少。当时看到有这么多人在等,我就想放弃不去了,但是斯波尔丁不听我的,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他竟然推推嚷嚷地就把我从人群中带到了直通办公室的台阶上。台阶上有两列人,一列站的是满怀希望进去面试的,另一列是面试完被拒绝的,我们尽可能往前挤,不一会儿就进了办公室。”

说到这里,威尔逊停了下来,嗅了一大口鼻烟,继续回忆,这时,福尔摩斯说道:“你的经历真是有趣,请继续陈述这个有意思的事情吧。”

“办公室里只有两把木椅子和一张谈判桌,桌子后面坐着一个头发比我更红的小个子男人。他对走进去的应聘者说上几句话,然后又总是能挑出他们的缺点来拒绝他们。看来想要得到这个职位也并非易事。然而,等我们进去的时候,那个人却表现得异常友好,他把门关上,这样他就可以和我们单独说几句话了。”

“我家伙计介绍道:‘这是加倍次·威尔逊先生,他想填补团里这个职位的空缺。’”

“‘嗯,他是绝佳人选,’小个子回答说,‘他满足了所有要求,我好久都没见过这么好的发色了。’他后退一步,歪着头盯着我的头发,不一会儿,我就有些不好意思了。然后,他走上前,握着我的手,祝贺我成功拿到了这个职位。”

“‘我要是再犹豫的话,对你可就不公平了,’他说,‘但是,请原谅我接下来要做的检查。’他说着就开始用双手使劲扯我的头发,直到我痛得叫出声来,他才松开,‘你都流眼泪了,我现在相信你的头发是真的了,但是我们必须仔细检查,毕竟我们都上过两次当了,一次是假发,一次是染发。我可以给你讲一箩筐关于补鞋匠鞋油的故事,那肯定会让你觉得人心险恶。’于是,他走向窗户,大声喊道,‘这个职位已经有合适的人选了。’下面传来了失望的抱怨声,人们四散而去,最后这里红头发的人就只剩下我和那个经理两个了。”

“‘我是邓肯·罗斯,是我们高尚的慈善家的受益人之一。你结婚了吗,威尔逊先生?你有家人吗?’”

“我回答没有。”

“他瞬间就拉下了脸,悲伤地说:‘天哪,这还了得!很遗憾听你这么说,这个基金旨在增加红头发人口数量,并为他们提供生活补贴。所以,真是太不幸了,你竟然还是单身。’”

“听到这里,我也拉长了脸,福尔摩斯先生,因为我当时觉得我不能填补那个空缺了,但是他想了一会儿,又说那也没关系。”

“‘如果不是你,我们肯定会拒绝的,但是对于一个头发像你这么红的人,我们必须破例一回了。你什么时候可以入职?’”

“‘嗯,这个有点儿难办,因为我目前还做着生意。’”

“艾森特·斯波尔丁说:‘这个您不用担心,我会帮您的。’”

“‘那工作时间呢?’”我问他。

“‘上午十点到下午两点。’”

“福尔摩斯先生,你也知道,当铺一般是在晚上做生意,尤其是发工资前的星期四和星期五晚上,所以我正好可以趁着上午没生意的时候挣点儿外快。再说了,我觉得我家伙计是个不错的人,有什么情况他应该能应付得来。”

“所以我告诉他:‘那很好,工资怎么算呢?’”

“‘每周四英镑金币。’”

“‘具体工作是什么?’”

“‘只是些名义上的活儿而已。’”

“‘只是名义上的活儿是什么意思?’”

“‘嗯,就是在工作期间,你必须一直待在办公室里,或者至少必须待在办公楼里。你要是离开一会儿,就永远不再拥有这个职位了。遗嘱里明文规定了这一点。你在工作期间一旦离开办公室就不再是符合条件的人选。’”

“‘一天才待四个小时,我想我是不会想离开的。’”

“邓肯·罗斯接着说:‘不管发生什么事,不管有什么理由,你都不可以离开,包括生病,或是生意上的事儿,抑或是其他状况。你必须一直待在这里,否则就拿不到薪酬了。’”

“‘具体工作呢?’”

“‘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这里有已出版的第一卷。墨水、笔以及吸墨纸自备,我们只提供桌椅。你明天能来上班吗?’”

“‘当然。’”

“‘那就这样,加倍次·威尔逊先生,再次祝贺你得到这个职位。’”他向我鞠了一躬,于是我就带着我的伙计回家了,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做什么才好,就是觉得自己太幸运了。

“后来,我一整天都在琢磨这件事儿。到了晚上,我又高兴不起来了,因为我从心底认为这肯定是个骗局,但是它的目的是什么,我还不得而知。我完全不能相信,有人会立这么个遗嘱,会付这么高的工资请人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艾森特·斯波尔丁试着让我打起精神,但是,睡觉前我又不能相信这整件事情了。然而,第二天早上,我决定无论如何都要过去看一看,所以我买了一小瓶墨水、一支羽毛笔和七张大页纸,就向教皇区出发了。”

“我发现,一切都再正常不过了,这真是让我感到既意外又高兴。桌子已经为我准备好了,邓肯·罗斯先生也已经在那里了,他把我安排妥当,就离开了。但他会时不时回来看看我这里是不是一切正常。到下午两点,他向我道过午安,赞赏了我今天的工作量,就让我离开了,然后他会自己锁上办公室的门。”

“就这样过了好几天,到了星期六,经理走进来给了我四英镑金币作为这个星期的酬劳。下个星期,下下个星期依旧如此。我每天早上十点钟到,下午两点离开。渐渐地,邓肯·罗斯一上午可能就只进来一次,再后来就一次也不来了。当然,我自己也不敢离开,因为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进来,再加上报酬也不错,工作也很合适,我不想冒这个险。”

“八个星期就这样过去了,我已经抄完了以‘A’开头的所有卷,而且希望通过我的勤奋可以提前开始抄写‘B’开头的书卷。那时,光买纸就已经花了我不少钱,我抄写的东西几乎可以塞满整个书架了。但突然,我这个营生就到头儿了。”

“到头儿了?”

“不错。就在今天上午,我照例十点钟走到那里,却发现办公室的门锁着,门板上还用大头钉钉着一张卡片,就是这个,你看。”

他举起一张便笺纸大小的小卡片,卡片上写着:

红发军团

现已

解散

1890年10月9日

夏洛克·福尔摩斯和我细细打量着这张卡片,以及卡片后那张悲伤的脸,直到这件事儿的滑稽之处超过了事件的其他因素,我们才禁不住大笑起来。

“我不知道这件事情哪里好笑了,”我们的红发客人羞红了脸,大叫道,“要是你们除了嘲笑我之外,就没什么别的本事了,我可以去找别人。”

“不,不,”福尔摩斯一边说着,一边把已经站起来半个身子的客人又按回椅子上,“我是绝对不会错过你这个案子的,因为它非比寻常。但是,你要是不介意我这么说的话,这件案子的确有些滑稽。告诉我们,你见到这张卡片以后都做了些什么。”

“我迟疑了一下,完全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然后,我去周围的几个办公室问了一下,但里面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儿。最后,我去找了住在一楼的房东,他是个会计。接着,我问他是不是知道红发军团的事情。他却告诉我自己从没听说过这么一个组织。我又问他邓肯·罗斯是什么人,他说从没听说过那个名字。”

“‘好吧,’我说,‘就是4号房里的那位绅士。’”

“‘什么,你是说那个红头发的男人?’”

“‘是的。’”

“‘哦,他叫威廉·莫里斯,是个律师。他临时租用了我的房子,因为他的事务所还没就绪。他昨天就搬走了。’”

“‘我在哪里可以找到他?’”

“‘哦,在他的新办公室。’”他还真告诉了我那个叫威廉·莫里斯的新地址,是爱德华国王街17号,离圣保罗教堂不远。

“于是,我就赶去那里。但是,当我走到的时候,却发现那里只是一个假膝盖骨加工厂。而且,那边也没有人听说过威廉·莫里斯或是邓肯·罗斯。”

“后来呢,你又做了什么?”福尔摩斯问他。

“后来我就回家去了,之后我听取了我家伙计的建议。只是他也没什么法子可以帮到我,他只是说,如果我耐心等待的话,可能会收到相关信件。但是,这没有消除我的疑惑,我不想就这样平白无故地失去一个赚钱的门路。再后来,我听说福尔摩斯先生你最擅长给穷人出主意了,所以我就马上过来找你了。”

“你做得很对,”福尔摩斯对他说,“这个案子实在是不寻常,我很乐意把它调查清楚。从你的陈述来看,这件事情背后可能还隐藏着更为残酷的真相。”

“已经够残酷的了!”加倍次·威尔逊说道,“为什么要让我失去每周四英镑金币的收入啊?”

“就算你被牵扯进来了,我也没看出来你对这个不寻常的组织有什么不满,”福尔摩斯接着说,“相反,我认为,你不仅赚了三十几英镑金币,还学到了字母‘A’下面词条的相关知识。你并没有损失什么。”

“不错。但是我想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儿,想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以及上演这个骗局——如果真是骗局的话——戏弄我的目的何在。他们开这个玩笑的代价也太大了,要付给我整整三十二英镑金币呢。”

“我们会尽力帮你查清楚这些问题的。但是,首先,我还有一两个问题,威尔逊先生。当初告诉你这则广告的那个伙计在你店里待了多久了?”

“到发生这件事的时候差不多一个月吧。”

“他是怎么找到你店里那份工作的?”

“他是看到招聘广告之后来应聘的。”

“他是唯一的应聘者吗?”

“不是,来了十几个呢。”

“那你当时为什么选择他?”

“因为他比较勤快,要求的工资也不高。”

“也就是,工资减半也愿意留下。”

“是的。”

“这个艾森特·斯波尔丁,他外形如何?”

“个头矮小,体型微胖,动作敏捷,脸上没有胡子,年龄应该在三十多岁。额头上好像还有被酸溅过的印记。”

福尔摩斯在椅子上坐直了身子,看起来他是兴奋极了,他说:“和我想得差不多,你有没有注意到他打过耳洞。”

“注意到了。他告诉我,那是他小时候一个吉普赛人给打的。”

“嗯!”福尔摩斯又一次陷入沉思,“他还在你店里?”

“哦,是的,先生,我店里现在只剩下他了。”

“那你不在的时候,他有没有在帮你照看生意呢?”

“这一点真不能怪他,上午真是没什么生意可做。”

“也行吧,威尔逊先生。一两天后,我应该就可以给你答复了。今天是礼拜六,我希望下个礼拜一之前,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

等这位访客离开以后,福尔摩斯问我:“好了,华生,你觉得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啊?”

“我完全不知道啊,”我老实告诉他,“真是件神秘的案子。”

“照规矩,看似怪异的事情其实并没有那么神秘。这是常识,没什么特色的案子才会疑点重重,就像平凡的面孔才不容易识别。但是我必须谨慎处理这件事。”

“那你要怎么做呢?”我问他。

“先抽会儿烟,”他说,“这也不过就是三管烟的事儿,接下来的五十分钟,你都不要跟我讲话。”他在椅子上蜷缩成一团,膝盖紧贴着鹰钩鼻,就那样闭着眼睛坐在那里,手里还拿着黑色黏土烟斗,活像拿了一种奇怪的小鸟。我认为他已经睡着了,便也坐着打起了盹儿,这时他突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把烟斗放在壁炉架上,看样子像是打定主意了。

“萨拉萨特[2]今天中午在圣詹姆斯大厅演奏,”他说,“怎么样,华生?有没有耐心陪我几个小时?”

“我今天没什么事儿。我的工作从来都不是太忙。”

“那戴上帽子,咱们这就出发吧。不过,我要先在城里转转,然后在路上吃个午饭。另外,我注意到,演出时会演奏好几曲德国音乐,这比意大利或者法国风格的音乐更对我胃口。德国音乐发人深省,恰巧我要自我反省一下。来,我们走吧!”

我们坐地铁一路来到艾德门,又步行一小段路,来到科堡广场——今天早上听到的那个怪异故事的发生地。那地方又小又窄又寒酸,一点儿生气也没有,四排破旧的两层砖瓦房整齐地排列着,对面是一个用栏杆围起来的小院子,院子里长着些杂草,还零星地点缀着几簇灌木,它们正和此地那乌烟瘴气、死气沉沉的环境艰难地做着斗争。其中一间角房的门口挂了三个镀金球和一块棕色木板,上面写着“加倍次·威尔逊”这六个白色大字,看来这里就是那位红发客人做生意的地方了。夏洛克·福尔摩斯走上前去,歪着头将其仔细打量了一番,之后,他那双被皱皱的眼皮包裹着的眼睛又开始放光了。过了一会儿,他沿着街道慢慢地走向远处,然后又走回到街角,眼睛还是直直地瞅着那些房子。最后,他返回到典当铺,拿手上的棍子使劲儿敲了两三下地面,便走过去叫门了。开门的是一个白白净净、春光满面的小伙子,他礼貌地请我们进去。

“谢谢,”福尔摩斯说,“我只想向您打听一下到斯特兰德怎么走?”

那伙计想都没想就说:“第三个路口右拐,第四个路口左拐。”然后就把门关上了。

在离开的的路上,福尔摩斯对我说:“这小伙子可真聪明。照我说,他是伦敦第四聪明的人,我不敢说他能排前三,不过我之前的确接触过比他更聪明的。”

“很明显,威尔逊先生的伙计在这个红发军团之谜中的分量不轻,你走这一趟不就是为了来见见他嘛。”

“不是他。”

“那你是来看什么的?”

“他的膝盖。”

“那你看到了什么?”

“意料之中的东西。”

“你为什么敲那段路啊?”

“我亲爱的医生,这种时候,你应该做的是观察而不是讲话。我们现在可以说是在敌国当间谍。既然我们已经对科堡广场有所了解,接下来就该开始探索它背后的秘密了。”

穿过毫无生气的科堡广场,转过街角,我们来到了另一条街,眼前这条街道和之前那条街道相比简直就是照片的正反两面。这是通向伦敦市北部和西部的主干道,来往的行人众多,人行道都被匆匆而来的人群踩黑了。看着道路两旁装修精致的商店以及富丽堂皇的商业建筑,难以相信这条街的另一面竟是我们刚刚离开的那个没有生机和活力的旧广场。

“让我好好看看,”福尔摩斯站在街角,顺着街道看向远方,“我要记住这些店的具体位置,确切地了解伦敦也是我的一个习惯。这家店叫摩蒂默,然后是卖烟草的店,卖报纸的小屋,市郊银行科堡支行,素食餐厅还有麦克法兰马车制造厂的停车场,接着就是下个街区了。医生,我们大功告成,可以放松一下了。走吧,先去吃个三明治,喝杯咖啡再走进小提琴的乐园,享受那里的甜美、悠扬、和谐,别让红发客人给我们出的难题破坏了这一切。”

我的朋友是一位热情四溢的音乐家,他不仅是个高超的演奏家,也是位高明的作曲家。整个下午,他坐在包厢里,沉浸在这最完美的幸福里,细长的手指随着旋律轻轻舞动。看着他那张温柔的笑脸,陶醉的神情,真不敢相信他就是那个侦探猎犬福尔摩斯,那个精力旺盛、思维敏锐、蓄势待发的犯罪学专家福尔摩斯。

我一直认为,双重性格会在他身上交替体现,他那精细敏锐的行为习惯与他偶尔表现出来的细腻沉静形成鲜明对比。正是他的这种性格交替,使他能够从无精打采一下子变得劲头十足;另外,我还知道,那个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沉浸在即兴演奏和五线谱中的他,才最令人敬畏。因为,紧接着他就会突然被追寻欲征服,本能地拿出自己惊人的分析能力,最后,那些不了解他的手段的人会疑惑地看着他,就像是看着一个博古通今的仙人一般。今天中午,看他在圣詹姆斯大厅如此陶醉,我就知道,那个被他盯上的人就要倒霉了。

听完后,我们从音乐厅里走出来。“医生,你一定想回家了吧。”

“是啊,应该回去了。”

“但我还要去办点事儿,可能要花上几个小时。科堡广场背后可是大有文章。”

“怎么说?”

“那里正酝酿着一起恶劣犯罪。我虽然可以肯定我们能及时将其粉碎,但是,今天是周六,事情就有些麻烦了。所以,我希望你今晚可以帮我一把。”

“几点?”

“最早十点。”

“那我十点到贝克街找你。”

“很好。对了,医生,到时候可能会有些危险,所以记得带上你的左轮手枪。”他挥了挥手,转身离开,消失在人群中。

我坚信自己并不比周围人笨,但是,每当和福尔摩斯共事的时候,我都会感觉自己十分愚钝。刚才我们看到的、听到的内容完全一样,可是,他说话的语气显然表明他不仅看透了已经发生的事情,还看到了即将要发生的事情。然而,整个案子对我而言依旧是个怪异的谜团。回肯星墩的路上,我又仔细回想了一下这个案子——从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红发老头到我们这次的科堡之行,再到福尔摩斯刚刚离开时对我说的那番不太吉利的话。我们今晚的征程将会如何?我又为什么要带枪前往呢?我们到底要去哪里,去做什么?从福尔摩斯的言行中,我感觉到当铺老板的伙计不是个简单的角色,他可能正在策划着一个大阴谋。我试图解开这个谜团,但最终还是绝望地放弃了,相信过了今晚一切就会云消雾散了。

当晚九点一刻,我从家里出发,穿过公园,走过牛津街,最后来到贝克街。我看到公寓门口停着两辆马车,于是,我推门进去,上楼时隐约听到楼上有人在说话。走进房间,看到福尔摩斯正高兴地和两个人聊着天,其中一位我认识,是政府警探彼得·琼斯,另外那位是个高高瘦瘦、面色忧郁的男人,头上的帽子闪闪发亮,穿的大衣也是价格不菲。

“哈!都到齐了,”福尔摩斯说着扣上了自己的夹克,又从架子上取下他那根沉重的猎鞭。“华生,你应该认识苏格兰警局的琼斯警探吧?这位是梅里韦瑟先生,他今晚会陪我们一同前往。”

“医生,你瞧,我们又要搭档追捕了,”琼斯警探不紧不慢地说,“我们的朋友是个搜捕的行家,他只是想找一条老狗帮着跑跑腿儿。”

“我可不希望到最后只找到一只野鹅。”梅里韦瑟面无表情地说道。

“先生,您大可相信福尔摩斯先生,”警探骄傲地说,“他有他自己的手段,虽然那些方法听上去太过理论化,太不可思议,可他的确有做侦探的天赋。老实说,有一两回——肖尔托谋杀案和阿格拉宝藏之谜——他的判断比警方还要准确。”

“哦,既然琼斯警探都这么说了,那好吧,”这位陌生人淡淡地说,“但是,我还惦记着我的骰子呢。二十七年来,我还是头一回星期六晚上不玩它们呢。”

“我向你保证,你今晚下的赌注比以前都大,你一定会玩得更尽兴。梅里韦瑟先生,对你来说,这个赌注可是三万英镑;而对琼斯警探来说,赌注是你今天可以抓到你盼望已久的嫌犯。”福尔摩斯对大家说。

“约翰·克雷以前杀过人,做过小偷、强盗、造假犯。他年纪轻轻就成了那一行的翘楚,放眼整个伦敦市,我最想抓的人就是他了。说起这个约翰·克雷,他可不是一般人,他祖父是皇家亲授的伯爵,他本人还先后求学于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这样的高等学府。他的头脑和他的手指一样灵活,所以,虽然我们可以在大街上见到他,却无法找到他的藏身之处。他这星期可能在苏格兰刚抢了钱,下星期就跑去康沃尔筹资兴建孤儿院了。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找他,却从来没发现他的行踪。”

“真希望今天晚上可以让你们见到他。以前我也和克雷先生交过手,和你一样,我也觉得他是那一行的高手。现在已经十点多了,也是我们开始行动的时候了。你们二位就坐第一辆马车先行一步,我和华生随后就到。”

一路上,夏洛克没怎么说话,只是靠在车厢上,哼着今天下午听的曲子。我们穿过几条迷宫般的街道后,最终来到了法灵顿大街。

“我们就快到了,”我的朋友对着我解释道,“梅里韦瑟是个银行主管,他对这件事很感兴趣。我想带着琼斯好歹也算是个帮手,所以就让他也过来了。毕竟,他人也不错,只不过脑子有点儿不灵光。但他也有优点,他英勇得像一条猎犬,执着得像只龙虾一样抓着谁就绝不放手。哦,到了,看,他们已经在等我们了。”

我们再一次来到今天早上来过的这条街,打发完车夫,就跟着梅里韦瑟先生来到一条狭长的小路,接着他打开一个偏门,把我们领进去,进去以后,我发现里面有一条小走廊,走廊的尽头是一扇厚重的大铁门。他又为我们打开这扇门,之后我们便来到弯弯曲曲的石阶前,石阶又通向另一扇大门。这时,梅里韦瑟先生停下来,点了盏提灯,然后带着我们穿过一条伸手不见五指且混有泥土气息的小路。接着打开了第三扇门,里面是个大大的拱顶房,也可以说是个储藏室,那里有成堆的板条箱和大盒子。

“要从地面上闯入你们银行好像没那么容易。”福尔摩斯举起灯笼,看着梅里韦瑟先生说。

“进入这里也不容易,”他想也不想就说。接着,他用拐杖敲打着地板上的标记,然后吃惊地看着我们说,“天哪,怎么回事,这下面听起来是空的!”

“你小点声!”福尔摩斯郑重地提醒他,“你差一点儿就让我们这次行动功亏一篑了。我拜托你,在箱子上坐一会儿,别碍事行不行?”

梅里韦瑟先生便沉着个脸,一声不响地坐到板条箱上去了。这时福尔摩斯跪在地上,拿着灯笼和放大镜细细地检查地上的石头缝。没多长时间,他就找到答案了,于是他站起来,把放大镜放回口袋。

接着他说:“我们至少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因为,当铺老板不睡觉,他们是不会行动的。不过,他们一会儿行动时一定会非常迅速,毕竟,他们完成得越快,为自己争取的逃跑时间就越多。医生,想必你也猜到了,我们现在是在一个伦敦大银行的地下室里,梅里韦瑟先生是这里的主管,他会告诉你这些胆大包天的强盗会对这里感兴趣的原因。”

“他们是冲着法国黄金来的,”那个主管小声说道,“我们之前收到过几次警告,说是有人要来偷这批黄金。”

“法国黄金?”

“不错。几个月前,我们增加银行财政资源的时候出了一些状况,于是就向法国银行借了三万拿破仑黄金。外界都知道我们一直没机会把这批黄金取出来,所以,它们还在我们的贮藏室里。我现在坐着的这个箱子里就有两千拿破仑黄金,而且,这些黄金都用铅制夹层包裹着。我们目前的黄金储备已经远远超过了一个正常支行应当保管的数额,行里的主管也都因此感到忧虑。”

“这就说得通了,”福尔摩斯说,“好吧,我们现在就开始计划我们的事儿吧,希望一个小时内就可以把事情解决掉。还有,梅里韦瑟先生,我们必须得用遮光板把光遮住。”

“那我们岂不是要待在黑暗中了?”

“是啊。我正好带了一副扑克牌,原本想着,我们正好有四个人,可以打打牌,这样你也可以赌两把了。但是,我看敌人都已经准备到这份上了,我们绝对不能让这点光坏了我们的大事。首先,我们得为自己选择一个位置。他们可都是一些亡命之徒,尽管我们要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一举将其拿下,但一定要小心行事,否则,他们会伤到我们的。我就待在这个箱子后面,你们就躲在那些箱子后面吧。待会儿我一拿光照他们,你们就跑过去把他们围起来。还有,华生,如果他们开枪的话,你就得毫不犹豫地将其击毙。”

我把手枪上了膛放在我面前的木箱子上,福尔摩斯将提灯的遮光板放下来。于是,周围变得漆黑一片,我以前从来没有在这么黑暗的环境里待过。只有一股热金属的味道能让我们知道灯还亮着,一会儿一有信号它就会亮。至于我自己,我的神经已经紧张到了极点。这突然降临的黑暗和地下室里潮湿清冷的空气中弥漫着某种绝望和压抑。

“他们只有一条退路,”福尔摩斯低声说,“那就是穿过这个房子逃回科堡广场。琼斯,我让你办的事儿都办妥了?”

“我已经派了一个探员和两个警官在前门等着了。”

“好,现在,狡兔所有的窟都被我们堵上了,我们就静观其变吧。”

时间过得好慢!从日后的记录中看,其实,我们也就等了七十五分钟,但是,我当时觉得我们在那儿等了一整晚,一直等到黎明。由于我一动也不敢动,导致四肢僵硬,浑身无力,但是神经却紧张到了极点。在那个时候,我的听力异常敏锐,不仅可以听到他们的呼吸,还可以将其区分开来。呼吸较为沉重的是身材健壮的琼斯,呼吸较轻的则是那个银行主管。从我的位置上,我只能通过箱子看到地板。突然,我看到了一束亮光。

起初,只是石板地面上泛起苍白的光亮,然后,那点亮光逐渐变成一束黄光,接着,地板上裂开了一条缝,没有一点儿声响,没有一丝预兆,地板缝里伸出一只手,一只白得像女人一样的手,在那片光亮中来回摸索。大概一分钟以后,那只手蠕动着摸索到地面上。不过,他又缩了回去,这里又一次变得漆黑一片,只有石板缝中的亮光还一闪一闪的。

不过,那只是暂时的,接着,随着噼里啪啦的石头劈裂声,一块白色宽石板被掀了起来,地上便出现了一个方形的洞,里面射出一束灯光。石板边上冒出一张干净的脸,那名男子谨慎地朝四周看了看,双手分别从洞的两边伸出来,支撑着他从下面爬上来。不一会儿,他就站在了那个洞的旁边,后面还有个跟班,也是个矮个子,身体轻盈,面色苍白,还有一头红发。

“没有人,”他低声说道,“凿子和袋子都带了吗?太好了!跳过来啊,阿尔奇。我会接着它们的!”

夏洛克冲出去,一把抓住了闯入者的衣领。另一个又跳回洞里去了,当琼斯抓住他衣襟的时候我好像听到了衣服撕裂的声音。借着灯光,我看到他们拿着左轮手枪,不过,福尔摩斯已经下手用猎鞭打伤了那人的手腕,他的枪一下子掉到了地上。

“没用的,约翰·克雷,”福尔摩斯冷冷地说,“你今天逃不掉的。”

“看出来了,”那个人淡定地回答,“想必我朋友还是安全的,尽管他的衣服被你们扯了下来。”

“门口有三个人正等着他呢。”福尔摩斯对他说。

“哦,是嘛!看起来,你是做足了功课啊。佩服,佩服!”

“彼此彼此,你这个红发军团的主意可真是别出心裁,让你事半功倍啊。”

“你马上就可以和你的同伙团聚了,”琼斯告诉他,“论钻洞,他可比我在行多了,伸出手来,让我铐上。”

“拜托,别用你的脏手碰我,”他被戴上手铐成了阶下囚,“你还不知道吧,我身上流着皇族的血,拜托你们称呼我的时候客气点儿,记得要用‘请’还有‘先生’。”

“行啊,”琼斯暗笑了一下,饶有兴致地看着他,“嗯,那么先生,可不可以请您走上台阶,这样我们就可以找辆马车,把爵爷您送到警局了?”

“这样好多了,”约翰·克雷镇静地说道,他对我们三个鞠了一躬,就顺从地被探员带走了。

当我们跟着他们出来时,梅里韦瑟先生对我们说:“哇!福尔摩斯先生,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您,怎么报答您。您侦破了这个案子,并将这次抢劫的阴谋彻底粉碎,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周密的抢劫计划。”

“我以前和约翰·克雷先生交过手,在这个案子里,我也确实付出了点儿代价,希望银行可以补偿。但是,除了这一点,能有这个经历作为报酬,我就已经很知足了。毕竟,从很多角度来看,这都是一个独特的案子——红发军团之谜。”

第二天早上,我们一起在贝克街喝加苏打水的威士忌时,福尔摩斯对我解释说:“华生,你看,很明显,这则有关军团的广告还有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目的只有一个——把这个不太聪明的当铺老板支开几个小时,免得他碍事。这种方法确实有些奇怪,不过我们也很难找到比这个更好的办法了。这肯定是约翰·克雷的同伙给他的灵感,那家伙有一头红发。至于四英镑金币一周的工资只不过是个诱饵,想想看,那对于可以获得几万英镑金币的他们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于是,他们便刊登了那则广告,他们一个在那个组织就职,另一个就劝说当铺老板去应征,这样,那个当铺老板每天上午都会有几个小时不在家。一听那个伙计竟然只拿一半的工资也愿意留下干活,我就知道,他肯定还有别的动机。”

“但是,你怎么会猜出他的动机?”

“要是他们家有个女人,我也许会怀疑他只不过是色迷心窍而已。但是,这又是不可能的。那个老板的生意又不大,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值得他们如此费尽心思、不计代价。所以,他们看上的东西必然不在那家店里。那又会是什么呢?然后,我想到那个伙计十分喜欢摄影,还有他经常跑去地下室。就是地下室给了我灵感!一切谜团都解开了。接着,我就调查了一下这个伙计,发现他竟然是伦敦最大胆、最狂妄的罪犯。他一定在地下室里做了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一些要花费很长时间的勾当。那会是什么呢?我只能认为他是在挖一条通向其他建筑的地道,除了这点,我也想不出别的可能了。”

“然后,我们就来到了犯罪现场。我拿拐杖敲打地面,让你觉得很奇怪,其实,我当时只是在检查,看地下室是通向前面还是后面,答案是后面。然后,我去敲门,果然不出我所料,是那个伙计来开的门。我们以前虽然也有几面之缘,不过,从来没有正面交锋。我几乎都没看他的脸,因为我主要是想看看他的膝盖。你也应该注意到了吧,他的裤子膝盖部分的布料又破、又皱、又脏。这就说明,他每天都会花几个小时来挖地道,所以,只需要搞清楚他究竟要挖到哪里。于是,我走过街角,发现市郊银行和典当铺竟然相邻,这时,我眼前一亮,感觉所有问题都解决了。音乐会结束以后,你就回家了,而我跑去苏格兰庄园拜访了银行主管,再后来的你都看到了。”

“那你怎么知道他们会在那晚行动呢?”

“这个嘛,他们关了红发军团办公室说明加倍次先生的存在已经不对他们构成威胁了,或者说,他们已经挖好了地道。但是他们必须要尽快使用那条地道,毕竟,时间一长,就可能会被发现,黄金也可能被转移出去。星期六对他们来说是个绝佳选择,那样,他们会有两天的逃跑时间。综上所述,我认为他们会在那天晚上行动。”

“你解释得太好了,”我由衷地赞赏他,“真是环环相扣,而每个环节又都合情合理。”

“这件事儿把我从慵懒中释放出来,”福尔摩斯打着哈欠说,“天哪,感觉困意来袭啊。我这一生都在竭尽所能逃离这种平淡,这些事情正好可以帮我。”

“所以,你也算是人类的恩人啦。”我说。

他耸了耸肩,“嗯,也许吧,不过这也没多大用处,就像福楼拜[3]写给乔治·桑[4]的那样,‘人类本渺小,工作是一切。’”

注释

[1]Freemasonry,最早出现于18世纪的英国。共济会是一种准宗教的兄弟会,基本宗旨为倡导博爱和慈善,追求个人美德与完善社会。分规、曲尺和书本组成的象征符号是共济会最基本的代表性纹章。

[2]萨拉萨特(1844—1908年),西班牙小提琴家、作曲家。

[3]居斯塔夫·福楼拜(1821—1880年),19世纪中期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被誉为“自然主义文学的鼻祖”“西方现代小说的奠基者”。

[4]乔治·桑(1804—1876年),19世纪法国著名女作家,浪漫主义女性文学和女权主义文学的先驱。